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反腐倡廉”口号的思考
夏 涛
“反腐倡廉”,顾名思义,就是反对腐败,倡导廉洁。
“反对”,表明了态度,但也仅仅是表明了态度,而且是比较文雅比较理性的表态方式,没有一定要做动作的意思。正如今年七八月间,美国打算开来航母搞黄海军演,外交部发言人表示非常“反对”,美国人日本人韩国人朝鲜人中国人和全世界人都笑了,因为这话说得太软绵,没有任何威慑力,结果,航母终于还是来了。
“倡导”,就是提倡一种行为方式,但也不存在硬约束,做了当然很好,不做也没关系,无伤大雅。例如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倡导”婚事新办,但有人不愿意旅行结婚而坚持请客吃饭,也只能由他去,顶多是感觉这一对还不够时尚。
细细品味“反腐倡廉”这个口号,其实还意味着腐败的普遍存在和廉洁的凤毛麟角,并给人一种无可奈何的感觉。
“透明国际”今年10月26日公布了《2010年全球清廉指数》调查报告,中国得分3.5分(满分10分),排名第78位,属于腐败比较严重的国家(地区)。
腐败现状与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和奋斗目标严重冲突,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极不满意。国际垄断资产阶级、帝国主义反华乱华灭华势力和汉奸卖国第五纵队,也在利用这一因素大做文章,妄图推翻共产党的领导,改旗易帜,彻底颠覆统一完整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宪法载明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的、民族英雄世界伟人毛泽东统帅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各族人民流血流汗创立和建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鉴于现实状况的严峻性,整治腐败必须下大决心、花大力气、做大动作。有一个动作必须做,即改变“反腐倡廉”这一沿用多年的、目标模糊的、缺乏力度的口号,建议更改为:“打腐创廉”。
“打腐创廉”,意即打击腐败,创建廉洁。
“打击”是一个或一串动作,比仅有“反对”的态度前进了一大步。当然,打击要打中要害,不能只治标不治本。
“创建”,首先也意味着承认腐败的普遍性、严重性以及廉洁的稀缺性,但不意味着无可奈何的消极,不意味着廉洁是一种时尚,不意味着倡导性的可干可不干,而是意味着积极行动,意味着一点一滴地干、脚踏实地地干、不屈不挠地干。
当“打腐创廉”取得较大进展(清廉指数得分超过5.0,进入轻微腐败国家(地区)序列),口号可更改为:“祛腐健廉”,即祛除腐败部分,健全廉洁机体。
当“祛腐健廉”又取得较大进展(清廉指数得分超过8.0,进入比较廉洁国家(地区)序列),口号可进一步改为:“防腐保廉”,即防范腐败,保持廉洁。
当然,如果情况持续恶化(清廉指数得分低于2.5,进入十分腐败的国家(地区)序列),那时的情形也必然很无奈,也只能很理性地表态反对腐败并倡导廉洁,那么采用“反腐倡廉”这个口号倒的确是十分实事求是的。不过,那时恐怕已经亡党亡国了,呼喊“反腐倡廉”口号的已不是中国共产党了,清廉指数所代表的中国也许只包含十几个省了。那时可以祈望的景况,最好的也就是今日之俄罗斯;如果不幸连中华民族的民族主义也丢掉了,那就只能是1949年以前的(很可能还不包含边疆区域的)民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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