是真还是假?是官群还是狼群?总该有个说法吧?
记得有一则报道毛泽东观看《白毛女》的轶闻中这样说:由于健康的需要,毛泽东在坐下来之前,不得不先将裤带松开。当看到黄世仁霸占喜儿的情节时,突然站起来指着台上说:“不革命行吗?不造反行吗?”以致裤子掉了下来也浑然不觉。
这是领袖的失态吗?这恰恰是人民领袖最为完美的表露!
且不去说一位领导人应该怎样,一位共产党人应该怎样,单是一位正常的人,就应该对弱者表示起码地关注和同情,否则的话,他又与豺狼何异呢?
毛泽东旗帜网于2010-12-14 16:27发表了一篇题为《罪恶滔天:湖北襄阳市女民办教师张群在“黑监狱”的遭遇》的文章(为便于大家阅读比较,特将此文附后)。
我们且不去管该文所述“民办教师转正” 一事的是非曲直(笔者注:但是,我要提醒各位,我们当今社会中的民办教师,倘若用“苦不堪言” 去表述他们,难道还过份么?),单是众多官员不仅仅是毫无法纪的,并且是毫无人性地对待一位弱女子,天理何在?人性何在?
这件事究竟是真还是假?究竟是官群还是狼群?倘若我们的有关部门,如果还承认自己是人类社会中一个部门的话,总该对这件事有个说法吧?
秦川牛
2010.12.15
附:
罪恶滔天:湖北襄阳市女民办教师张群在“黑监狱”的遭遇
我是湖北省襄阳市(原襄樊市)南漳县九集镇江冲村的一名女民办教师张群。1983年9月参加民办教育工作,各种证件齐全,小教一级职称,自修小教专科毕业,根据中央[1997]32号文件精神,我是符合条件转正的。2000年却被本县的土政策(南政发[2000]23号)即“四个一刀切”文件辞退了。
在任教十七、八年未有过一次参加 “民转公”考试,因为县民师档案册没有我的名字,被别人冒名顶替了。为此,我已上访十年都没有结果。今年上半年去北京两次,去省、市、县无数次,每次出发都遭当地公安、政府人员阻挠。尤为严重的是11月1日起,南漳县国保大队、政法委、镇政府得知我要去上访,就想方设法忽悠我,说给我解决问题。3号有县教育局刘书海科长、国保李大队、王教导及政法委书记徐和林、副书记刘红坤、候书记等人就我的问题已达成协议,我同意今后再也不上访了。4号早上,镇委书记刘红坤来电话通知我三遍,叫快点去政府办理昨天承诺的有关手续。我于11点左右到了刘的办公室,室内还有夏顺彬书记也在,我抱着一颗感恩的心说了很多客气话,大约过了半个小时,我说要去厕所,刘说:“不许走”。
当时我心一惊,后来他找了女镇长丁述华陪同我上厕所。后又回到刘办,这时屋里来了大约十几人,其中有镇委书记徐和林、派出所长朱自军,警官陈平、郑明月主任、候书记等等,我见事不妙,我再次声明,今后再也不上访了,他们这些人都围攻在门口。时间又过了10多分钟,我又说要上厕所,刘红坤堵在门口不让出去,我说要尿到裤子里去。最后叫女公务员殷永芳陪同,上完厕所回来,正走在镇政府大院内中间,突然,从我身后来了很多人,有的把我头按倒在地,左右两边分别有人把我的胳膊使劲反拧,还有的用脚踢,最后给我往前面一辆黑色的小骄车里撞,碰得我的头至今还不敢摇晃。
我拼命地挣扎,大声呼喊救命啦,此时鞋子也掉了,身上的手机及随带物品也被他们搜得净光,大小便尿了一裤子。开车的是姓刘的司机,左边警官陈平和大学生村官卢某2人狠狠揪打,拽我的胳膊及胸脯,叫我不要犟,犟了会吃亏的,右边一名大学生村官高某,也用同样方法拽我的胳膊。他们三人就这样死死地把我按住,很快就到“牢房”(牢房前面是用两扇白铁皮大门紧锁着,四周有围墙,内有一栋两层楼房,上层住打麻将的县领导,下层住镇监护员和我,狱门是用钢筋焊成的。后来才知是原涌泉镇木林村小学)。此时,大门已开,车开进后马上紧锁,陈、卢、高等把我拖下车放在院内草丛中,他们见我呼吸困难,口吐白沫,体力耗尽,就连忙叫一位姓陈的县中医院女医生观察了一下,说没有生命危险,其实我多次休克。等我苏醒来时,大约是下午2点半,我立刻反挣爬起来撕心裂肺大声吼叫,可怎么也挣不脱黑恶的魔掌。这样,我一挣扎他们就使劲的打、踩、踢、揪胳膊、抓后身,把我按住,其中有位陈警官说他自己已经没有力气了,要换人。
就在这时,卢某把我的左胳膊肘又一次使劲反拧,痛得我很快又晕过去了,大小便失禁,裤子全是湿的,被他们按在潮湿的草地上长达5个多小时。此时,天已黑,他们又有很多人把我抬到一楼右边屋子里的中间床上,多处受伤的我实在难以接受这帮魔鬼的毒打和蹂躏,我又尖叫痛死我了,要让医生看。大约过了半个小时,来了一位县医院骨科男性吴医生,让别人点蜡烛(有电灯故意不开)看了我红肿的胳膊和遍体磷伤的身体,都是青一块、紫一块。最后开了一瓶云南白药喷雾剂,说今天就这样,明天不好再说。我把我个人遭遇前因后果全部跟吴医生说了一遍,如果我不在了,我的家人问起此事,希望他如实地说出来。吴走后电灯马上开了,我一直不停地吼叫自己头痛,身体很痛,问陈医生要了一颗自已带的去痛片,后来才止住疼痛。我右边床上有本镇女镇长丁述华、公务员殷永芳、金家梅监护,左边床上有男警官陈平,郑明月主任、大学生村官卢某、高某。公安局长朱华伟还假惺惺地说:“她是我部下的一位妹妹,对她手脚要放轻一点,一定要保住她的性命”。我不时问现在几点钟,不知道熬得到天亮不?屋内一片哗然叽笑声,在半呻吟中,穿着湿透的裤子,撕破的外衣,渡过了死里逃生的漫长夜晚。
第二天(11月5日)清晨,我的低血糖连同心脏病一起爆发,浑身出冷汗、发烧、胸闷、休克,我就使劲用微弱声音喊救命,要喝白糖水。此时,屋内又传出一片笑声,有人泡了两杯白糖水给我喝了,又过了一会儿,我爬到后窗呼喊救命,大约半小时,也没人回应,他们又我把抬到床上。10点左右,镇监护换班人员:丁天香、韩文浩、夏顺彬、钟大坤来了。我对丁说,要求治疗,丁把“狱长”黄光玉、陈医生等还有许多不认识的人叫来,陈说我是软组织损伤,不是骨折,我说你没有用仪器检查就诊断不是骨折,为啥痛得这么厉害?你写个证明好吗?陈不写,黄说,你就老老实实地呆在这里不动,啥也别想,不就减少疼痛吗?我要求他们用手机把当时伤情拍出来,都不敢拍。中午,在丁的反复劝说下,我吃了大约一两稀饭、几筷菜。我从3号中午到5号中午连续3天没进食水了。下午,丁又叫夏顺彬去南漳县城给我买内衣、内裤、牙刷、牙膏、梳子、毛巾。晚上在丁的再三开导下,我吃了一盒饭菜。丁说要给我脱外衣、换内衣,因为身体肿得厉害不能脱,也没换,又穿着骚臭的衣服过了一夜。
第三天(11月6日),早上喝了一杯白糖水,监护换班人员有:李玲云、胡云、刘能辉、高某。晚上,李给我打来热水,帮我拧干毛巾,我强忍疼痛擦了身子、换了内衣、内裤。
第四天(11月7日)早上,我坚持着,让李拿来搓板,我用一只手揉了内衣、内裤,请李清洗凉在外面。
后来,他们三班轮流监护,我在这十二天中除了每天躺在床上吃两顿饭(每天早上吃不进去)和上厕所外,其余时间全部睡在床上,浑身疼痛,不能动弹,每天离不开白糖水。最后,我老公家的亲人及自己兄弟姊妹都和我联系不上了,才知道我出事了(因为女儿、老公在外打工)。14号、15号两家亲人共十几人(其中还包括我年迈八旬的婆婆)在镇政府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在这种情况逼迫下,监管队长郭玉同让我写保证书才能放人。
15号上午,有县政法委书记吴善龙,信访局龚局长、狱长卢为明、郭玉同、县教育局董尚梅局长、刘书海科长;镇委书记刘红坤、夏顺彬、丁天香等人和我谈,因我衣着单薄直打哆嗦,郭玉同拿两床夏凉被披在我身上,才勉强坐稳。吴说:“这次打人、关监狱做法是为你好”。要我两次表态,以后不上访维权了,我违心地承认自己的错误。他们觉得我认错态度好才说放人,我要求对十二天的侵权及身体损伤做出补偿和治疗。吴书记说:“就只当摔了一跤。”下午去南漳城给买了一件袄子,说要给我洗头,我没洗因为我头晃不得,十二天未洗一次头,晚上送我回家。
19号镇政府车子在我家门前等了一天,又要抓我,见没有我的踪影很晚才离开。20号上午镇委书记徐和林打来电话说“又要给我解决问题”,我好怕!好怕!每天在家不敢开门开灯。
在一个法制社会的今天,竞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对一名弱女子采取惨无人道的手段,我想应受到社会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请各界人士、中外新闻媒体、各位律师为一名无辜的女子呼吁,让我人生权力和生命安全得到保障。我要治病、不要上访、只要自由…….
张群 15571050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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