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处河北省沧州市核心地带的运河区,3年来完成了33个城中村和旧片区的拆迁改造,累计搬迁1.2万多户,拆迁总量599万平方米,没有一例拒签、冲突和上访,反而受到群众好评。在因拆迁矛盾频发的当下,这里的拆迁为什么没有遇到“钉子户”呢?(《半月谈》2011年第3期)
为什么?其实最简单。其一,拆的是一家一户的房,补偿多少钱,得让群众说了算。最根本的是不让群众感到吃亏。比如,拆掉群众原来的房,要让群众不花钱就住上更好的房,群众还会愿意做“钉子户”吗?正如运河区区长闫继红所说,“拆迁是一个做大‘蛋糕’和利益调整的过程,补偿标准是核心。”“开发企业没有利润不做,但群众利益更要保障。只有找准‘利益平衡点’,才能实现共赢。”
其二,严把补偿“生命线”,公正公开搞拆迁。运河区之所以3年来拆迁很顺利,关键就是“一个政策管到底”。既然补偿标准是几方共同商议,是广大群众赞同的,那么一旦确定下来,就要牢牢把住这条“生命线”,保持政策的刚性不变。杜绝“人情拆迁”,不能厚此薄彼,不能让先搬家的吃亏,也决不让后搬家甚至“以闹取胜”的沾光。试想,如果你补偿的资金足以能买到和原房子同样甚至比原房子更好的房,有谁会再去抗拆迁?
其三,百姓利益想周全,后顾之忧解在先。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只要拆迁后的日子比之前好过,谁又愿意拒拆迁?在回迁问题上,让群众住上最佳位置,保证回迁楼与商品楼同等质量;让没了土地的群众就业生活无忧;最重要的是不要通过拆迁去剥夺群众的房权。比如,只给拆迁户几千块钱,便连哄带骗赶人出门,至于什么时候能再住上新房,只有天知。又比如,群众原来的房子是永久的,搬迁后的新房子却变成了只有70年。让百姓添忧增堵,住得不舒心、活得不开心,没办法才做“钉子户”。
事实一再证明,我们的群众眼睛是亮的,觉悟是高的,要求是低的,也是最顾全大局的。只要自身利益不是受到明显侵犯,谁也不会与官作对,甘愿去做“钉子户”,甚至拿自己的生命去维权。恰如运河区委书记田金昌所说:“如果干部把群众视为钉子,心中就会想到锤子,就会想到对抗,用锤子去砸钉子,钉子永远是钉子。如果把群众看成亲人,付出真情去温暖,再坚硬的‘冰’也会被融化,再不配合的群众也不会变成‘钉子户’。”又如运河区区长闫继红所说:“我们的干部视群众为亲人,用真情、真诚暖民心,就没有捂不化的冰。”
“群众的现实利益要保障,长远利益更要保障。”“群众想到的,我们要办好,群众没想到的,我们更得为群众想周全、办好。”正因为运河区“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在坚持公平、公正、依法的基础上,把拆迁每一项决策、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全部放在阳光下运行,让群众在城市建设中当家做主,方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才确保了已实施的33个拆迁项目全部顺利完成。
山东省阳信县国土资源局邱海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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