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慎言农村土地集体化
如果你现在到农村去问每农民,不管是年老的还是年轻的,男的还是女的,勤的还是懒的,穷的还是富的,说把分散到一家一户的土地再收拢来搞集体,问他们愿不愿意?他们保管回答你说:不愿意,特别不愿意再搞集体。
同样的问题,如果是在十年前去问他们,他们保管回答你说:土地我不要,一分田都不要,谁愿种谁种;我也不再入集体了,捡垃圾都可以,只要糊个口。
而在三十年前的八十年代初,在经过二十多年的互助组、合作化、人民公社后,在土地连片成块地成为集体所有,大队和小队也有了一定的公共积累,农民种田相对分工协作之时,突然来一个分田到户搞单干,农民是伤心的不情愿,对集体依依不舍。因为那个集体的突然强行解体,浪费了多年的公共积累,譬如队屋、机械、耕牛、船只,打破了绝大多数人的梦想和寄托,也给农民的生产造成了一定的困难。因为人人都要学会选种、育种、耕田、栽种、治病、防虫、打药、下肥、保养、收割、储藏,家家都要各自为战,取水、用水、增产、减产,责任都要自己担负,突然感觉到变成了汪洋大海中的一片叶子。
虽然他们当时不能象南街村一样坚持走集体化道路,以避免二十多年积累的浪费和流失,但三十年下来,那个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土地,总算还攥在农民手里。有土地就可以再生物质。
对分田到户,在现在这样一个环境下,在所有其他救助福利保障机制全被消灭或者变质的情况下,譬如赤脚医生、乡村中小学、互助互爱、群众监督等,应该要以全新的视角来看了。土地是农民的唯一依靠了。农民用自己分田单干后二十多年的默默承受,换来了村组集体“三提五统”乱摊派的废除,换来了乱抓乱关的管理区一级机构的撤销,换来了无数河工堤坝义务劳役的减免,换来了国家农业税的废除。所以,现在农民手里的田,基本可以糊自己的口了,更主要的是有了相对自主的自由。虽然在有些地方,现在的村组两级干部,依然把国家发给农民的种田直补款无声地吞掉,但毕竟经他们之手的款项少了,国家给他们提款收费的名义和途径没有了。在现阶段,在反腐越反越腐的高发期,在农民头上架设一级组织,就是增多一重压迫剥削。
90年代,农民种田赔本,都希望倒贴钱逃离土地,主要原因就是农民头上的组织婆婆太多。李昌平先生在其《话说水利》一文中举有这样一个例子:“我有一个在大学教书的朋友,一家人在城市生活十多年了,家里有12亩地,每亩以300元/年转包给村里的无地农民,另外每亩还享受国家农业补贴80元/年。他一家人不是农民有土地,还享受国家的农业补贴,无须承担任何义务;村里有很多人是农民却无土地,种地得不到国家补贴,还要向非村民、非农民(非集体成员)交地租。”这种城里人拥有农村田的情况,就是在农民种田赔本的时候发生的,不过非常稀少。
现在都知道了土地的价值,分田到户的弊端也是众所周知的有目共睹,集体化的呼声也时有耳闻。但一定要高度警惕以集体化之名,在农民头上架设各种组织机构,让农民种田赔本的情况重演,将农民折腾的气息奄奄后再来什么土地流转,土地抵押,土地入股,最后来一个什么破产、改制、产业化,一如上世纪的国企改制,将农民骗个精光。
人民公社制度好,但那是在对所有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之后建立的,那是在全民监督、集体财产的安全有保障的条件下完善的,那是在干部群众一个样都必须参加义务劳动的情况下显现的。现在贸然提农民土地集体化,多半会被逼上梁山。
在单干的过程中,农民是失去了很多,学校、赤脚医生、饮水、水利设施、集体欢乐等等,但这一切都不能成为夺去农民土地的理由,相反,应该将这些失去的无偿地还给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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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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