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士撰文,称旭日阳刚受到同情是因为他们是弱者。笔者认为,旭日阳刚的确算得上弱者,至少目前是。至于赵本人、小沈阳等明星大腕,虽然今天是强者,但并不妨碍当初曾经弱过。笔者还认为,在旭日阳刚与汪峰之间发生的小纠纷中,公众较普遍支持旭日阳刚且较多非议汪峰的原因是同情弱者。但笔者却不认为“见弱者就同情”这种心理有多么大的不妥。
笔者认为,汪峰取消与旭日阳刚之间的合作协议,应当理直气壮。旭日阳刚把擅自把《春天里》拿去做商业化演出的确已经超出了协议授权的范围。并且笔者还认为,旭日阳刚的这种做法或许并非一句“文化水平不高”就能解释过去的。但笔者依然不认为“见弱者就同情”这种心理有多么大的不妥。
笔者认为,弱者违规同样是违规,应当承担的责任照样不能推托。强者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坚持自己的权利,阻止弱者的侵权行为无任何不妥。但笔者依然不认为“见弱者就同情”这种心理有多么大的不妥。
何也?
“一见弱者就同情”不仅是弱者的通病,而且也成了部分强者的通病。批评、指责、痛诟欺凌弱者现象的人中,不乏强者,其中既有国家领导人的冲天一怒,也有腰缠万贯者的侃侃而谈。生斗小民、贩夫走卒、草根平头,一提起弱者受欺,更是民意汹涌。然而,别看广告,看疗效。即使这种“滥”同情弱者的现象不间断地持续了N年之久以后的今天,弱者还是弱者,连人都没换,要么是无权者,要么是无钱者。当然如果有人认为富人、官贵自称是弱者不是矫情的话,那么随便,笔者是不相信那些鬼话的。
既然一见弱者就同情,尚且不足以改变、提升弱者的社会地位,那么若是待分清是非后再去支持弱者,弱者还有得活吗?再说了,弱者之所以受到几乎无原则同情的原因,难道仅仅是因为其弱,不是因为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弱者站在公道一方吗?所以笔者认为,“一见弱者就同情”这种心理的价值也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抽象地谈论其价值的正负。若是到了把弱者的社会地位提升到“一不小心就要侵犯、欺凌强者”的程度的时候,再来批评“一见弱者就同情”,或许就没什么问题。然而,现在还不是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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