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建设领域亟待反腐利器刮骨疗毒 |
河南四任交通厅长“落马” 均有“廉政名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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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自中国共产党新闻网2011年01月08日 13:31 :邓红阳 来源:《法制日报》 |
交通工程项目的建成并投入使用,直接推动了地方经济实力的提升。然而在一些地方,伴随工程完工的,是一批领导干部的“倒下”。这种现象不仅突出表现在河南省的4任交通厅厅长身上,四川、江苏等省的交通厅厅长也都因为工程建设中的巨额经济犯罪相继“落马”。
治理交通系统基础工程建设中的问题应该在两个方面狠下功夫:首先是对交通工程建设全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审计;其次是狠治工程层层转包分包的行为
近日,有消息传出,河南省交通厅原厅长董永安涉嫌违纪,已被纪检部门调查处理。据知情人士透露,董永安案发并不是在交通系统,而是在他担任安阳市市长期间,与一起腐败案件有关。董永安究竟因何事被调查?目前尚无定论。但在董永安的现任职位上,曾有3任交通厅厅长因贪腐“落马”。
有法律界人士表示,河南在交通设施上的巨额投资,吸引了不少商人的眼球。为承揽工程任务,不少人托关系找门路。在利益诱惑面前,如果没有一套严格的监管体系,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的意识一放松,就有可能出现腐败问题。可以说,交通厅厅长是个“高危位子”
岁末年初,正是各行各业总结安排工作的高峰期,但在河南省委、省政府召集的由各厅局委一把手参加的会议上,少了一个重要部门的一把手——交通厅厅长董永安。
1月6日 ,《法制日报》记者从河南省有关部门获悉,董永安因涉嫌违纪问题,已被纪检部门调查处理。
据知情人士透露,身为全国和河南省人大代表的董永安,正在被办理罢免手续,此举是为向司法机关移交做程序上的准备。
“落马”厅长曾狠抓廉政
公开资料显示,董永安长期在企业工作。1982年,他从西安交通大学主体动力工程专业毕业后,被分配到中国第一拖拉机制造厂担任技术员。20年后,他成为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4年年初,董永安正式告别企业生涯,担任河南省安阳市市委副书记、市长。2008年3月,开始担任河南省交通厅党组书记、厅长。
董永安就任河南省交通厅厅长后,曾以交通厅党组书记的身份,给全厅党员干部上了一堂党课,题目就是《牢记宗旨、秉公用权、作风民主、生活正派,为建设公路交通强省作出更大贡献》。
在这次党课上,董永安提出,要加快公路交通强省建设,必须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打造一支政治、思想、作风等方面过硬的干部队伍,大力弘扬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的良好工作作风,真正地代表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而在 2009年2月17日 召开的河南省交通系统廉政工作会议上,董永安又提出了查办案件是惩治腐败最有力的手段,是最直接、最有效的监督。他要求全省交通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正确履行职责,继续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始终保持对惩治腐败工作的高压态势。
河南省交通厅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仅在2008年,河南省交通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就初核案件103件,立案54件,51人受到党政纪处分。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董永安还探索建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廉政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对重点工程项目前期评审,强化建设资金控制和管理,优化方案,降低造价,并把派驻纪检监察员、建设项目一把手备案制和建设市场廉洁准入等制度落到了实处,实现了对工程建设项目全程监督。
对腐败现象有如此大动作的厅长,因何被纪检部门调查处理?
有知情人士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董永安案发并不是在交通系统,而是在他担任安阳市市长期间,与一起腐败案件有关。
交通厅长是“高危位子”
董永安究竟因何事被调查?目前尚无定论。但不少人士注意到,在董永安的现任职位上,曾有3任交通厅厅长因贪腐“落马”。
据了解,在董永安之前“落马”的3任交通厅厅长,都有各自的“廉政名言”。
第一任“落马”厅长曾锦城曾以写血书的方式向河南省委表白:“我以一个党员的名义向组织保证,我绝不收人家的一分钱,绝不做对不起组织的一件事……”
1997年10月,曾锦城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曾锦城案发后,第二任“落马”厅长张昆桐一上任,便向河南省委领导表示,一定要吸取前任厅长的沉痛教训,并提出口号:“让廉政在全省高速公路上延伸。”
2001年3月,张昆桐因受贿、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第三任“落马”厅长石发亮在刚上任时也表示要吸取前任厅长的教训,提出的口号是“一个‘廉’字值千金”,并将其细化成“两个原则”:“不义之财分文不取,人情工程一件不干”。结果,在2001年12月中旬,石发亮因涉嫌违纪违法,被河南省纪委调查处理。
熟悉董永安的人都知道,他也有自己的“廉政名言”。
“常修从政之德,常思富民之策,常怀律己之心。”2004年4月,在安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新当选市政府市长的董永安,用这3句话概括了自己的从政原则。
他解释说,要常修从政之德,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要常思富民之策,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全面开展各项工作;要常怀律己之心,时刻牢记“两个务必”,严于律己,自觉抵制各种消极腐败现象的侵袭。
但是,事实证明,这些豪言壮语只是停留在了口号的层面。为何几任交通厅厅长都曾雄心勃勃,誓与腐败斗争到底,但最后仍在金钱面前折戟?
“河南在交通设施上的巨额投资,吸引了不少商人的眼球。为承揽工程任务,不少人托关系找门路。在利益诱惑面前,如果没有一套严格的监管体系,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的意识一放松,就有可能出现腐败问题。可以说,交通厅厅长是个‘高危位子’。”河南省一名法律界人士说。
重点领域反腐任重道远
“重点工程项目的建成并投入使用,直接推动了地方经济实力的提升。然而在一些地方,伴随工程完工的,是一批领导干部的‘倒下’。这种现象不仅突出表现在河南省的4任交通厅厅长身上,四川、江苏等省的交通厅厅长也都因为工程建设中的巨额经济犯罪相继‘落马’。”郑州大学一位不愿具名的学者认为,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容易滋生腐败,与投资和建设管理体制不完善有关,再加上不规范的招投标行为,很容易导致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以及“条子工程”、“人情工程”泛滥。
这位学者建议,对于交通等重点领域,要实施全过程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同时,要进一步健全政府投资的社会监督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使每项公共工程都成为阳光工程、廉洁工程和安全工程。
也有专家认为,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是惩治腐败最直接最有力的手段,这一手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为此,应进一步拓宽发现腐败案件线索的渠道,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完善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健全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发挥群众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积极作用。同时,注重从巡视、审计等渠道发现线索,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案件,利用职权插手和干预招标投标等谋取非法利益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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