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晚报》2011年1月26日第十六版
“啃老”一词从我记事起就没有听说过,既没有老人讲过,也没有从书本上读到过。“啃老”一词完全是特别是以来所创造出来,与创造了新词汇相对应的当然还有“具有中国特色啃老”族。他们“啃”的老无疑问都是毛泽东时代的劳动者,他们年轻时为社会主义祖国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拚爹”算不算啃老?要我说那不能算!“拼爹”那是某种意义上的“世袭”,是腐败在官员子女身上的体现。
下面是《北京日报》的文章:
“拼爹”算不算啃老?
张丽
继“常回家看看”有可能进入“老年法”之后,又一条调整子女与老人关系的法律规定貌似要出台了。据北京晨报21日报道,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开幕,就《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了审议。跟一审的草案相比,修改稿增加了对“啃老”现象的规定:“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要求老年人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以无业或者其他理由,骗取、克扣或者强行索取老年人的财物”。
如果说“常回家看看”是对老人精神层面的关心,那江苏的这条“禁止啃老”就是在物质上对老人的保护。不过无论精神还是物质方面,都让人觉得操作起来有些摸不到头脑。
“啃老”是个很普遍的社会现象,去年年初的时候,意大利的一位部长也曾经提出在该国立法禁止啃老。不过,导致具有中国特色啃老的原因,绝不单单是子女好吃懒做这一个解释。“啃老”是个社会问题。
比如,房价这么高,老人不帮助一把,让年轻人完全凭借自己的力量在大城市买房,说实在话,难;比如,夫妻俩都要出去挣钱养家,孩子只好当“留守儿童”,没有老人的帮助,那是非常难;再比如现在都鼓励大学生创业、创新,可是启动的第一桶金是指望不上银行的,如果没有家里帮扶一把,势必难比登天……套用一个时髦词,这算是“结构性啃老”——不是孝顺问题,是社会问题。
其实除了吃老家儿的喝老家儿的,另外还有一种隐性啃老值得警惕。官二代、富二代们利用父辈的权力或者金钱为自己牟利,破坏社会公平正义的行为如今是越来越普遍了。各地都出现过很多“萝卜招聘”,那些被指定了的“萝卜”无一例外都是当地的官宦子弟。另外,还有那些打着“我爸是某某”、“我叔是某某”的旗号,高调欺负人的,这算不算啃老?他们倒是没有花老子的钱,住老子的房,但他们利用了人民赋予他老子的权力,反过来欺压人民。这里啃的“老”已经不仅仅是他老子,而是他老子要“全心全意服务”的人民。而正是因为有了这些隐性啃老人群的存在,社会阶层越发僵化,平民子弟越发没有了公平竞争的机会,那些普通的、显而易见的“啃老”才越发地多。这是一个食物链,仅仅用法律条文来规定最底层的小虾米,让他们别指望自己的老子,实在有点强人所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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