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初三被称为赤口,恶导游阿珍事件又再翻版,果然应节。一个内地旅游团被带往土瓜湾珠宝店购物,有团员因为不满被强迫购物,「罢买」返回旅游巴,遭女导游辱骂是「狗」,并恐吓「不购物就返不到深圳」,引发双方口角,继而大打出手,结果两败俱伤,四人被捕,香港「购物天堂」形象再次蒙羞。
这个四十三人的旅行团,是由深圳出发来港,涉案安徽团员在深圳报团时曾再三询问是否以购物为主,旅行社在收据上列明不会强迫购物。然而,到达首站旺角,旅行团就被安排在珠宝店购物。前天夜游海洋公园时,团员亦因小故琐事与导游发生摩擦,并一度惊动警察到场调解,可见双方早已结下芥蒂,昨日再次安排购物时终于演变成衝突。
这是一个似曾相识的故事,旅行社先以欺骗手段引诱内地客报团,抵港后就被痛宰。不同的是,以往内地旅客被骗捱宰时,出于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头的心理,大都选择忍气吞声,或者只是偷偷摄下受辱片段上传到网上,今次爆发严重肢体衝突,说明了一个道理,即使是羊牯,也有忍无可忍的时候。可以料见,随着内地旅客维权意识的上涨,因强迫购物而引发的衝突将没完没了,香港将永无宁日。
值得注意的是,涉案女导游曾多次遭内地旅客投诉,在业内堪称与一骂成名的恶导游阿珍齐名。涉案旅行社同样名声不佳,曾多次被内地旅客投诉。本港旅游业议会亦承认,该旅行社曾被投诉及被议会罚款。然而,就是这样一间屡被投诉的旅行社及恶名远播的导游,竟然还可以继续在业内生存,还可以捞得风生水起,这说明甚麽问题呢?
自去年发生阿珍事件后,旅游业议会为挽回影响,一度对阿珍施以钉牌(吊销导游资格证牌照)的处罚,然而阿珍上诉后便获宽大处理,改判停牌六个月,等同放生。另一方面,旅游业议会以加强对入境内地旅行团服务的规管为名,煞有介事地推出「十招」,包括「一团一导游」,以及对犯规导游实行「记分制」,以防范「刀手」宰客。有关制度于本月一日正式实施。然而,在今次事件中,最初接团的是一名导游,而负责购物的则是另一名导游,正是后者引发今次衝突,显然有违反「一团一导游」之嫌,足证所谓「十招」形同虚设。虽然旅议会要求涉案旅行社提交报告,但事件能否得到公正处理,很成疑问。
事实上,舆论一直质疑目前旅游业的自我规管方式是「自己人管自己人」,难免会出现包庇护短的情况。立法会议员曾建议当局立法规管旅游业,并效法内地、澳门及新加坡等地的做法,成立旅游局或相关机构,以改变目前旅游业一盘散沙、各自为政的状况。然而,当局却以旅游业有其独特运作及操作模式为由,拒绝将旅游业纳入监管,实质就是借自由市场之名推卸监管责任,继续对旅游业放任自流。
在本港传统经济支柱中,目前只剩下金融业及旅游业尚可勉力支撑,金融业有专门机构负责监管,为甚麽当局不一视同仁,成立相关部门监管旅游业呢?反过来说,如果各行各业都自我规管,自生自灭,港府还有什么存在的必要呢?高官有什么理由领取世界一流的薪酬呢?
本港旅游业乱象纷呈,丑闻不断,固然与业内良秀不齐(主要原因是导游的收入来源是业务提成而且没有基本工资保障,使得导游不得不用尽各种方法来开展旅游方面的业务)、竞争激烈有关,根本原因是港府施政无能,推卸责任,抱着得过且过的心态胡混度日。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在内地旅客已佔本港旅游市场份额大半边天的情况下,港府纵容旅游业界继续杀鸡取卵、竭泽而渔,无异饮鸩止渴,自取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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