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社会不和谐的幕后推手
谁应该对群体性事件负责
2010年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 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中称:“征收集体土地,必须在政府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依法规范有序开展。征地前要及时进行公告,征求群众意见;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不得强行实施征地。要严格执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尚未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实施新的征地补偿标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必须于2010年6月底前公布实施;已经公布实施但标准偏低的,必须尽快调整提高。”“四、强化监督管理 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各地要立即对所有征地拆迁项目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清理,重点检查征地程序是否合法、拆迁行为是否规范、补偿安置是否合理、保障政策是否落实等情况,限期整改排查情理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对随意动用公安民警参与强制征地拆迁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党政领导的责任。”
2010年6月26日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称:“一、推进征地补偿新标准实施 ,确保补偿费用落实到位。(一)全面实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是完善征地补偿机制、实现同地同价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维护农民权益的必然要求,各类建设征收农村集体土地都必须严格执行。”
中央政策清楚明白,不须任何解释,只有无条件的执行。难道当地政府连这点常识也没有?
地方政府面对中央两个《通知》,公然不执行,故意降低征地补偿标准,坑害农民合法权益,公然动用公安民警,采取逼迫、株连、恐吓等手段,强行征地(有录音为证),已经掌握中央政策的农民能答应吗?到处告不倒状的农民虽然是弱势群体,与当地政府诉求处于劣势,但他们有中央政策做后盾,我村村民有一种为正义不怕死的革命精神,请问:社会还能和谐吗?群体性事件还能避免吗?
像这样没有一点政策观念,故意制造动乱的地方政府领导,不该立即撤职查办,依法追究吗?
河北省邯郸县户村镇霍北村杜玉生
电话15176022577
2011年2月24日
已给胡主席 温总理 徐部长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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