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取民意是人大代表履职之基础!
人大代表是人民选出的,就得代表民意,反映民意。但是,如果连民意都不听,又怎么代表民意,怎能反映民意?所以,倾听民意,实为人大代表履职之基础。
渝中区“两会”在即,最近,该区人大常委会组织200多市、区人大代表上街摆摊,倾听民意,身为人大代表的该区区委书记、区长现场解答问题,当场拍板承诺解决问题。此举意味着,两位身份特殊的人大代表在传递民意,又在监督自己,并努力解决问题,既听取与传递了民意,又满足了民众的诉求。当然,此举主要是让大多数代表拥有了“米”,可在“两会”上做“炊”。
常言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在每年仅一次的“人代会”上,人大代表要审议、表决“一府两院”的有关工作报告,提交有关建议、议案等。这就要求代表们了解基层民众的疾苦,知道民众的呼声,他们到底有哪些困难,有哪些问题急需解决?毛泽东有个科学论断,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如果连这些都不知道,即调查都没得,在人代会上审议有关报告时,有啥子发言权?代表建议就是反映民众的诉求,但如果连民众的困难或问题都不知道,建议从何而来?民意的知晓好比“米”,只要有了“米”,就可做出建议之“炊”、议案之“炊”。“炊”做好了,民众自然信任代表,代表自然有了坚实的根基。
万丈高楼从地起,是人人皆知的道理。人大代表来自于民众,就不能忘本,就得倾听、传递民意,为民做事。党中央和各地一直坚持贴近群众,而代表摆摊设点面对面听取民意,即践行了“人民选我当代表,当好代表为人民”的诺言,密切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同时也加强了对人大代表、人大工作的监督,有效地提高了代表的素质和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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