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时事述评】报道:重庆市纪委、组织部等部门10日发布《关于收送“红包”、超标准使用公务车、违规经商办企业的纪律规定》,要求对当地收送“红包”的官员一律先免职。包括,用公款赠送“红包”的单位负责人、经办人,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下属单位和个人的“红包”,不按规定登记、上交的公务人员一律先予免职,再根据有关规定从严处理;未担任领导职务的,一律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月10日中新社)。这次重庆政府行文不但惩罚收红包的官员,而且对于送红包者也进行惩戒,老百姓拍手叫好。
送红包是中国礼尚往来的传统文化习俗,在逢年过节,乔迁新居,婚丧嫁娶,生病住院时,亲朋好友表示的一点心意。红包内所放金钱的多少,经常与双方交情成比例。红包是关系维持、鼓励晚辈、孝敬长辈不可或缺的载体。现在,送红包往往亦成为官员们惯常使用的贪污手法,异化为腐败的工具。成了行贿受贿的代名词,沦落为腐败的掩体。本来象征吉利和祝福的红色,渐变为幕后利益交易的黑色。不少单位和个人逢年过节,就借机向上级领导送“红包”。尤其是各级党委、政府大院川流不息,成了送礼的最大受益者,助长了消极腐败之风的蔓延。
年关将至,行政单位每年都会出台一些“红包禁令”,给官员、医生、教师等权力阶层收受红包亮红灯,警示一下,这已成为一种行政惯例。可效果往往不理想,开始人们给官员送红包是暗的,发展到现在成明的了,原因何在呢?那就是对送红包者没有条款限制。有送就有收,送者与收者是一种互相利用的因果关系。送礼是主动的,受礼是被动的,红包是有钱的流向有权的,权小的流向权大的。没有送的就没有收的,送的存在就会培植收的。因此,对送红包者,重庆今年明确要从严处理,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用公款送红包、数额巨大、影响恶劣、屡犯不改的,要从重或者加重处理。我认为,这是一个有效的举措。
为何人们喜欢送红包给部份领导干部?因为这些被送的领导干部,手中都掌握着实权。比如行政审批、工程发包、资金拨付、干部任用等。他们在权力的运作上,自由裁量权大,说话能算数,没有硬性的监督制约。用红包运作一下,就有可能以小换大,获得成倍、甚至十倍百倍的回报,这就给官员以权谋私提供了可能。领导干部为何敢收红包?从理论上讲,在法治不断健全的当下,领导干部权力寻租的空间应该越来越小。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体制转型、物欲横流的时代,领导干部面临的诱惑也越来越大。由于相关权力监督与问责机制没有同步跟进,或者说法不责众,因领导决策失误,徇私枉法、中饱私囊,导致国家、人民利益受损、国有资产流失的教训并不少见。我们的一些官员为了获取更多的不当利益,视权力为商品,爱搞权钱交易,实行等价交换。比如卖一个“官”多少钱,明牌标价收红包,买者得官,卖者得利。有的卖荣誉称号收红包,让买者留下香名远扬,而卖者则暗中受益。有的拿原则做交易,买者用礼金博取欢心,卖者用感情代替政策,为所求之人提供各种便利。
红包已不再是一种在传统习俗和文化观念支配下,进行生产和交换的礼物。而是在市场中,进行买卖交易的商品和货币。送红包和收红包,最终实现的是有违公平原则的非制度化,和准市场化的利益分配的资源配置。红包扮演的是一种决定权力碰撞及互换的“润滑剂”与“催化剂”的角色。掌权者以权换钱,无权者以钱换权,各取所需,各得其所。部分掌权者在物质生活上得到满足之后,开始寻求精神上和肉体上的刺激,送礼者便见风使舵,用“失足女青年”这个“动感红包”去诱惑,换取自己所需的权力和利益。我们有些干部对送来的“红包”来者不拒,导致一步一步走向了堕落,踏上了犯罪的道路,不能自拔。检察官胡雁忠,在查办重庆市药品监督稽查总队原队长周军受贿案,向记者介绍说:“这些官员收红包已经麻木了”。短短6年半时间里,收受红包达千余次,每一次红包少则数千,多则数万,收受红包达390余万元。
重庆纪委官员称,欢迎党员干部、社会各界群众通过举报电话,及时向重庆市纪委监察局举报公务人员收送红包、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车、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这就告诫有些官员们,这次对公务人员的监督管理是动真格,下重手进行整治。红包是“地雷”,千万踩不得。干部超标准用车,比车型、比配置,其实质是一种公然的腐败。干部经商办企业,公开讲是利用资源生财;而实质也是钱权交易,一些歪风邪气由此暗然滋生。正如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指出:红包问题是温水煮青蛙,腐蚀了不少干部,超标准使用公务车问题比较普遍,我们不能迷迷瞪瞪,经商办企业问题,真正摊开了,量是不小的,对党和政府的影响不可低估。
从最近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民意调查”看,有30.9%的人认为红包、礼金问题是当前腐败现象中最突出的问题之一,重庆全市公务人员今年七个月中主动上交“红包”5500多万,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薄熙来在重庆进行的“三项治理”,是时代的呼唤。特别是红包贪腐问题,不下大决心,就永远也解决不好这个问题。尤其是对于公职人员送红包,得以提拔重用。而不送礼者即使能力再强,也很难被领导“发现”。久而久之,势必冲击党的干部人事工作原则,造成“因礼用人”的事实。如果公职人员若都行而效之,整日为礼而累、为功利而忙,必定回到封建社会“卖官鬻爵”的老路上去。受礼之风盛行,必定破坏党和政府形象,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危及民风和社会风气的健康发展,进而危及党和国家政权的巩固。
当前,有些干部仍然执迷不悟,还在坚持收红包,以为别人不知道就可蒙混过关,拒不申报上交。等待他们的则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如大渡口区原劳动局局长杨某收受红包10万元,仅只上交3万元,大渡口区纪委根据群众举报,多方取证,使企图蒙混过关的杨某,最终受到了党纪和法律的严惩。截至目前,重庆今年已查办相关违纪案件45件。有力震慑了腐败分子,堵塞了一些漏洞。为重庆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环境。
为推进“廉洁重庆”建设,重庆的“三项治理”这着栱下的好,好就好在击中了干部腐败的要害。特别是对送红包者也同时惩罚,行贿人从违法成本考虑不敢送红包。对收红包者先免职,再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给公权力套上了紧箍咒而不敢收,加大了收红包问题的治理力度,我认为这些措施都是好的。也是有效的。但只能治标,还不能治本。众所周知,送红包已经是一种普遍的亚腐败风俗。目前揣进腰包而不上交的官员,估计还有不少。我们根本不知道谁在送红包,谁收了红包。许多收了红包的官员一直在观望,既害怕被查处,想交红包,又心存侥幸,心疼那些到手的钱不想交出来。于是就持币观望看政府如何处理。如果政府能调查出哪些人没交红包,并严查那些未交红包者,那他们必然就会老老实实地交钱。如果政府没有反应,交就交了,没交的也没受到什么处理。那么,只有傻子才会继续上交红包。光靠举报查处,只能是被动的反腐。
要彻底消除干部收红包的腐败,还需要更进一步铲除其土壤。要改革目前选拔基层任用干部的任命制。在条件成熟的地方,一律要实行民主选举,采取公开竞争招聘制。将干部任用权交给民众。把干部的选拔、培训、调动、考核的原则、标准、范围、程序全面公开,接受民众监督,变长官意志为公众意志,真正实现选拔任用干部上的公开、公正、公平。推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和廉政检查制度,把官员的收入情况、固定资产情况登记造册,亮出领导干部的真实家底。让社会明白,促领导清白。只有从源头上卡住“红包”的喉咙,才能从根本上遏制“红包”痼疾的现象。希望重庆在治理贪腐上,更上一层楼。
(2010-12-1319:3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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