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能解决什么问题?
这几天媒体上一直在讨论“‘常回家看看’是否需要立法”的问题。
看着这种讨论,我不能不相当感慨了。
想起几年前的一个春晚,一曲“常回家看看”唱下了多少热泪,唱出了多少愧疚,也唱出了多少温暖和安慰。谁知唱了几年之后的今天竟然要用立法来保证“常回家看看”了。
这个“绝大的进步”说明一个问题,更多的年轻人是越来越不常回家看看了。我想到了“三过其门而不入”。
立法反映了什么呢?
要说这个问题,首先我们要弄清法是干吗的。
法是统治阶级为了维护统治秩序而制定的人人必须遵守的规则,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为了人们守住做人的“道德底线”。
仔细想想便会觉得有点不是滋味。
因为底线只是告诉人们不能做什么,而没有告诉人们应该做什么。这就在无形中淡漠了人对道德的追求和对自身的约束:我不犯法就行了。
法治社会里又有“法不禁则为合法”的认识,而法本身又是永远不可能所谓健全的。法律条文无论如何总是有限的,它不可能把人类的一切活动包罗其中。这就留下了极多的漏洞,给存心钻法律空子和心存侥幸的人以极大的活动空间,诱使他们去为非作歹。比如说,不拿群众一针一线,那我拿别的东西行不行?
不常回家看看反映了什么呢?
大概反映了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子女们忙于生计,无暇回家;二是亲情淡漠,不想回家。
第一种情况是身不由己的人,因为他们的一切必须听老板的。而且他们绝大多数都是离乡背井漂来漂去的人。
他们之中还有相当一部分是没有任何保障的,连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都经常受到威胁的体力打工者。他们在恶劣的环境里从事着超负荷的廉价劳动。虽然我们国家有《劳动法》,但资本家和奸商根本就没把这个法当回事,因为他们一般都有贪官恶吏的后台保护伞。而这些后台保护伞是连《宪法》和中央禁令也不放在眼里的。
如果被骗到黑砖窑黑煤窑黑包工队里那就更是如同坠入了地狱,呼天不应,呼地不灵,不见无日,受尽虐待,至死方得解脱。
我想到了小时候学过的《包身工》。
在这些无法无天人的手下求生活会是怎样的状况应该可想而知,而且到哪儿都这样。
当然,有人认为这很正常:纯体力劳动嘛,没有什么“附加值”,“人人能做”。因此低收入是应该的。而且,资本的积累过程中本来就是充满血腥的。所以,当待之以“平常心”。
这第一种人以农村的子女为多。因为在外面吃苦受罪,所以就格外想家。
然而,他们能象公仆用公款游山玩水那样方便地“常回家看看”么?显然是不可能的。尽管他们很想家。
正是:有家难回苦楚多,写上法律又如何?
独在异乡洒血汗,思乡涕泪心里流!
第二种是亲情淡漠的人。这种人以城市子女为主。一般来说大部分人境况比较好一些。但由于自小生活在物欲横流的社会环境中,又没有接受良好的道德教育,于是形成了他们自私、任性、放纵的恶习。除了他们自己需要,他们一般不会想到要回家看看老人。
法能解决这些问题吗?
对第一种人,法是无能为力的-- 尽管他们很需要。
许多的法实施这许多年来,有什么被真正禁止了的?到现在讨薪的事情不还是照样层出不穷么?市场上假冒伪劣泛滥成灾,一片汪洋。看二成不嫌大的人们会叫你“拿起法的武器”来维权,那你就得去打官司。不管输赢,饭碗你肯定是丢掉了。那你还要“回家看看”么?
对第二种人,法更是无能为力的-- 因为他们不需要,或只有一方面需要。
所谓“强扭的瓜不甜”-- 这是老话。当然,现在可能“强扭的瓜更甜”-- 说不准,因为现在是创新不断的年代,基因这么一转,可能就变了。
一些老人对立这个法连声叫好,我看这些老人恐怕真是有点糊涂了。
孩子不想回来,不想看你,你用这个“法”硬拘他回来看你这张老脸,听你的那些唠叨,他们恐怕后悔为什么要长耳朵。回来气你一通跑了,但你独自在家还要继续再气上几天。这就是给自己找别扭。
你为这事去法院告他么?就是告也没用。法拿他也没办法:“不是你叫我回来看的么?”。
自古就是“清官难断家务事”,清官已然难断,况现在这些连自己都难断清白的官?
我站得不高,当然便看得不远。尽管我“不会思考问题”,但我却常会想一想,一想便会有所“发现”。
我发现的是,法解决不了这事,而且现实是,许多事它都解决不了。为什么呢?
我想是因为没有了道德。
而一旦没有了道德,那社会上任何事情的解决-- 如果能解决的话,也只是表面的,暂时的,局部的。
为什么没有了道德呢?
因为现在的人们更需要的是钱!
所以,被一些人拿去换钱了。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