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副部级高官到天上人间快活的事一被抖擞出来,即遭狂贬。依笔者脾气,自然也是想大贬一通的。平时耐心聆听这帮家伙的“教诲”,装出万分诚意接受他们胡说八道般的指导,无端忍受他们的拍砖,自己屁也不敢吱一声,今天得了机会,怎能放过?
然细一考虑,这事竟在情理之中。令笔者颇为吃惊的是,这个情理并非笔者个人情理,竟然是整个社会的情理!天啊,这真是吓死人不偿命啊!
先说“情”。说是“情”,其实社会已经无“情”,只有“性”,且不是人“性”,而是兽“性”,兽“性”大发是也。在“发展”的幌子下,人命不再被看作“人命”,而被视为“发展的代价”;在“维稳”的招牌下,正常人因为上访被关进精神病院;在“自由”的口号下,别有用心者像疯狗一样疯狂撕咬一代伟人及任何有正义感的人士,“自由派”性学者到处兜售其“性聚会”、滥交的自由;在“转型期”的借口里,数以亿计的群众被榨取得只剩下骨头,抛进绝对贫困的深渊;在“支柱产业”的忽悠下,数以亿计的人变为房奴,剩下的正在梦想有朝一日变成房奴,然后再来“享受”高物价。强者为尊,弱肉强食,这不是批评者的杜撰,不是指责者臆造,而是活生生的社会现实。强者为尊是现今社会的“情”,弱肉强食就是现今社会的“理”。
“特色”颠覆了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已经被不少人看作遗老遗少们的迂腐之论,社会主义的立国之本——毛泽东思想以及毛泽东个人均受到令外国人都难以理解的恶毒攻击。封建的仁义廉耻早在上世纪初已经被打倒,社会主义初创时期形成的新仁义廉耻观也被踩在了脚下,资本主义“强者为尊,弱肉强食”的兽性法则被西化派引入进来,并占了主导地位。这种引入进来的东西,在引入的过程中发生了变化,它不是普世的,而是内外有别的,即对外是绵羊,对内是豺狼。对外有绵羊的温驯、狗的忠诚,对内则只有狐狸的狡猾与豺狼的残暴。在国际上要讲文明、讲人性,要负责任,在国内则极尽欺诈、暴力及无度盘剥之能事。社会无仁、无义、无廉,更加无耻。为了实现任何目的而不惜采取任何手段都不是一件可耻的事情,限制条件只有一个,这个目标是你想要的。做贪官可耻吗?包二奶可耻吗?出卖肉体可耻吗?荼毒良善可耻吗?答案均是否。“有识之士”均能为这些事情找到可以原谅的理由,甚至不仅应当原谅和同情,还应当鼓励。他们认为,社会上根本没有君子,只有小人。所以真小人都是英雄,所有的正直善良之士, 都是伪 君子。不仅正直善良之士要遭受攻击,伪君子也要受到他们的攻击,因为伪君子在被识别之前,也具有劝人向善的作用。而善,是他们的死敌。
既然有了这样的社会现实,有了这样的社会情理,那么副部级领导去天上人间“敬礼”又有什么难以理解的呢?人的任何私欲都是不应受到限制的,因为这是“自由”。不法的领导干部们(现在已经不是个别人或少数人)对群众与下属有权力,对同事有腕力,有什么是搞不定的?既然什么都能搞定,又有什么不敢玩、不能玩呢?
如今锒铛入狱的省部级官员确实已经不少了,但有几个是平头百姓揭发出来的呢?不是没人揭发,是揭发人的力度不够。从另一角度看,倒掉的官员,不是权力失效了,而是腕力没玩好。无论是干部还是普通人,无耻的时候,不就只用胜负论英雄了么?官大是英雄,钱多是英雄,真正为民请命为国争光的英雄,如果还残留了一丝羞耻心,有几个最后不是英雄末路晚景凄凉呢?当贪官不丢人,当奸商不丢人,当汉奸也不丢人,只要有过权,有过钱,就英雄,就伟大。这样的价值观已经树立起来。遵纪守法,不死胡为?这难道不是活生生的社会情理么?
以此而论,副部级领导去天上人间“敬礼”,有什么不符合情理的?不去天上人间“敬礼”,反倒成了悖谬之人了。在一个丧失羞耻之心的所谓社会主流思想意识形态影响下,反腐越反越腐有什么奇怪的?对外敌屈膝、叩首乞怜又有什么奇怪的?知耻而后勇,连羞耻之心都已丧尽,如何知耻?又何来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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