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女企业家焦英霞涉嫌集资诈骗逾20亿
2011年01月14日11:00
10年时间,她从一个200万元注册资金的企业起家,变身成一个从事有机食品、保健食品等生产开发的产业明星、社会明星,构建起一个庞大的商业体系。其创业的故事,多年被各种媒体包装,几近神话。
然而,光环散尽之后,2009年3月22日,她却因为“十年集资、十年诈骗”案发,被公安机关逮捕。其中仅哈尔滨市受骗群众就达6502人,涉案金额逾20亿元
焦英霞再一次成为名人。这一次,是以罪犯的身份成为焦点。
之前,10年的时间里,这个据称有60多个光环的女人的身份,是成功企业家、社会慈善家。
10年时间,她从一个200万元注册资金的企业起家,变身成一个从事有机食品、保健食品等生产开发的产业明星、社会明星,构建起一个庞大的商业体系。
然而,光环散尽之后,2009年3月22日,她却因为“十年集资、十年诈骗”案发,被公安机关逮捕。其中仅哈尔滨市受骗群众就达6502人,涉案金额逾20亿元。
2010年11月16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位“神话人物”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一案。
公诉人称该案涉案金额高达22.12亿元,2010年12月29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英霞实业(集团)公司董事长焦英霞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弃医从商
现年59岁的焦英霞是哈尔滨市的传奇人物。
曾经是哈尔滨第七医院护士的她,出生于中医世家,上个世纪末,焦氏兄妹由医而商,分别进入制药、医院等领域,且颇为成功。
根据之前媒体对焦英霞的宣传,作为中医世家的子女,她40岁那年,考取了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成为班里年龄最大的学生。毕业后,她走上了自己的行医之路。但正在她的医学事业进入辉煌发展期时,她做出了一个令所有人都难以理解的决定:放弃医学,搞绿色产品研发,投身绿色健康产业。
下海后的焦英霞创办了哈尔滨英霞实业有限公司,并制定了“拥抱绿色、关爱民生、扶贫助弱、拉动三农”的企业宗旨。据当年宣传资料,公司成立后,焦英霞先期将“龙古金米”作为主营产品推向市场,接着又推出了有机食品和“仙乐”系列保健品。
从那时起,焦英霞头上的光环接踵而至,获得奖项无数,最大的荣誉是全国“三农人物”。期间,焦英霞还做了很多慈善事业。基于这些因素,焦英霞以及她的公司获得了各方面的支持,也就是英霞公司的成功,使得声名显赫东三省的“焦氏中医家族”最终变成了“焦氏绿色开发家族”,其父担任了英霞公司绿色产品开发的首席顾问,其夫出任公司的副董事长。
然而,法院的相关文书,却披露出另一个焦英霞。
制造“美国投资”
根据法院判决书,此次涉案,尚未涉及焦氏其他兄妹和族人。但焦英霞的丈夫、儿子,却因为同案被法院判刑。
焦英霞的丈夫邓兰亭,曾经是个颇有名气的胃病医生,其所研制的“胃三灵”医好了多名胃病患者。但因为和儿子邓立学都是焦英霞创办企业的股东和高管,因此都参与到这起非法集资案中。
根据法院提供的相关资料,邓兰亭是英霞公司副董事长,由于“明知焦英霞面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且无力返本付息,仍协助焦英霞管理英霞公司;以其名义开立个人银行账户,用于英霞公司存取集资款项;为部分投资人在英霞公司投资提供便利;以正在运作马来西亚项目,将在呼兰区建立大豆肽生产基地,建成后年利润可达2亿元等谎言欺骗向英霞公司索款的被害群众。”作为案件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30万元。
焦英霞之子邓立学系英霞公司股东、北京分公司总经理。被法院以“明知焦英霞以期权股、板块投资等形式面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且无力返本付息,仍以北京分公司作为英霞公司对外宣传、
接待的平台,扩大英霞公司影响。并在焦英霞指使下,将集资款汇入美国,用于回购英霞公司,以外资名义向英霞公司投资、炒作英霞公司在美国OTCBB市场的股票。2009年3月11日,邓立学指使他人将英霞公司非法集资票据交予他人隐匿”等罪证,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0万元。
2000年,焦英霞在未经任何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策划面向社会公众集资。法院认为,从2002年,英霞公司面向社会公众推出了以期权股、入股款为名义的高息吸引投资的方式,开始集资诈骗犯罪活动。
之后,焦英霞为防止资金链断裂,采用名义上提高利息和高额返奖而实际上逐渐以各种借口拖延返还本息的办法吸引公众投资,陆续推出了原始股、产权股、板块投资等多种吸引投资的方式,以达到占有投资款的目的。
期间,焦英霞于2003年3月以实物出资的方式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3711万元,于同年4月变更为哈尔滨英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004年12月又以实物出资的方式增资至人民币8500万元,以显示公司的强大经济实力,吸引群众投资。
2005年12月,焦英霞经美籍华人周华康运作,先在美国成立华纳仙禾国际集团公司,后以华纳仙禾国际集团公司与英霞实业公司进行1:1股权置换,将英霞实业公司变为外商独资企业。自2006年5月至6月间,焦英霞分7次通过福建省泉州市的吴转龙(另案处理)等人非法将集资款人民币971.9万元转至美国,再以美方投资人身份汇到英霞科技公司账户提现,造成美国投资的假象。
炮制“空中楼阁”
2007年8月,焦英霞又将公司增资至人民币9600万元。而且,开始利用媒体,大肆宣扬其经营业绩:由于始终致力于有机生态农业和绿色营养保健食品的研发,公司现已成为全省闻名的“企业+基地+农户”和“农户土地参股”集约化、规模化的定单农业龙头企业。谷物种植基地和绿色仙人掌种植基地10万亩。在经营销售上,他们采取“微型超市、万店连锁”工程的营销模式,三个系列产品在国内外市场成为畅销产品。
此时媒体几乎都公开宣称,经过艰苦创业,英霞集团现已初步形成绿色工程产业化、生态工程有机化、扶贫工程商品化、产品工程系列化、市场工程国际化的运行体系。目前,公司已成为集科研开发、基地种植、生产加工、销售服务于一体的产业化民营科技企业。
与此同时,英霞实业“连续三年荣获先进企业标兵、全国食品工业优秀企业、黑龙江省500强、中国质量万里行特别推荐企业、中国质量服务信誉AAA级企业、ISO9001:2000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黑龙江省订单龙头企业。”
而焦英霞本人也先后荣获哈尔滨市“三八红旗手”、黑龙江省2004创业之星、中国第六届创业之星、2005中华十大财智年度人物、2005黑龙江省经济风云人物杰出成就奖、2005黑龙江领导科学成果奖。
同时,焦英霞为显示英霞集团具备综合实力,先后注册登记了英霞科技贸易有限公司、绿色仙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兰亭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中外合资)、英霞汇丰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深圳英霞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英霞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北京分公司、英邦融信(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哈尔滨英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技术分公司、北京英霞仙禾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等子公司。
而来自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的相关法律文书却指出:上述公司除英霞实业和英霞科技公司外,均无任何经营业务。而且,证据还显示,焦英霞开展的所谓的订单农业,以及借助电视、报刊等媒体进行宣传的扶助“三农”、发展龙古金米等绿色农产品、仙人掌系列产品、大豆奶等具有“丰厚利润空间”的经营项目都为子虚乌有。
法院还查明,焦英霞曾指使公司财务人员制作虚假账目材料,虚增销售收入,欺骗投资群众。
公诉机关指出,焦英霞还在其公司没有资金投入的情况下,虚构与澳大利亚亚仙妮瑞公司成立中华汉堡素食店、收购澳大利亚金虎源集团铁矿、蒙古国金矿探矿权等项目,骗取投资群众信任。
构陷投资人
现有证据表明,英霞实业的创业之路,从一开始就是子虚乌有的。2002年5月,英霞公司为了盖厂房、扩大生产,在没有钱的情况下,就在一姓周的男子提议下,向社会公众推出了“期权股”、“产权股”、“原始股”、“买一送二、有奖销售”等10种非法吸储方式,通过英霞公司所谓部门经理、推荐人经过互相介绍不特定人员到英霞公司5处销售地点进行投资。
根据英霞公司的设计,凡是部门经理、推荐人推荐成功后,可获得投资客户投资额0.3%的推荐好处费。于是,巨额利润的诱惑和推动之下,众多发财心切的人,被卷进了英霞公司的“资金池”——截至2008年12月,前来焦英霞处投资的人数达到了6500余人,但返还利息的钱数还不足一半。
据焦英霞自己交待,英霞公司陆续推出的投资方式主要有四种:一是期权股。从2002年5月开始。投资人先购买爱心卡获得投资资格,初期每股为328元,中期每股为1300元,月返息3%,每三个月一返息。到2008年后期,公司由于要大量吸引投资现金,将返息率改为半年期一次性取息返利率为月4%,一年期取两次息返利率为月5%,一年只取一次息返利率为月6%。
二是原始股。从2003年开始。推出每股1.3元或1.8元的“股票”,不返息。股票代码为30开头的8位数字,为投资人开具的票据上无金额数,只有股数、购买时间及购买者姓名。
三是产权股。从2004年左右开始。推出每股3.6元或3.9元的“股票”形式,股票代码为41开头的十位数字,票据上无金额,只有股数、购买时间及购买者姓名,不返息,股权证加盖公章和焦英霞名章。
另外就是买一送二、有奖销售。从2006年开始推出。模式分为二期,前期称为一板块,后期成为二板块。从2006年开始,第一板块销售产品360元一套,购买一套可获得一个号码,参加12次抽奖,最多可获得720积分,两年内即使中奖获得的积分不足720,公司也会赠送720积分。积分可兑换产品或现金,一积分兑换产品等同一元人民币价值,如兑换现金一积分等0.8元人民币,相当于两年200%的回报。
第二板块是第一板块的延续,仅是比第一板块中奖率稍低,部分中奖积分只能兑换产品,不能兑换奖金,回报率仍然是200%。中奖后兑换奖金只需在英霞网上提出申请,英霞公司人员审核后就可以将奖金通过网上银行转到兑奖者账户上。
就是用上述办法,英霞公司前后共吸收了6500名投资股民,其中最多的投资1200万元。股民为何选择英霞公司投资,焦英霞事后表示,当时因为该公司给付的利息高,月利率3%,年利率36%,而且返利及时。
6500余投资客被蒙骗
案发后,据焦英霞交代,当时公司采取的经营方式是直销和分销。所谓的直销是指产品按一定折扣少量销售给买家,然后买家加上一定的利润再往下销售,分销是指价格较低的大量批发。还有网络销售,就是有点类似传销性质。
据了解,2002年英霞公司增资3711万,用的就是所谓实物仙人掌系列产品集到的资金。但实际上,公司正常经营的利润根本达不到集资返利的利润,之所以还要继续集资,就是因为投资者看到有高额利息,投资后都不往回撤资,这样窟窿越来越大,无奈之下只有继续下去,用后来投资者的投资款支付先前投资的本金和利息。不然就会崩盘,因为后面还有大项目要引进。
据了解,为了笼络投资客,英霞公司通过组织投资者到陵园、佛寺参观旅游、放生等活动,以便稳住投资股民不撤资,吸收更多投资,随后,继续推出了“期权股”等诱惑人的集资方式。当然,所有集资来的钱都没有用在投资项目上,而是用于公司运转和股民返利上。
焦英霞被逮捕后,哈尔滨市公安局对外宣布,英霞公司受害者应去公安机关登记,而根据这些登记资料,英霞公司的受害者情况让人唏嘘不已。据了解,在诸多投资者中,绝大部分受害者都是中老年人,且以女性居多。投资金额少则一两万元,多则1200万元。这些投资现如今都打了水漂,因此姐妹翻脸、父子断绝关系、夫妻反目成仇的大有人在。
这样一起非法集资案,非法吸存时间长达6年,期间曾发生多起投资客与英霞公司的冲突,但奇怪的是没有一个人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认为,主要原因是公司在案发前始终不断变化和推出新的吸存名目,用推新吸入的资金添补前期亏欠的资金窟窿,基本保证了能按时支付利息,当偶尔遇到资金断链时,公司以把大量资金投入到重大的合作、收购等盈利项目中为借口,暂缓返息稳住投资群众。
直到2008年,英霞公司资金链断裂,公司高管在负责接待前来要求退款的群众时,仍谎称公司资金全部投资在项目上,并谎称正在与澳大利亚联合开发铁矿等项目,拒绝发还被害群众投资款。
纸最终包不住火,当年12月,焦英霞闪转腾挪想尽一切办法保持资金流的努力都白费之后,公司最后崩盘的时刻到了,因为不能按时返利的情况愈演愈烈,才有受害人报案。
十年集资路十年诈骗行
焦氏一案,因为涉案金额巨大,被认定为黑龙江省最大案额的非法集资案。然而,事后的种种资料显示,焦英霞本人,十分清楚所谓“集资”的真实目的。
经法院审查,英霞公司成立后不久,在没有任何正当经营的情况下,便开始以各种方式进行非法集资。根据警方说法,英霞公司是“十年集资,十年诈骗”。
根据相关被告人供述及证人证实,英霞公司自始至终没有自己盈利的产品,亦没有通过正当的渠道销售自己的产品,公司资金始终处于紧张状态。
一审法院认为,英霞公司在毫无还款保障的情况下,仍虚构公司盈利的事实,不断变换集资方式,大量骗取资金,期间伴有销毁账目、挥霍资金的行为,足以认定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焦英霞的行为应当认定为集资诈骗罪。
而据法院审理中的一份证据表明,焦英霞在媒体营造的光环中,也清醒地知道自己的行为会有什么样的后果:2004年6月6日,黑龙江省内媒体刊登了题为《暗访“高息”公司》的文章,披露了英霞公司的行为涉嫌非法集资。焦英霞得知后,派人将所有报纸买回存放于公司。
2006年,焦英霞指使同案被告人李红娥、杨伶及被告人刘岩松将公司留存的集资票据及买回的报纸全部销毁,随后又指使财务人员将公司以后集资的收款票据、统计的返息统计单等用过后立即销毁。
2009年春节,焦英霞又指使财务人员将公司留存的股票证、期权股票据、“板块”银行单据销毁。同年3月,焦英霞指使公司财务总监陈维明等人将为在美国OTCBB挂牌准备的虚假账目材料隐匿至哈尔滨市道里区哈药路74-7号。
据介绍,2008年12月,哈尔滨市警方接到举报后,就对英霞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并成立了英霞案件专案组,并于2009年3月17日在上海浦东机场将准备前往北京的焦英霞抓获。
2010年12月29日,曾经的实业界大老板焦英霞,被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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