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监管漏洞和惩罚机制不健全,现在“一线家电品牌中没有参与‘骗补’的企业有,但不多。二三线的家电品牌,几乎‘全军覆没’”(2011年01月09日《 瞭望》)
众所周知,为达拉动农村消费,帮助农民改善生活质量,减少贸易顺差、促进家电行业健康发展之目的,自2007年12月始,山东、河南、四川3省进行财政补贴家电下乡试点,对农民购买彩电、电冰箱及手机3类产品给予销售价格13%的财政补贴。随后,其余省(市)自治区等也陆续开展,给予补贴的种类也逐渐扩大。然而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切向钱看的大形势下,国家的优惠政策却被一些畸形的行业潜规则所稀释,出现了众多的“骗补”现象。
据《瞭望东方周刊》报道,浙江省被认为是“节能惠民”工程造假骗补的一个“重灾区”。根据该省2010年完成的第一批大宗用户专项调查结果,已核查到的76146台中,“确认购买”的是14335台,“确认未购买”的多达61811台。尚有73855台因“不配合”、“拒绝调查”、“联系方式为经销商”等原因未能核实。
《中国商报》11月9日刊登的《美的电器深陷节能空调“骗补门”》的报道称,有自称是哈药集团制药总厂的用户,在2010年2月27日购买了1145台(套)“广东美的”空调。但工作人员走访后发现,该厂并没有购买。《瞭望东方周刊》在广东佛山调查时发现“一位老太太只购买2台空调,等到空调厂家上报数据时,则被修改为52台”。
国家补贴是块“唐僧肉”,不少空调企业虚报销售数据骗“补贴”,其实行业内都心知肚明。家电业“骗补”行为“疯狂到不管手段不顾后果;严重到许多企业已经开始后怕。骗补,已成当前家电行业的潜规则。业内人士告知,在“家电下乡”中,企业“骗补”的手段可谓空前绝后,手法主要有四种。一是虚标价格。本来一款只值2000元的冰箱,一旦中标,其标价立马成了2300元。于是“下乡”后即使扣除财政补贴,最终到老百姓手里的还是比原来的贵,国家本想给老百姓的实惠全部被厂家和经销商套走了。
二是完全没有取得“家电下乡”资格的产品冒充“家电下乡”的产品,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蒙骗补贴。
三是不用卖,照例骗补贴。将仓库中节能空调里的安装卡抽出来,填好虚假用户信息,然后快速反馈到生产企业,企业再将每台空调的条形码输入“节能惠民”管理系统库,最终即可获得相关补贴。“有些企业甚至把能耗标准4、5级的库存货都直接拿出来贴上1、2级标签进行销售。”
四是还有更绝的一种情况,就是企业根本都不用制造新产品,照样能套国家的钱。有些经销商都不干活了,只是开着车满农村转悠,给已买出的的产品变一下身份证就成了“下乡产品”。
由于存有企业“骗补”,《瞭望》在采访中发现,重庆、安徽、北京,乃至更多的地方,“以旧换新政策”一度催生了二手家电市场的“另类骗补热”。一些消费者,以数十元上百元不等的价格到二手市场上“淘买”废旧家电,然后再去以旧换新,享受“新家电价格的10%,即最高400元的补贴”。“一台生命周期快要结束的破旧空调成为厂家的‘骗补’工具后,可能骗取国家多少钱,无人知晓;而国家希望淘汰旧产品的本意却未达到。”
虽然为预防家电业“骗补”行为的发生,从2010年6月开始至12月上旬,数个中央部委曾多次联合发文,要求对企业“骗补”行为加强监管,但类似“弄虚作假”现象仍遍地开花,一些地方的相关管理部门为什么视而不见呢?自然是利益使然。比如,“家电下乡”过程中,企业和经销商联手做局,以假销售单据、假发票和复印来的身份证“骗补”时,一些地方的财政部门也不是傻瓜,要求利益均沾,两方做局演变成三方做局。
由此想来,不能单单指望职能部门来监管,而应该借重司法程序。如财政部财政科学所所长贾康在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时所说,“‘骗补’作为行业潜规则,如果不对‘犯事’的企业杀一儆百,而仅仅在市场治理的层面上‘堵漏’,那么一定会使监管到头来‘法不责众’。”最重要的是要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对行业的不法行为进行监管,在职能部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鼓励社会各阶层参与遏制骗补行为的“打假”行动。如此全方位防患于未然,才是治本之举。
山东省阳信县国土资源局邱海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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