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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面积减少死刑和75岁免死为犯罪泛滥和官员腐败打开了通道

岳喜源 · 2011-02-27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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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面积减少死刑和75岁免死为犯罪泛滥和官员腐败打开了通道

岳喜源

根据新浪、腾讯、搜狐等各大网站最新消息及央视新闻的最新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昨日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八)。此次刑法修改特点之一为,改变了以往死刑罪名上只做“加法”不做“减法”的状况,取消了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罪名,占中国刑法死刑罪名的近五分之一。

取消的13个死刑罪名具体包括: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盗窃罪,传授犯罪方法罪,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

从这次减少死刑的情况来看,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减少的死刑面积巨大。取消的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罪名,占中国刑法死刑罪名的近五分之一。可谓动作巨大,大刀阔斧,有雷霆万钧之力,几乎要将中国的死刑罪一举消灭,是中国法律进程中的一次强烈地震。

二是取消的死刑大多数都是经济类犯罪,除了走私文物、走私珍稀动物罪及盗窃古文物罪外,剩下的就是经济类犯罪。

三是经过修改的中国刑法,死刑罪不是增加了,而是大面积减少了。刑法修正案{八}只是大面积减少了死刑,而没有增加任何一种新的死刑。

针对国家大面积减少死刑罪,我认为在现阶段是不具备条件的,是不应该大面积减少死刑罪的。在现阶段,除了减少一些确实没有意义的死刑,应该大面积增加死刑及对一些现行的死刑进行修改,而不是大面积地去减少死刑。

为什么哪?有以下几点原因:  

首先,在我国各种制度不健全及对公共权力的监督不到位或过于疏松的情况下,大面积减少死刑只会增加经济领域里的犯罪,而不可能减少这个领域里的犯罪。我国当前官场的现状是:官权力过于膨胀,甚至凌驾于法律之上,完全失去了监督和约束,几乎是无官不贪,大官大贪,小官小贪。如果大面积减少死刑,只会让更多的贪官暗自高兴,加大腐败的力度和进度。  

二是法律的作用是为了防止和惩罚犯罪分子,国家设立死刑是为了保持法律的威严及神圣不可侵犯,起到强大的威慑作用。现阶段,之所以国家能够长治久安,就是因为有大量的死刑存在,构成了对犯罪分子的强大震慑力量。  

三是我国从改革开放以来,整个社会的犯罪率呈现不断递增加大趋势,这就说明我国的现有的死刑已经不能遏制犯罪的高增长了,必须加大死刑的执行力度及大面积增加新的死刑刑种,来防止犯罪和惩罚犯罪分子。  

四是大面积减少经济类死刑,将会导致经济领域里犯罪率大幅上升,将会严重影响国家经济金融秩序,为金融经济领域里的腐败开了绿灯。  

五是取消走私珍贵动物死罪,将会加速中国珍稀动物灭绝。此死刑取消,必将为大量的走私珍稀动物的犯罪分子提供了疯狂盗猎的方便之门。  

六是大面积减少走私盗掘等文物死罪,将会导致中国的文物被大量盗掘和走私海外。这些死刑罪取消以后,就会给哪些不法之徒壮了胆,从此以后,天安门、故宫、明十三陵、大小雁塔、布达拉宫等国家重点文物地方,犯罪分子就可以毫无性命之忧地进去盗取自己能盗取的文物了。  

各大网站及央视新闻还报道了如下新闻:

全国人大常委会20日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二审稿,增加了已满75岁的老人不适用死刑的限制条件,以适应实践中各种复杂情况。

草案二审稿将相关条款修改为: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我认为对已满75周岁不执行死刑是对国家法律的严重亵渎,是对人民群众的严重不负责任,是为贪官污吏撑起了一把保护扇,是封建社会“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翻版。  

我国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之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含义包括三个方面:(1)任何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年龄、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也都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2)公民的合法权益都一律平等地受到保护,对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追究,决不允许任何违法犯罪分子逍遥法外;(3)在法律面前,不允许任何公民享有法律以外的特权,任何人不得强迫任何公民承担法律以外的义务,不得使公民受到法律以外的惩罚。

年过75周岁的人,难道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逍遥于法律之外吗?  

我们需要分析一下已满75岁犯死罪的都是那些人,都是通过什么样的方式进行犯罪。75岁的犯死罪群体主要有两类:一是国家官员。二是平民百姓。已满75岁的国家官员当然不会用暴力手段去犯罪,大多会通过隐蔽的手段,犯经济领域里的死罪,按照新刑法,当然不会受到死刑的惩罚,而一般的平民百姓大多会因为有气无处洒,有冤无处伸,往往会失去理智,采取极端暴力方式来解决问题,这些人就是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犯罪分子,必将在死刑的惩罚范围之内。这就是封建社会“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翻版。  

另外,如果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则已满75周岁的人将会成为犯罪分子进行犯罪的挡箭牌。要知道,我国还很不富裕,好多老年人还在贫困线上,他们为了生活及家庭,就可能走向与犯罪分子合作的道路。  

我国当前的社会状况说明,要体现对老年人的人道主义精神,还为时过早。对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就是对全国人民的愚弄,是对受害者家属的不同情,将会增加受害者家属的痛苦和对社会的报复。  

如果,国家真要对已满75周岁的人不执行死刑,那么,就应该加上一条:原则上对已满75周岁的人不执行死刑,但国家公职人员除外,包括国家企事业单位人员。  

我不是一个残忍而不讲人道的人,我也不是反对取缔死刑的人,我只是认为现阶段取消死刑的条件还不成熟,反而应该实行严刑峻法,加大对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大对贪官污吏的惩治力度,将来,国家进步了,人民的权力增加了,各项社会制度及监督制度健全了,人民的素质大大提高了,大面积减少死刑,甚至取缔死刑都是应该的。  

现在的所谓专家学者,其实都是一些空想分子,是为既得利益集团服务的一帮鹰犬和喉舌。砖家是钻在家里瞎想,学者就是学着欧美国家照抄,就是为那些既得利益集团欢呼呐喊,以讨取主人的赞赏和赏钱,完全不顾中国的国情。  

到现在,我才知道,为何天安门广场立起了孔老二的僵尸像,却原来是要为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取得奠定舆论上的攻势和基础。当在30年中,既得利益集团通过不正当手段攫取政治经济上的特权之后,他们现在就是要为自己身上披上一层铠甲,以阻挡任何对他们人身安全所构成的威胁和伤害,好静下心来,好好品尝从国家及无数劳苦大众身上掠夺来的胜利果实。  

      太行爱国力量           201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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