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瞒着物权人,违法偷拆迁。
1998年我经中区政府〔济区政办发(1998)2号文〕批示立项,并办理和缴纳了相关证件、税费等手续建立的农机配件批发市场,建设经营房5600㎡,后改为海天果品批发市场,一直以来都在正常经营,现被征用改建成某办公大楼。2010年11月2日早八时许,我得知市场正进行拆除,马上带家人去抗阻。指挥部(区对项目成立的临时机构)从未与我进行过交涉和协商拆补事宜,更令人愤慨的是在没有办理拆迁证的情况下,又不让合法物权人知情就进行违法偷拆,指挥部这样做公理何在?简直法理难容!
二、合法经营房,按附着物作价。
我建的配件市场前身是南苑镇韩西村的陶瓷市场,原院落内有房子2180㎡。指挥部绞尽脑汁故意避开我,压着村里把房子按地上附着物定价为756元/㎡。村里的无手续,我建的是依据政府立项及办理了合法手续的,强迫我随同村里756元/㎡,未免太欺负人了吧?!指挥部的歪理是:中区穷,马上拆迁的西南片区广,嫌我建的面积太大,一旦给定性经营房补偿数额太多。故而想在我不知情下偷着拆除我的5600㎡,一旦我的房子没了,使我就求助无门了。指挥部如此作为也太荒诞无稽了吧?我家人怎能容忍合法权益被如此的践踏和侵犯?!
三、竟成违章建筑,还要强制拆迁。
2010年11月2日被拒拆后,指挥部某领导对我讲:换位思考,知你有憋屈,此事如翻到谁身上都不能接受,留给你时间向上面去找关系吧。我一个上数八代与政界无缘者找谁去?只有让自家人昼夜吃住在市场(停电、停水、门窗已砸坏)进行抗拒和争取。可是2010年11月17日指挥部一反常态,让中区执法局介入按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执行的程序办理。2010年12月9日执法局下达“违章建筑强制拆迁告知书”(被拒签)。我的5600㎡合法经营房没几天工夫竟然变成了违章建筑?!不但一分不补,而且还要追加13万多元的罚款。面对合法权益受到如此的侵害,我和家人不会放弃任何努力,并将不惜一切代价,与此恶劣之行为战斗到底,永不妥协!
四、百般受迫,寒心的恐吓。
指挥部自2010年11月2日以来,轮流拉锯似从未间断向我施压,这是可想而知的,因他们要的是所谓的政绩!
因指挥部把拆除市场工作包给了韩西村,而村里天天受指挥部的施压,所以我还要受着村这方面的压力(因我所建的经营房是基于村里土地上),时常逼我把房子搬走,房子可不是鸟笼啊!12月2日夜20点44分某领导打电话对我进行直接恐吓,原话为:我***非同一般人物,我一人当家办你,我要命令**把你干掉!我给你留足时间让你找关系了,你试试,三天之内不干掉你我不是个熊。我不荡平市场(我建的经营房)我是龟孙,三天铲不平我不是个人!”作为一名代表人民利益的国家公务员(干部)竟然出口如此带有黑社会性质的低劣语言,让我这个普通公民都感到极为心寒!
五、给予合理补偿,抑制悲剧重演。
我为建此市场已债台高筑,一家人多年来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两个高龄儿子无房无法完婚......为捍卫自家的合法利益,我家人肯定会不惜代价抗争到底,但家人不希望江西等恶性拆迁事件在山东济宁重演!期盼上级领导尽快查清事实真相,给予属实地定性和公正的补偿,抑制住恶性事件的发生。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