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人民日报》文
陕西曲江模式:曲径通“优”还是通“忧”
原文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213f6060100mk1l.html
近期,有两则消息与“曲江”连在一起:当地拟投120亿元改造陕西西安城墙,计划用现代灯光点亮城墙,在城墙周围开发旅游娱乐项目;8月份,耗资百亿元的大明宫遗址公园在开园前一个多月,部分已建成的景观却被悄悄“搬移”。这两则消息,都引发了舆论的广泛关注。
近年来,西安曲江新区似乎从不缺少话题。有人称,“曲江模式”已成为陕西文化开发的一个范本;有人却质疑,曲江以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之名,行开发地产抬高房价之实;还有专家直言,曲江几乎“垄断”了陕西文化遗产开发,过度商业开发不仅使陕西文化单一化,还会伤了文化的魂……
“曲江模式”到底该如何看待?文化遗址开发中的这条曲径,通向的究竟是“优”,还是“忧”?
迅速改变陕西文化产业
“曲江要打造文化航母,致力成为陕西文化产业的巨无霸”
谈及“曲江模式”,西安市副市长、西安曲江新区管委会主任段先念说:“曲江主要是依托文化遗产,整合历史资源,通过创意包装和策划、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带动其他产业门类发展。”
从2002年起,曲江相继规划建设了公共园林面积总计3300多亩的唐大慈恩寺、唐城墙、唐芙蓉园、曲江池、曲江寒窑、秦二世陵六大遗址公园,以及电影城、美术馆、音乐厅、大剧院、陕西文学馆和民间艺术馆,总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的六大文化场馆和包括大雁塔北广场、贞观文化广场等在内的系列文化广场。
“曲江模式”在众多大项目的开发建设中逐步形成。有人说,它给陕西文化产业带来前所未有的改变。曲江一位负责人表示,“曲江模式”可以归纳为“文化+旅游+城市”,通过企业的聚集做大产业集群,做长产业链,培育大集团。具体地说就是要挖掘土地的文化资源,通过市场化运作、国际化手段,通过大项目带动战略,把这种资源通过文化演绎、文化创意的方式,转化为文化产品。
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起,曲江即被定位为西安市旅游度假区,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因为没有钱,发展非常缓慢。2002年,曲江确立了“文化立区、旅游兴区”战略,发展从此进入快车道,曲江首先融资5亿元,建起了大雁塔北广场,把文化、休闲和旅游结合起来。项目很成功,大雁塔周边地价上升了,这给了曲江很大的信心。紧接着,曲江又花14亿元推出第二个项目——大唐芙蓉园。
段先念表示,曲江通过大资本运营、大产业布局、大项目带动,正迅速改变着陕西文化产业。曲江运用整合资源、项目捆绑、委托经营、土地划拨和资本运营等手段,不断增强投融资能力,扩大资本总量,并以投融资平台为母体,相继
整合组建了影视、会展、旅游、演艺及大明宫投资集团等文化企业集团。2009年6月9日,目前全国最大的文化产业投资公司——陕西文化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西安挂牌成立,曲江是其最大股东。曲江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曲江要打造文化航母,致力成为推动陕西文化强省的重要力量和西部文化产业的巨无霸”。
文化搭台,地产唱戏
“在曲江那里,文物是地产的配角,遗址成地产的道具”
近期处于风口浪尖的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是我国体量最大的遗址考古公园,是丝绸之路整体申遗的东方龙头。从大明宫遗址保护项目的规划展示看,除了几个是博物馆类的项目外,其余全是商务楼、宾馆、住宅小区。
据了解,大明宫投资集团拥有包括大明宫遗址公园及周边地区在内的19.16平方公里土地的一级整理权、整体规划权和整体开发权。这19.16平方公里的土地产生的增值,即最终的土地市场价值超过成本的溢价部分,将被大明宫投资集团和它的地产商合作伙伴分享。据悉,中国建筑、中海地产、华远地产等国内地产巨头都已介入了大明宫周边地块的开发。
从2002年开始,曲江便开始搞文化产业。曲江一直认为,自身不追求盈利,如何成功挖掘西安这座城市的文化号召力,才是曲江的使命。
但在陕西省委党校教授钟卫国看来,曲江是在用文化粉饰地产。其内在规则是:圈地→文化艺术炒作→全球招标搞规划→贷款→基础建设→招商引资→地价成倍甚至数量级翻番→出让土地获得资金→炒文化概念、建主题公园→土地再次升值。
曲江的具体做法是:先讲一个很大很美的故事;然后建主题公园,引来游客和现金流;最终,周边土地快速升值。曲江的第一个故事主角是大雁塔,宣讲大雁塔与唐僧的关系,结果大雁塔广场两侧2万多平方米的仿唐商业铺面很快被抢购一空。2003年12月31日大雁塔北广场开放,第二天,曲江的所有土地在原有基础上每亩加50万元,而一年后,该地段周围的地价增长了3倍多。
据了解,大明宫遗址公园耗资120亿元,西安市政府不投一分钱,靠地产商先垫资拆迁,进行土地整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建一些宫殿。作为补偿,地产商将按贡献大小,以拆迁成本价获得一块土地。
据公开资料显示,2003年,曲江新区的土地为每亩30万元到50万元,到2009年,出让价格为每亩300万元到600万元。而在全国抑制房价的大背景下,曲江的房价甚至高达4万—6万元/平方米,炒房者蜂拥而至。
“一直以来,在曲江那里,文物只是地产的陪衬和道具。他们的做法是文化搭台,地产唱戏,文物是配角,遗址成道具。”十七大代表、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馆长吴永琪认为。
文化产业正被“垄断”
“文化遗产‘被曲江化’可能会伤及历史的根、文化的魂”
大雁塔、大唐芙蓉园、西安城墙、法门寺、大明宫遗址公园、曲江临潼国家级休闲度假区(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所在地)、曲江楼观台中国道教文化展示区,曲江寒窑遗址公园……曲江正在“垄断”西安甚至陕西的大部分文化遗产。据了解,曲江的下一步将走向延安,还将在陕西各市修建文化广场。
一场曲江“风暴”正在如火如荼地推进。不少专家认为,曲江是一个先行者,践行了“皇城复兴”计划,没有它,西安的“皇城复兴”计划到现在可能还启动不了。
钟卫国却持相反观点:“文物上有历史信号,如果被过度商业化开发,这些历史信号会逐渐减弱,甚至消失。曲江的文化扩张本质就是商业风暴,风暴过后留下的只是一堆建筑垃圾,会破坏西安文化的多样性、厚重感。”
“重商业开发,轻文脉保护”,是学界对曲江开发项目最主要的批评声音。
陕西省委党校经济研究所所长范增录教授就认为:“一些遗址开发其实就是钢筋混凝土的仿古制品,打破了人们对古建筑的认同感、归属感、敬畏感。就算曲江模式不错,也没有必要在全陕西推广。文化遗产‘被曲江化’可能会伤及历史的根、文化的魂。”
陕西省社科院副院长石英表示,古文物有文脉,过度开发就破坏了文物的古貌,而且这种破坏还容易被忽视。
如今,千年古刹法门寺被现代化的广场和建筑包围着。吴永琪谈起去法门寺的经历,感到很无奈,他说,法门寺如果是寺庙,根据宗教法规应由宗教协会管理,和尚也可以参与管理,其他人没必要介入;如果是博物馆,国家的事业单位管理就可以了,其他人应该退出;如果是曲江来管理,就应该叫法门寺主题公园或法门寺文化主题公园等。现在这种“博物馆+寺院+企业”就是一个畸形的体制。
此外,不少专家对曲江的“冠名”方式很费解,曾先后出现过“曲江城墙”、“曲江法门寺”、“曲江楼观台”等。“如果曲江是政府部门,这样的冠名就是不对的;如果曲江是企业,就不应该享有掌控土地拍卖交易的权利,而应该严格遵守企业的准入制度,对文化遗产开发项目参与公开竞争,其他企业也可以参与开发。”吴永琪说。
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做客人民网时提出,西安光文物古迹和地下遗存就足以震撼世界,为什么还要用像纽约、曼哈顿的建筑形式来欢迎客人呢?不少网友表示,这指的正是曲江建造的“媲美纽约曼哈顿‘百老汇’的西安艺术新高地”——大唐不夜城。
一些专家介绍,走在罗马的街上感觉像回到了罗马帝国时代,斗兽场、歌剧院,那么多遗址都是原样保存;在埃及,金字塔旁也搞声光电,但离金字塔本体起码有500米以上,而且所有设施都是临时的,随时可以拆除。
“曲江拆迁”留下隐患
“圈地圈财富”使得城乡差异变大,带来突出的社会矛盾
前不久,西安市曲江新区岳家寨村开始拆迁,58岁的村民陆秋凤一说起房子就想哭。一家十口人的未来一下子被悬空了,接下来住哪里?怎么生活?“我们都拥护政府的决定,但是政策是‘先安置、再拆迁’,我们连新的房子都没租到,也没有了收入来源,以后怎么生活啊?”陆秋凤说。
村民普遍拒绝在拆迁协议书上签字,陆秋凤是其中一个,但是他们觉得自己的力量微乎其微,担忧会成为“暴力拆迁”的受害者。贴在该村墙壁上的《西安市国土资源局曲江新区分局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通告》,最后一条赫然写着:“村民如有异议,不影响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进行。”
同村的耿红告诉记者:“我们之前谁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拆、怎么拆。根本没有征求广大村民的意见,突然下发通知,说我们要搬迁了,补偿方案也没有和我们商量。”记者走访多位村民,都表示拆迁没有做到公开、公正、透明。
“拆迁方案是雁塔区2003年制定的,但是2007年也有政策啊,新政策一出,旧政策就应该废除了,而对我们的补偿还是用旧政策,不公平。”村民魏春燕说。
从西安市国土资源局曲江新区分局的通告中可以看到,拆迁一次性付给每人15万元的货币安置补助费,外加30平方米的住宅面积。陆秋凤算了一笔账,自己3个独院有1亩半左右的土地,如果不拆迁,一个月的租金就有一万多元钱。一旦搬出,如果没有工作能力,15万元钱在这个城市,又能花多久?
据了解,曲江拆迁的补助费用有:养老保险4.4万元、医疗保险4万元、生活依托地补偿费5万元、原村庄剩余土地补偿费0.74万元、村内公共设施及配套设施补偿费0.5万元、18个月过渡费合计0.36万元。村民普遍对此有异议。18个月的过渡期,每个人每月只有200元生活费,重新租房、小孩上学等问题没法解决。
63岁的村民王平川担忧:“我老了,补偿我15万元,这辈子可能就够了,那些四五十岁的人怎么办?出去打工人家不要,又没有能力创业,以后连个病都不敢生。”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农村经济管理专家王征兵教授告诉记者,曲江在拆迁过程中,如果不能妥善安置,这些农民很快沦为社会新底层,将会是社会矛盾显现的焦点。据了解,几年来,曲江共拆迁了15个村子,涉及几万人的安置。
范增录认为,曲江在拆迁中留下众多隐患,土地的城市化快于人口结构的城市化。这种通过“圈地”来“圈财富”的方式,将使得城乡差异变大,违反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将带来一些突出的社会矛盾。他认为,在城中村拆迁安置中,应该实行土地股权化或者股权式的补偿。也就是说,农民可以分享土地增值的财富,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人民日报赴西安报道组)
网民跟评摘录
西门益庆:
“历史迟早会给XXX这样一个结论:败家子、历史的罪人!!!! 娘希匹!!!”
灰来灰去:“人民日报都关注了,中央也就知道咧。”
插上翅膀当天使:“马上西安就改名叫曲江长安咧!”
就爱吼秦腔:“只向人民日报表示敬意!”
鸿笙::“在接受媒体专访时明确表示自己是在‘为政府挣钱为共-产=党打工’水平??共----党让你强取豪夺的!!!!”
秦岭樵子:“祖宗在哭泣,子孙不久也会哭泣的................”
千古一叹:“说对了!文化正在幽泣!人民日报就应该替人民说话,而不是替某些利益集团说话!城市大跃进必将给国家带来又一场始料未及的灾难。”“城市的土地被我们亲爱的“仆人”“经营”完了,又开始打农民的一亩三分地的主意。盲目城市化的后果,我们的‘仆人’是不管的,只要用土地财政支撑起今天的‘盛世’,那管明天洪水滔天”
西安汉子:“提起曲江就令人感到恶心,明明是急功近利,巧取豪夺,还非要冠以为‘人民’的名义。”
夜闻:“曲江模式是现体制孕育和诞生出的官商不分恣意破坏文化资源掠夺农民财产的怪胎!”
抚琴奏清商:“到处是曲江,烦死了,这些家伙是不是脑子却(缺)根筋。”
老吴:“曲江就是一帮骗子和黑社会!”
撒加赵:“是有点过度了。法门寺和曲江有啥关系,秦陵和曲江有啥关系,城墙和曲江有啥关系,都交给曲江开发?曲江模式能拯救城墙?”
唐长安1006:“唉!我们现在都是在吃祖先们留下来的饭,总有一天要吃完的!到那时我们及子孙们还能吃什么?!”
千古一叹西周子民:“曲江在数典忘祖,在反规律,反自然,反文化。。。。。。曲江,用人民群众的血汗钱铺设豪华宫殿式的垃圾场景?曲江用人民群众的血汗钱铺设豪华宫殿式的垃圾场景还自以为是呢!那些超豪华的公园和广场,说白了就是用人民群众的真金白银堆积的,不是曲江自己掏的腰包!况且在我看来,这些都是过眼云烟般的垃圾,不是文化!权当是一些即将进入历史垃圾桶的垃圾而已!它永恒不了!千古不了!倒是苦了那些地下和地上的真文物和真文化了!因为它们整天需要面对的就是这些垃圾、污染、嘈杂和喧闹!那些宗教场所需要这些东西吗?曲江在数典忘祖,在反规律,反自然,反文化……曲江短时间内可能愉悦某些腐败分子,它长久不了,但它却永久地破坏了老祖先留下文脉和文化遗产!谁是罪人,谁是十恶不赦,谁是卑鄙无耻,谁是冒天下大不韪,可见一斑!”
福萍Says:“说得好,‘曲江’模式后患无穷。楼观台拆迁的模式就是‘曲江’模式。此模式必将引起更深的社会矛盾。”
谢晓微 Says“你看看法门寺 什么玩意么 千年古刹 驴马不是下一步 陕西省该叫曲江--陕西了!”
群众Says:“伟大领袖毛主席打土豪分田地,农民得解放。‘曲江’收农田、农民摇身变成‘城市人’。也许眼下似乎分到了点滴的货币,叹息啊孙何安?子孙不安!家何安?家不安!国何安?我们的国家是一个农业大国啊!毛主席给农民的地快没有了,可怕啊!”
附:西安曲江规划局“像根红薯”,乱作为引发强烈反响
《西安曲江新区规划局乱作为引发网民狂批》的网闻出现后,甘肃省电力局的西安曲江明珠网当即删去网上规划图与大量已公示的信息;其重新公布的信息,仍无楼号、楼高、楼间距、对相邻小区住宅搂采光与光照的相关数据:“项目以住宅开发为主,总投资19000万元,项目规划用地面积61510.0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185304.66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50393.52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2044.26平方米,地下车库面积30996.88平方米,总住户1326户,居住人口4641人。”甘肃电力局在“国家电网”名义下新组建的陕西新开房地产公司曲江明珠工程仍加紧施工。
这种不拿国家强制性法规当回事而损害公众权益的行政行为,引发了国内外舆论的强烈反响。
西安有的市民说:“曲江新区规划局像根红薯——对亲而熟者软,对疏而生者硬;对掌权官员软,对老百姓硬;对房产商软,对拆迁村民、常住居民硬;对地方炒地皮谋政绩软推,对中央房地产业调控政策硬碰!”
有关学者指出,中央政府宣布大型国有企业退出房地产业,而甘肃省电力局却在“国家电网”的招牌下组建陕西新开房地产公司,在西安曲江新区“圈地”建“明珠小区”,加速进入房地产业。中央提出包容发展,西安曲江新区却将卖地炒地发展作为所谓“曲江模式”。中央政府提出控制房地产价格涨势,西安曲江新区却大造当地房产涨价“空间很大”的气氛。中央政府提出缩小贫富差距,而西安曲汇新区却大喊“曲江就是富人区怎么啦”。一个国家级文化示范区,为什么要和中央精神叫板,订着干?
曲江居民称,竹翠园小区内南部预留的生活设施用地,被曲江新区规划局利用特权强征为某些官员盖了住宅楼。竹翠园幼儿园楼,座落于市规划局一些官员住宅楼南,因影响某些规划官员采光,虽已投入200万元费用施工,却被曲江新区规划局无限期叫停。竹翠园西侧规划的农贸市场已经用围墙圈定却不能施工,原因是曲江新区规划局慑于省委某些官员住在竹翠园西墙住宅楼内而不敢批准施工。相反地,与竹翠园东墙相连的兰亭小区7号、8号楼、20号楼住的多为平民百姓,曲江新区规划局便蔑视国家对城市楼间距的强制性法规,批准曲江明珠18—26层楼房只留30米楼间距。曲江新区规划局官员顺从房产商牟利欲望,竟说对城市居民区楼间距可以有“不同理解”。作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区的曲江新区规划局公权私用乱作为,继续受到网民的抨击:“(曲江新区规划局)确实是乱作为!”(关中秦川)“上帝要它灭亡,先要让它疯狂。”“利益驱动使得(曲江新区)衙门要不不作为,要不乱作为。苦了百姓,肥了恶吏!”(潞子山水)“(曲江新区规划局)官管相偕,政绩升官,功名燃欲,官商抱团”;“忧优同步,开发有忧,利益驱动,优先泯灭”。“是钱把权弄乱了!”(刘风日)“官官相护,钱钱相通,世事乱套了,房子没距了,人也都疯了!!!”(沁园春叶子)“唉!没法说啊,最苦的还是老百姓。”(幽篁抚琴)他们“只有‘民’而没有‘人民’!”(不老人家)“古城最终要毁在这群奸商手里!”(潇潇细雨)西安市规划局某处级官员收受贿赂,法院曾从其阳台花盆起出一罐又罐埋在土中金子的丑闻在市民中记忆犹新。有的曲江新区居民说:“规划官员为甘肃省电力局的曲江明珠工程大力开道,究竟为了什么
新华网、人民网、光明网、中国广播、中国记者、CCTV、中国网络电视台、中国青年报、法制日报、中国建设网、经济日报、工人日报、科技日报、陕西日报、西安晚报、华商网、陕西广播、西安广播、西安电视台、时代周报、京华时报、搜狐、百度、谷歌、新浪、中国网、中华网、南方网、土豆网、优酷网、曲江网、清华大学校园网、华商论坛、焦点博客等网站发表或转载了曲江新区规划局行政乱作为和曲江明珠违规建筑工程的消息。
在只有61510.0平方米的用地面积里(含三环辅道预留绿化带、黑河引水工程主管道在内),为扩大建筑率和容积率,实现总建筑面积185304.66平方米的目标,使曲江明珠获得利润最大化,西安曲江新曲规划局批准甘肃省电力局在如此狭小的空间里密密麻麻布局了12栋18层至26层楼房(5栋18层,7栋26层),甚至将60多米楼体的高层建筑物(18层住宅楼加底层商业楼加地势高差)与北邻曲江兰亭小区小高层楼间距仅留30米。西安曲江新曲规划局把这说成是经西安规划设计研究院“科学计算,不会影响兰亭业主采光”。这种政府规划局官员与房产商联手在“科学”的名义下,片面追求利润最大化,无视国家强制性法规,无视弱势民众采光权等基本人权的作为,引起国际科学研究机构的惊诧。美国、加拿大、巴西、阿根廷、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比利时、西班牙、瑞士、希腊、南非、中非、朝鲜、韩国、日本、印度等国的国家科学院与瑞典皇家文学院的网站,已多次披露曲江新区明珠小区存在违反建筑科学的信息。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等国内高端科研机构网站亦予转发关注。
曲江新曲作为首批中国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区,经常在媒体上以打造“中国文化第一极”、“世界最适宜人居住的地方”、“西安将回归世界中心”宣示于世。其规划局的乱作为,与西安曲江唱得震天响的口号南辕北辙,因而为海外舆论所关注。香港的《紫荆》、《广角镜》和《星岛日报》、《天天日报》、《澳门日报》、台湾《中央日报》、《中国时报》、美国的《时代周刊》、《洛杉矶时报》、《价值》、英国路透社、日本共同社、瑞典电视台、瑞典广播电台、《瑞典晚报》、澳大利亚《金融评论》、澳大利亚新闻集团、澳大利亚《世纪报》、《澳洲华夏时报》、澳大利亚新闻网、新西兰新闻网、新西兰国家电视台、《新西兰日报》、《新西兰主权报》、《埃及日报》、《埃及公报》、埃及电视台等网站;联合国记者协会、国际记者联盟、无疆界记者组织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联合国开发署、联合国救济署、联合国国际贸易中心、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电信联盟、联合国妇女发展基金会、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国人口基金会,区域性国际机构的东南亚国家联盟、欧盟、南美国家联盟与美国国务院、新西兰总理府等国际网站,也都发布了曲江明珠小区工程存指在问题的消息,并用双眼“盯”着西安曲江新区如何行政作为。
中共中央办公厅、全国政协、国务院新闻办、国家城乡建设部、国家文化部、国家科技部、国家能源委员会等中央机关网站,陕西省人民政府网、陕西省城乡建设厅网、西安市人民政府网、西安市规划局网也在报道中显示严重关切。浴血中条说:“项目工程(光曲江新区规划局)领导拍板说了算,不和居民商量是错误的!”锦川人指出:“强大的舆论导向和众煤(媒)体暴(曝)光,对决策者足以引起重视,否则后果难负!”
(任双玉)
就曲江明珠高层建筑物影响采光问题
给曲江新区规划局的诉求书
西安曲江新区管委会规划局:
西安曲江新区紧临绕城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南三环辅道,新开了一个楼盘叫曲江明珠。曲江明珠北邻竹翠园、曲江兰亭两个业主已入住的居民小区。由于曲江明珠新建高层楼房(遮阳楼)离曲江兰亭7号、8号、20号楼的间距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严重影响到兰亭以上居民住宅楼的采光,其中,曲江明珠紧邻曲江兰亭8号楼的高层楼房,又建筑于黑河饮水工程主管道之上,危及西安数十万市民的饮用水安全。为此特向贵局提出询查,并请求纠错。
据曲江明珠工地西大门《西安市建设工程规划公示》牌,该楼盘总建筑面积185304.66平方米,建筑高度分别为53.950米(a型〕、77.950米(c型〕。1—7号楼地上26型、地下1层;9号、12号楼地上18层,地下1层;8号、10号、11号楼地上18层。由公示的规划图可知,其中紧邻曲江兰亭8号楼的高层楼房18层加上其基础——新建商业楼地上一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约60米。曲江明珠的建设单位为陕西新开广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由西安市规划局监制的曲江明珠工程公示文,是供社会监督用的阳光行政作为,附有举报电话。但却没有在附图上标明12栋楼各自的楼号和楼高、楼距,让公众特别是利害悠关的北邻翠竹园、曲江兰亭小区住户,无法辨识是否妨碍自己的采光和安全;也没有公示该工程占用的住宅用地面积和绿地面积、黑河饮水地下主管道的走向与面积,使社会公众无法知晓曲江明珠的建筑密度、建筑容积率、小区绿化率和用水公共安全度。对此,毗邻小区住户和社会公众出于维护自身权益,纷纷向曲江新区规划局发出《曲江明珠小区的规划疑问》。
曲江新区兰亭小区8-4902业主张小闯2010年8月18日致函曲江新曲规划局提出:“据了解,曲江明珠小区规划多为18-26层的高层,其中有一栋26层高层距离曲江兰亭小区的8号楼间距仅有30米左右,多数26层距离兰亭小区和翠竹园小区的后排都在40米左右,请问规划部门在同意这样的设计时是否考虑已建成小区业主的光照、安全等一系列问题,小区内12层的间距都在50米以上规划部门才报批,为什么小区之间高层仅有30米楼距,开过听证会吗?”
曲江新区官员qujiang在2010年8月20日回复张小闯时称,曲江明珠北侧“翠竹园小区现状建筑每户至少有一个居室空间能满足大寒日2小时以上的日照,一套住宅中居室空间超过4小的日照。”
Qujiang所答,并没有回复张小闯函询的要害——曲江明珠“其中有一栋26层高层,距曲江兰亭8号楼的间距,仅有30米左右”,质疑其“日照、安全等一系列”切身利益受到侵犯。因为,与翠竹园的楼间距,并不等于与曲江兰亭的楼间距。曲江明珠整体平面地形呈半边弹花锤状,其与曲江兰亭小区毗邻地段临南三环辅道迂回曲折,很不规则。甘肃省电力局组建的陕西新开广厦房地产有限公司为扩大建筑面积,在与曲江兰亭毗邻地段摆布的三栋高层18—26层楼房,其中两栋并非端南正北走向。Qujiang的回复,也没有涉及曲江明珠高层建筑物与曲江兰亭7号、8号、20号楼各不相同的楼间距。退一步说,以Qujiang所答曲江明珠26层楼(高77.950米)与翠竹园的居民楼楼间距,依国家强制牲标准计算,也达不到“每户至少有一个居室空间能满足大寒日2小时以上的日照,一套住宅中居室空间超过4小的日照。”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标准)第三章第3.1.2条规定:“建筑布局和间距应综合考虑防火、日照、防噪、卫生等要求”,“建筑布局应有利于在夏季获得良好的自然通风”。第3.1.3条规定日照标准:“住宅每户至少有一个居室、宿舍应每层至少有半数以上的居室能获得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少于1小时。”
国家强制性标准国标GB50180-9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1994年2月1日起施行)1.0.5.4条规定:“适应居民的活动规律,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防灾、配建设施及管理要求,创造方便、舒适、安全、优美的居住生活环境”。第5.0.2条规定:“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震、管线埋设、避免视线干扰等要求确定。”
以冬至日照时间不低于1小时(房子最底层窗户)为标准。城市居住区楼间距是用建筑物室外坪至房屋檐口的高度/tan(a),a-为各地在冬至日正午时的太阳高度角。西安在冬至日正午时的太阳高度角为32度18分,可以用:楼高:楼间距=1:1.2比值计算。曲江明珠26层高层(77.950米〕与兰亭7号楼的楼间距应为1(77.950米〕:1.2(93.540米〕;曲江明珠18层加上其基础——新建商业楼地上一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约60米)与曲江兰亭8号楼的楼间距,应为1(约60米):1.2(72米);曲江明珠18层楼(53.950米)与曲亭兰亭20号楼的楼间距,应为1(53.950米):1.2(64.74米)。
由曲江明珠已在曲江兰亭7号楼南开挖的26层楼地基,曲江明珠在曲江8号楼、20号楼南已拟开掘的地基白灰线可知,该新开楼盘三栋高层建筑物距曲江兰亭7号、8号、20号楼的间距约为30米左右,不足国家强制性楼间距的50%。而且,依曲江明珠公示规划图,其将建高层楼房与曲江兰亭8号楼为西南—东北走向,有二个单元与三个单元两种公示图,混淆不明;与曲江兰亭20号楼相邻,为东南—西北走向,公示图为4个单元。斜向的曲江明珠遮阳高层建筑物,分别对曲江兰亭8号楼1—4单元、20号楼1—4单元,各个单元的不同楼层的采光,形成严重程度不同的侵害。其中,曲江明珠那栋西南—东北方向建筑的18层住宅高层加商业楼(地上、地下各1层),建于黑河饮水工程主管道之上,也危及整个西安市民饮用水安全。
采光权是一种基本的人权、基本的物权,具有排他的物权性,属于人的生存权的一部分。采光权具体指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取得适度光源的权利(比日照范围更大)。我国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的《物权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障碍,赔偿损失。”
曲江新区是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区,以世界最适宜人居住的地方宣示于世,且在生态环境、控制区内楼高、楼距做得卓有成效;陕西新开广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也以“曲江明珠处于(曲江)中心位置,置身于西安最宜居区域”做广告营销。然而,曲江明珠楼盘18—26层高楼与曲江兰亭7号、8号、20号住宅搂楼间距仅30—40米,明显不符合国家有关高层楼间距1:1.2的标准。为了维护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赋予我们的权益,现依据有关法规的规定,请求西安曲江新区管委会规划局:
(一)书面出具审批曲江明珠工程规划时的《日照分析报告书》;
(二)如果曲江明珠在建工程项目确实侵犯了曲江兰亭7号、8号、20号楼诸业主的采光权,请责令陕西新开广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该项工程的施工业务;
(三)公示曲江明珠工程对黑河饮水工程公共安全的评估结果。
特请曲江新曲规划局按照国家相关的强制性规定处理前列问题。
致函人曲江兰亭7号楼、8号楼、20号楼业主
2010年9月7日
附联系邮件:[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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