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划时代的创举叫好
近日,有一则传闻引起了我的兴趣,当局打算立法规定子女“常回家看看”。我的第一反应是中国快要进入法治社会了。
在有限的见识里,我还从未曾听说古今中外有用法律规定子女必须按时省亲的。倒是大约从汉代开始,我国就有了“丁忧”制度,规定官员在父母去世后必须去官回家守丧三年(各朝代的时间有所不同),这种“丁忧”制度不具备普遍性,只对官员有效,而且针对的不是活着的父母。据我看来,法律规定子女省亲应该属于创举,这一创举不仅为改革开放30年来最伟大的成就之一,也填补了中外法律史上的一个空白,将对人类文明做出不可估量的贡献。发明创造者一定会永垂不朽!
兴奋了一阵子后,某又产生了若干疑问:
多久回家一次才是合法的?回家以后和父母呆在一起必须达到多长时间?违反了该怎么处置?
在外劳碌奔波却没赚到钱买不起车票该怎么回家?是不是有政府补贴?
黑工厂、黑砖窑里的那些包身工、智障奴,谁带他们回家?
给地主、资本家干活早已没有了人身自由,也没有周末、假期的,不能想回就回怎么办?
要接见外宾、视察工厂农村,演出任务太过繁重,实在抽不出时间回家又该如何?
儿女(甚至老婆、情人)都去了国外,不方便远涉重洋,是不是派专机定期接送?
按照精英们的普世价值观,不是儿女离父母越远越好吗?他们崇拜的西方世界不正是儿女没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么?这回怎么搞个和普世价值背道而驰的东西来了?
这一部法律出台,是不是可以标志着和谐社会就此建设成功?
……
早几天我还和朋友在电话里聊父母,相互提醒,要好好珍惜有父母的日子。从来到这个城市安定后,我就接父母过来和我一起生活,十多年了。三年前,父亲离世,临走时父亲对我说,跟我生活很满足很幸福……其实我还是陪他们太少,想起劳碌一生的父亲在另一个世界寂寞着,我又忍不住落泪了。现在我们上班了,家里常常就剩母亲一个人。我总是动员母亲去和小区里的那些老太太交往,也非常欢迎老人们来我家玩,现在我妈已经结交了好些老朋友。父亲走了后,我就尽量不在外面应酬,尽可能多些时间回家陪母亲一起吃饭。有母亲的日子很温馨很幸福!
我这种人好像是太落伍了,我也能与时俱进吗?孝敬父母是我国几千来形成的传统美德,到今天已然要用法律来规定子女省亲了,可见,我们的社会的确是进步了,人类的确是进化了,进化到快要和汉奸们一样六亲不认、数典忘祖了。有人说,发展就是硬道理。我还是有些担心,一直这样硬下去,不仅是孝道,所有美好的东西恐怕都会发展得无影无踪的。既然要制定规范儿女回家看望父母的法律,接下来似乎也应该出台约束夫妻生活频率的条文。至于百姓给领导鼓掌时该拍几下,声响若何,也到了该用法律来规范的时候了。像我这般经常不拍掌,即使拍也是有气无力的,早就应该受到法律制裁了。
近来老是杞人忧天,不在其位,却偏偏要去想那些鸟人的事。http://blog.sina.com.cn/yanjp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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