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对于“网络水军”没有多少好印象。“网络水军”纵使起过一些正面作用,也是在经济利益驱动下进行的。从小的方面看,有些个案可能确实推动了小范围内的正义,然而从宏观方面看,则多是通过以偏概全以及对有利于己的事实无限放大,对不利于己的事实回避不谈或隐瞒的方法达到目的。这种做法,追求“为达目的可以不择手段”的境界,损坏了网络的信誉,破坏了网络秩序,背离了求真务实的原则,颠覆了“信息必须真实”的价值观。因此,从长远及全局的角度评价,有害无益。
因为“网络水军”存在负面作用的最主要因素就是造假,所以规范“网络水军”的指导思想就应当是“求真”。如果“网络水军”不再从事造假,改造假为求真,那么就不再“水”,“网络水军”就会发展成一支真正的、强有力的“网络生力军”。一支“网络生力军”必将在教育群众、凝聚爱国力量、反腐倡廉等方面发挥更加举足轻重的作用。这应当是规范“网络水军”的目的。
规范“网络水军”有多种方法,比如实行行政许可制度、建立健全对“网络水军”集团的管理制度,加强对“网络水军”的“士兵”的教育管理等,但这些方法可能治标不治本,还有可能衍生一种新型腐败。笔者认为,提倡网络实名制可能是一条比较简便的办法。
当初提倡网络实名制,遭受非难与攻讦,理由主要是一旦网络实名,则会方便某些已经不具有公信力的有关部门的“跨省追捕”,从而妨碍网民的反腐热情,增加网民的心理压力。这个理由并不充分,因为从已有的“跨省追捕”案件来看,被追捕的网友很少有采用实名的。有关部门如果真地想“跨省追捕”,是否实名并非障碍。而一些铁了心要举报的网民,没有真名,没有联系方式,反倒是给自己添加了障碍。有关方面完全可以以找不到举报人为由,将案件搁置起来。
非实名对像支农这样喜欢评论的网友有一定的保护作用。有关部门通常不会对评论人员采取“跨省追捕”之类的措施。若是实名以后,可能会方便采取“领导谈话”之类比较温和的措施。不听领导的话,后果可能就会很严重,就像“一枝清荷”网友那样。但“一枝清荷”的事情,似乎也并非实名所致。非实名有实名的好处,实名也有实名的好处。比如当我们支持某事件的一方时,实名顶帖的效果显然要强于非实名。所以只有对专门造假“网络水军”,实名制才只有坏处,并无好处。
笔者认为,对于网络实名制,可以提倡、鼓励,但不应强制。实名应当采用身份证上的名字并附加身份证号。任何网站对于实名注册的网民,都应当采取显著标示,一方面表示发言者对自己的发言承担责任,另一方面也可能增加发言内容的可信度。对于网络实名举报或反映的问题,有关部门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给予公开答复。网民是否采取实名,听其自愿。
每个人都应当对自己的行为及言论承担责任,这是实行网络实名制的根据。现阶段的特殊环境又不适于全部采取网络实名制,这是提倡网络实名制的根据。提倡网络实名制,是规范“网络水军”的一个较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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