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官与高管一个在政府部门效力,一个在企业打工,本来并没有什么关联,况且国家还有官员不得从商及在企业兼职的规定,所以做高官的人不能做高管,做高管的人也不能做高官。
但在特色化的国情下,有些人总是能春风得意,如鱼得水,鱼与熊掌可以兼得:他们先做官,官做不成了,摇身一变,又去做“管”了。
各地对官员的任职年龄一般都是有限定的,比如科级的卸任年龄规定为52岁,处级的卸任年龄为56岁,虽然大多属于组织部门内部规定,并没有能成文,但实际上是得以贯彻执行的。有的地方组织部门还对快要到龄的干部打招呼,要求到龄干部主动配合,呈上辞职报告,还扬言谁不配合就让纪检部门查谁的经济问题。众所周知,现在经济问题应该是几乎所有中国官员们的软肋,所以官员们鲜有不服从组织安排的。
平心而论,52岁离任这个规定让领导终身制成为明日黄花,在一定程度有进步意义。但这个规定带来的副作用也是极大的,它对有“上进心”的职员充满了诱惑,让官场从此充满了“活力”,后来者不用造反,就有可能过一把领导瘾,所谓“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于是,同事之间明争暗斗、跑官卖官、拉关系、玩厚黑,没有人再愿意去踏实工作。
而且,即使官员从官场下来,也并不等于退休,他还是本单位的员工,还应该继续安分工作,要不就应该停发官薪。但实际上,他们退下来后,新领导对他们或者惹不起,或者不愿惹,对他们一般都是尊敬有加,他们基本上都不用再上班,而每个月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却一样不少,甚至还能享受到一些普通员工所享受不到的特殊照顾,比如老干部体检、出外考察旅游,还有每年几次的节前慰问等。
但是,这些离任官员总是不甘心寂寞的,对于一个从官场上退下来、保养得很好的官员来说,52岁应该还是精力充沛、体力旺盛、欲望正炙的年纪,所以52岁以后何去何从,他们或许早在卸任前就做好了打算——从官场走向企业、重新上岗兼职——大多数离任官员正是这样选择的。
问题是官员们为何对高管这一职业情有独钟呢?笔者分析,那些资本家并不是真心欣赏官员们的才干,而只是看中了官员们自身所独有的“资源优势”!官员们掌握着政府资源,诸如项目审批、政策优惠、资金扶持啦等等,他们在职时就与资本家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资本家通过行贿、商业贿赂等手段投之以桃,官员们则私开绿灯报之以李,官员与资本家之间相互间称兄道弟,打得火热,结成了一个牢固的利益共同体,成了特色制度下的一对双胞怪胎。官员们从高官摇身变为高管后,主要为资本家负责与官方之间的协调、公关等工作。由于他们出身官权阶层,深谙官场中的潜规则,而且说不定他的继任者还是他培养的呢,所以他们最有资格,也最能胜任这个工作。换句话说,就是他们在台上曾经搞过腐败,下台后仍继续拉弄干部搞腐败,真正应了一个新词汇,叫做前“腐”后继。
201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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