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从1月28日起,上海与重庆同步试点房产税征收。消息传出,百姓疑问道:买房不是交过税吗?怎么又要征税?
查了一下,在沪渝两地“试点房产税征收”以前,百姓买房确实是要交税的。买个人居住用房要交两种税,一是契税,二是印花税。百姓个人的房屋要出售也是要交税的,要交六种税:(一)营业税;(二)个人所得税;(三)土地增值税;(四)城市维护建设税;(五)教育费附加费;(六)印花税。只不过,有些税规定得有年限,购房不足多少年的要交税,有些,又可以少交或不交。等等。总之,百姓买房和卖房都要交税,则是确定无疑的。还在“试点房产税征收”以前,就是如此了。于是有百姓问道:政府怎么不交税?政府官员怎么不交税?
曾有记者问某官员对个人财产公示有什么看法。该官员反问道:怎么不公布老百姓的财产?比照这个句式,我们今天也来问一声:房产问题,政府怎么不交税?政府官员怎么不交税?
据说,征房产税的目的是让楼市降温,从而达到调控房价的效果。就想,税收本是严肃的事,既有立法方面的规则,也有财税方面的规则,不是谁想怎么就可以怎么的事。可是现在了为调控房价就可以向百姓征收房产税,说明“调控”也是一个理由。既然目的是为了调控什么,那就不能只征百姓的税,也应该向政府征税,也应该向官员征税。
有业内人士爆料说,房价中土地使用费占大头。百姓通常说“政府卖地收入”,有关人士说这种讲法不对头,准确地说应该是政府收取“土地转让费”。这又被称为各省市的“土地财政”。土地财政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头项目。土地转让,尽管官方从来不承认其交易的性质,却是一种事实上的交易活动。既然是交易活动,为什么不交税呢?所以,为了调控房价,在土地转让过程中,也应该向政府征税才对。
只不过,政府既是征税人又是交税人,显得有些滑稽。还有,即使在土地转让过程中向政府征税,政府也不会心疼,因为都是公家买单,伤不了个人的一根毫毛,官员完全可以潇洒对待之。因此,就要考虑向官员征税的问题。
向官员征税,应该分这样几种层次。第一种,在土地转让过程中,该省市主管土地的负责人个人应该向国家税务部门交税,名目嘛,可以暂定为“消耗国民资源税”。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土地应该属于全体人民共有,属于全体人民及其子孙后代共有,该省市主管土地的负责人在任期内为了政绩和其他目的,透支了这笔不可再生资源,因此,该主要负责人应该向国家税务部门交税。第二种,在调控房价过程中,措施不力,效果很差,则应该由主要负责人向国家税务部门交“不做为税”或者“玩忽职守税”。第三种,有些官员今天调控房价,明天调控物价,调来调去什么也没调成,房价物价不降反升,这种官员应该向国家税务部门交“吹牛不打稿子税”。
总之,为了“调控什么什么”就可以征税的话,征税对象不应该只是百姓而应该包括政府和政府官员。否则,“调控”是搞不好的。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