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牛电力公司3千人分7亿 官方称不违法
各大网络论坛近日纷纷曝出一篇题为《史上最牛电力公司!职工都是百万富翁!6亿人民币400人分》的帖子,称湖北恩施电力公司分红6亿元人民币,400多名电力公司职工一跃为百万富翁,多者获利达千万元。帖子引起网民广泛议论。
据新华社消息,媒体17日赴恩施调查发现,湖北恩施电力公司职工通过股权转让等交易获利情况属实,但湖北省电力公司、恩施电力公司和恩施州政府均认为此事并非非法。
网帖:巨额分红多达千万
网友“晨逸空间”在帖子中称,(恩施电力公司职工入股的)电站被收购后,按1比8.2的比例退股分红,人均分得一百多万元,多的一千多万元!“对于其他公司例如供电公司等,只按照1:1.7分配,严重地向原电网局倾斜。甚至不在电力系统的人员也参股其中,坐等分红。”
此帖吸引大批网友留言对此表示质疑。网友“koko6233”说:“分的难道不是老百姓的钱?”
也有网友怀疑发帖人的动机。网友“lison1001”说:“眼红什么?人家是有股份的。有投资有回报,有股份有分红。”
调查:职工巨额获利基本属实
经调查发现,引发“最牛电力公司”网帖的事端,是恩施电力公司职工参股的几家电站不久前被某发电集团收购后,这些职工入股的股份一夜之间暴涨,转让后获得了巨额收益。
媒体采访了恩施电力公司有关负责人和一些职工。经核实,该公司其实有3000多名职工参与了这次因股权转让引发的“分红”活动,并不是仅仅只有网帖所说的400多人,而且所涉及的股权转让收益是近7亿元。
恩施电力公司本部职工瞿江林2007年赶上最后一批入股,当时买入10万元股份。瞿江林说:“除去本金,这次退股收益有60万元。退股转让是合法的。”几名入股的职工表示,近年来一些发电集团纷纷购买水电站,才使得恩施的几个水电站能卖出个好价钱,他们才有了这么好的回报。
恩施电力公司纪委书记薛昌伦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帖文所说的分红和年终奖,实际上是(手上有小水电站的)恩施富源等四家民营公司去年底按规定清退电力职工股权的转让收益,并非入股分红,更不是恩施电力公司发的年终奖。”
据薛昌伦介绍,从2003年开始,恩施电力公司职工先后入股成立了恩施富源、利川民源、来凤鑫源和建始力源公司四家民营公司,负责开发恩施州境内的龙桥、塘口、云口、长顺和野三河这五个水电站以及其它待建的几个水利项目。(水电站被收购后)这次股权转让除去本金,退股最高收益为1:6.4,最低收益为1:1.7。
“退股转让”拖延近3年
2008年1月,国资委、发改委、财政部、电监会四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规范电力系统职工投资发电企业的意见。“意见”指出,电力职工持股,由于操作不规范,已引发不公平竞争、国有企业利润转移和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
据了解,此次事件,是按“意见”要求解决电力职工持股问题,在退股转让过程中出现的。按要求恩施电力公司职工应在2009年1月之前就清退或者转让股权,但事实上却在“意见”印发后近3年才完成退股。
湖北省电力系统有关业内人士说,“意见”出台后没有配套的操作细则,对如何退股、如何计价等,没有明确的、统一的规定,使一些事情久拖不决。
省电:没发现违法违规交易
据了解,恩施电力公司属于湖北省电力公司代管的国有企业。湖北省电力公司派核查组到恩施针对此事展开核查。核查组成员曾长华17日在接受专访时说,经初步核查有三点说明:一、网上所说的“分红”和“年终奖”实际是恩施富源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收益;二、恩施富源公司是国有企业恩施电力公司职工入股成立的民营公司;三、此次富源公司股权清退过程没有发现国有资产流失现象,没有发现违法违规交易问题。
湖北省恩施州政府16日公布的调查结果也称,网帖所说的其实是股权转让收益,而非“分红”或“年终奖”。恩施州政府表示,此次股权转让经股东大会批准实施,并履行了审计、评估及各项审批程序。
但是,恩施州政府没有说明是针对恩施富源一家公司还是针对所涉四家公司的调查情况。
国电:高度重视巨额分红问题
针对“史上最牛电力公司”职工“获取暴利”的问题,国家电网公司体制改革办公室处长高航接受采访时称,国家电网公司高度重视媒体报道的关于恩施州电力职工巨额分红问题;由于恩施电力公司系湖北电力公司代管企业,因此本次湖北电力公司也派出了核查组,正在进行核查。如发现恩施电力公司有违规违纪行为,将按照代管权限予以严肃处理。「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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