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怎么做才能让人真的相信?
很不幸,我们一边奏着“和谐”的凯歌,一边却沦入了讨要事实“真相”的漩涡。而这些漩涡无疑让和谐之音严重“跑调”。
喝开水都能死人,这一新的医学课题就连医学家们也目瞪口呆;真假虎照充其量是吸人眼球的噱头,把拍摄者关几天也就万事大吉;跳楼的凤凰烈女和突然暴死在学校宿舍的女学生,恐怕永远也找不到辞世的理由。可怜的11岁被逼卖淫幼女,只能在母亲的陪伴下走进北京医院的性病科,自费为自己的身心医疗。
发生在乐清的惨案,真相到底如何?坊间正在猜测。一桩奇异的碾压事故被官方公布为“普通的肇事”,显然抚平不了民众的情绪,或有可能与事实真相相去甚远。诸如迅速出动的特警、无辜丧失存储功能的检测录像、死者相关亲友的被拘,以及死者死状和肇事车缘何逆向行车等等一系列疑问,似乎在证实着目击者的供述:死者是被几个彪形大汉强制按倒在车轮下碾压致死!此外,坊间关于死者是为民请命的上访大户,被利益冲突者陷害的声音,也让官方的“真相公布”成了众矢之的。
每一个事件都有一个官方公布的“真相”,然而,每一个“真相”,却再也无法让公众真的相信。原因何在?
政府的公信力缺失。政府作为百姓的娘家,在维护社会稳定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无可替代,百姓更是把政府作为自己“喜怒哀乐”的倾诉对象,或建言建策,或上访请命,或寻求支持。然而,政府通过自己的行为得到社会公众信任和认可的能力,在民众的一片质疑声中渐渐回落。无论是“钓鱼执法”还是“三鹿奶粉”,无论是“智障佣工”还是“暴力惨案”,无论是“煤矿事故”还是“强制拆迁”,一系列社会矛盾和血淋淋的事实,再也让民众满意不起来。不满意的民众自然会质疑政府公布真相的背后因素。
党员干部的责任缺失。“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是官员对民众的承诺,也是人民群众赋予官员的责任。党的好干部焦裕禄、孔繁森、郑培民、谷文昌等一批共产党人,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谱写了一曲“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共产党赞歌。然而,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干部放松世界观改造,理想信念动摇,革命意志衰退,经受不住考验。在作风方面,一些地方、部门和领导干部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盛行,独断专行、以权谋私现象时有发生。这些缺失的责任担当,势必有官官相护推诿扯皮的嫌疑,也势必让“事实真相”成了“官方公布”的替死鬼。如此这般,民众不买单也在情理之中。
舆论媒体功能的缺失。一个九零后少年为了寻求刺激,杀死了素不相识的人,并笑对警察说:暴力电影看多了。今天早上置顶的新闻,相信会让更多的民众把质疑的目光转向社会舆论和媒体宣传。营造健康向上的舆论导向是党意识形态领域一贯坚持的原则,然而,当色情和暴力充斥着我们的视听,当猜测和八卦堂而皇之占据人们的大脑,当正面引导变成了私下泄愤,试问,承载着沉甸甸社会责任的舆论媒体功能何在?诚如“官方公布的真相”不能让民众相信一样,坊间关于事件的多方剖析也未必是事件的真实还原。从这个角度上讲,舆论媒体监督和责任功能的相应缺失,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真相变迷雾”的砝码。
如果“和谐”是我们追求的终极目标,那么,致力于和谐的创建者们,不论是国家和个人,不论是政府和民众,不论是媒体和官方,都应该找准自己的角色,勇于担当自身责任,从公心出发,让那些本来简单的“真相”不再是复杂的推论和猜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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