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理解他所说的尊严与幸福不是单指某一群人,某一类人,以及某一个阶层。而是对这个国家的每一位公民而言。
左拉说:“个人正义维护着国家正义,个人尊严组成国家尊严,国家惟一能让国人感到骄傲和安全的,就是它对每一个公民的利益所作出的承诺和保障。如果连这一点都做不到,国家还有什么尊严和荣誉可言?”
如果我的理解不偏颇的话,也就是说,没有个人正义,就没有国家正义。没有个人尊严,就没有国家尊严。具体到每一个公民个人,如果没有基本的正义、承诺和保障的话,整个国家的尊严和荣誉将无从谈起。
乐清市蒲岐乡寨桥村主任钱云会,2010年8月9号,以实名方式在天涯网“百姓声音”论坛发了一个帖子。该贴发布四个多月,无一人顶贴。直到4个月后,2010年12月26日,圣诞节这一天,他被车祸死亡,他的帖子才被关注,一夜之间,被几十万网民点击转载。他车祸现场的照片被新浪、腾讯、网易、搜狐等各大网站微博广泛转发。
现在,天涯网已被迫封杀此贴。好在我复制了原帖留底。附后。
每当我看到“此文章发布内容若有任何污蔑之嫌,由我钱云会负责。”这一行字,想到那个被压在工程车巨大车轮下的人,禁不住悲从中来,气满胸腔,泪湿眼眶。
这个故事如果发生在《让子弹飞》里的鹅城,是可以理解的。因为那是杜撰的电影,而非真实的现实。这样惊世骇俗的事件发生在现代文明社会,是一个奇闻。该事件之所以引起如此大的民愤和如此广泛的热议,在于它极大的超出了民众对各种社会新闻所能承受的最低心理底线。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老天在上,民众有眼。。怎么可能这样?怎么敢如此跋扈?怎么有如此胆量?怎么能如此冒天下之大不韪?怎么敢把一个活生生的人强按在车轮底下?怎么能如此光天化日虐杀或谋杀一个人之后,政府部门专门开新闻发布会来掩饰真相、护佑真凶?
这是中国吗?往前看历朝历代敢这样吗?往外看即便再专制的独裁国家敢这样吗?希特勒杀犹太人都没有这么明目张胆过吧?
无论之前的拆除视频监控,无论什么镇长给钱云会打电话把他引到此处,无论杀人现场的指挥是不是一个叫谢祥忠的官员,无论几个特警或工程人员把他按在车轮下,无论众多特警如何搜查村民相机,无论被抓走多少村民,无论被抓走的钱云会家人和在现场拍照的回村女学生现在被关在哪里,所有这一切,究竟是真是假,指望乐清市委市政府的新闻发布会来告诉大家真相是不可能的。
鉴于此事件影响极大极坏,吁请中央迅速成立调查组赴乐清,直接介入和接管钱云会案的调查。乐清书记、市长暂停工作,对该市公安局、特警队、土地局、建设局、蒲岐乡镇委镇政府、电厂工程队、杀人现场所有公职人员和特警、寨桥村诸多村民、肇事司机、被抓走的村民、被抓走的女学生、被抓走的钱云会家人,逐个详尽了解事件始末,还原事件真相,给死者钱云会一个交代,给亿万关注此事的民众一个交代。
马丁•路德•金说:“历史将会记录,在这个社会转型期,最大的悲剧不是坏人的嚣张,而是好人的过度沉默。”范仲淹也说过:“寧鳴而死,不默而生!”这一次,几乎所有的网民都没沉默,各个网站微博,有关这个案件的各种议论铺天盖地、沸沸扬扬,已成星火燎原之势。
各个网站都在删帖。而所有网民都在发帖。这个博弈如火如荼,正在进行中。
删帖,是很累的,而且删不过来。越删,越说明某些人心中有鬼、欲盖弥彰;越删,民怨越沸腾,影响越恶劣。
吁请党中央、国务院,认真调查,给出真相与真话,以平息这即将燎原的星星之火。索尔仁尼琴说:“一句真话比整个世界的分量还重。”
给亿万民众一个真相与一句真话吧!哪怕对所有的凶手都网开一面,不予追究!只要真相与真话,如此而已!
附:钱云会2010-8-9日19:18:10发于天涯“百姓声音”的帖子
2004年4月3日,浙能乐清(南岳)电厂企业法人施建杰伙同乐清市国土局长陈献峰及乐清市政府征地办主任屠俊勇(现国土局长),先召唤寨桥村双委干部部吴康银、钱传勇等10人到乐清市蒲岐镇人民政府开会,然后将人带到预先等候的公安警车里,押送至雁荡宾馆禁闭6天,让他们签下没有文号的空头征地文件(此属废纸,只要再拿回局里在头上加一行文号就可以成为正式文件)。
村民发现被愚弄后,到乐清市政府问话,遭至乐清市政府调遣防暴警察围殴村民。2004年4月28日,共打伤130多寨桥村民同时,一天共刑事拘留了寨桥村民72人。“4.28”流血事件黑白颠倒监突察报告,于浙发改稽察(2004)478号,签发人吴华海。(2005)乐监刑初字第001号轻罚(2004)温刑终字第846号包括我等4人,每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寨桥村联系法律精英,查悉到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浙能乐清(南岳)电厂,“一书方案”报批国家的一系列政府文件档案:
国土资函(2005)821号,共计批准规划建设用地110.7282公顷。拆迁安置用地交由当地(乐清市)人民政府按规划和设计合理安排使用,迄今蜕变为乐清湾开发区(圈地块)地产专卖搭车电厂的项目。所以动态资本金中国人民银行贷息款建造的南岳电厂(报批名称为浙能乐清电厂)。批件国家发改能源(2005)602号:国电、浙电、温电、正泰、华峰分别按23%、51%、16%、5%、5%组股投资。
乐清市人民政府公告国土资函(2005)821号文件“精神”二字,圈得地块搭车项目,其经济性质该为资本金投资呢?还是地产专卖分成。于此该是国家政府工作的原则问题。
又因作假国家政府文件,免费骗征强用了寨桥村146公顷的农用地。寨桥村民从农,本已无力生存;可是乐清市黄政强、潘孝政政府仍调集公安民警镇压村民反抗,残酷殴打失地的寨桥村村民,因此寨桥村老人协会建议关注审核,从下证据:
1、 蒲岐乡寨桥村山林土地权证字第33-14号
2、 乐政发(1992)10号和1998年12月立的“友谊圹”碑文
3、 空头文号的2004年4月8日综合,寨桥村山林土地出让《六项》
4、 浙江省政府征地办制作的十字中线定位寨桥村山林土地建造电厂主体工程地图一张
5、 电厂高压电线侵占了寨桥村大片农耕地,请实地踏勘
6、 2005年5月17日假的村长钱云会为首的村民代表会自愿土地出让手续,即蒲岐镇委书记许创海手迹,报废的吴康银届村民委公章签印
7、 建设项目为“调包”拆迁补偿的政府逐级,制假的领导签批手续
8、 发改能源(2005)602号和国土资函(2005)821号原始档件;总之,浙能乐清电厂“一书方案”全套
9、 乐清市人民政府《通告》、《公告》
如此强取豪夺一手遮天的行为谓是官还是贼。试问一个以农耕为生的村子,会自愿将自己赖以生存的土地出手转让不拿分豪?
为了寨桥村的土地解决问题我钱云会(村长)和众村民为了讨个说法一直为此事奔波六年载却一直未被妥善处理,迫于无奈之下只能上网公开事实,让更多的人了解此事,也希望人民的权益能得到真正的维护。
代表人:钱云会
此文章发布内容若有任何污蔑之嫌,由我钱云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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