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重庆市政府将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的新闻报道激起了舆论的热议,赞成与反对之声可谓是泾渭分明;可就征收房产税是为了“改变地方政府过度依赖土地出让金”这种追求政绩短期化行为,或有一个稳定的税收来源,或以后地方政府不必在“土地财政”上打转,减少来自地方政府对房地产涨价推动力等这样的观点、理论来说,是值得商榷的。因为,由此不得不说的是燃油税问题。
征收燃油税的主要目的是“推进节能减排,提高节油意识;将养路费,过路、过桥费等合并,不仅有助于治理公路‘三乱’,还将节省行政成本”,等等。但是,自实施此项税收后,《雾里看花说附加》的问题解决了吗?全国范围内又减少了多少收费公路里程呢?过桥费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呢?就近期题为《网友曝长假出行过路费超油费 希望公示收费期限》、《湖南省将撤销最后收费站 “收费还贷”模式终结》等报道和我国成为汽车销售量第一大国来看,恐怕与当初征收燃油税的美好愿景大相径庭了吧。
题为《河南一位农民8个月偷逃过路费368万被判无期》的报道就很耐人寻味,说的是“禹州市一农民购买两辆大货车后,拿着两套假军车牌照疯狂营运,8个月的时间里,免费通行高速公路2361次,偷逃过路费368万余元。”因而“时某犯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00万元,并追缴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两辆大货车8个月就得缴纳368万元的过路费,可他获利多少呢?报道的答案是“路费逃了368万,拉沙挣了20多万”。通过这个案例来看燃油税,治理公路超载的不理想和不超载就赔本,以及河南四位交通厅长的“落马”和《政协委员:高速公路收费员月薪过万 副厅长都想当》这类的报道,又怎不让人生出许多感叹呢?同时,我们还不妨以此算笔帐,2辆货车*8个月=368万元需缴纳的过路费;那么,该收费公路在8个月中又通行了多少货车呢?再加上小货车等不同类型车辆所缴纳的过路费,所收取的过路费金额会是很惊人的一个数目吧。然问题的关键是,修路所贷的款又还了多少呢?
而题为《任志强抛昙花论引房产税论战 财税专家反驳》一文道:“王雍君对所谓消费税的观点提出了异议。王雍君称,目前地方政府的征税尚为试验性质,由于房地产为不动产,属于财产的类别,因此,征收的仍为财产税。王雍君以汽车消费税进行类比,汽车购买后会贬值,因此对汽车征收的只是消费税。”在此,关键性的问题是不是,我们的住房是不动产吗?恐怕只能算是“半个不动产”;因为,我们的住房只有70年的使用权,这能算是“不动产”吗?何况土地还不是个人所拥有的。所以,我们的住房到更像是有着70年使用权的固定“房车”。也就是说,所有的增值部分(也可以说是财产性收入)基本上都来源于土地,土地上的住房只会折旧;折旧的住房不减税也就罢了,怎么还能收取房产税呢?这也就是当我们的房屋被拆迁后买不起房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根源所在,也是有关方面和房地产商总是在说补偿合理了、很高了的重要缘由所在,更是强制拆迁者理直气壮的根源所在。
当你看到题为《广东地税收入首破3000亿 国税增收1360亿》所述的“2010年,我省地税系统组织社保费收入1173亿元,增收212亿元,同比增长22.1%,社保费首次突破1000亿元大关。”的报道,回过头再看此前的什么未富先老的延长退休的养老争议,由此再来看《社保缴费中国全球居首 中小企业重负下不堪年金》的现实,又怎么使人相信我国的养老金存在着支付不足的问题呢?就如同《民航业2010年利润总额创历史新高》,可他们还在哭穷。
也就是说,征收房产税并不能达到我们想要的那个结果,就如同开征了燃油税后,运输等费用并没有因此而降低反而还增加了不少的道理一样----高房价的“本”,没有从根源上得到厘清。题为《中央一号文件已下发 地方官员忧卖地冲动加剧》的报道,或就是不错的佐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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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某网站讨论话题中的【计算题】:河南禹州一农民为了逃避过路费,使用两台假军牌照车辆进行拉沙营运,8个月里(按8个月240天计算)免费通行高速2361次,偷逃过路费368万余元。拉沙挣了20万元。请计算按正常缴费,每挣一元钱,需要多少过路费?
【网友解答】每辆车每天平均营运多少次(按8个月240天计算)?(参考答案:4.91875);
每辆车每次平均偷逃过路费多少元?(参考答案:1558.662);
拉沙一次平均挣多少元?(参考答案:84.70987);
按正常缴费,每挣一元钱,需要多少过路费?(参考答案:1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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