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两会”敲边鼓(2)
——若允许外资并购我国企业就是卖国
陶 冶
年前年后,特别是春节前国务院一连开了好几个会,看来好敬业,发出了一系列的规定,有的令人喜,有的也令人忧。我最盼望的关于制止推广转基因作物种植的规定就是不出台,而不知所为的规定确实是让人云山雾罩。比如不准国家四大粮食央企收购粮食的通知,目的是为了避免囤积居奇粮价上涨。在我担心私人企业有机可乘的时候,四大粮食企业之一的单位发言人在电视上说,没有接到这样的通知。于是,等于辟谣了。我真的希望下面的通知也是假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
我不想针对某条具体规定说三道四了,就凭标题说说我的看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这就是允许外国投资者购买我国企业了。
在改革开放之初,国家出台了引进外资的政策,各地各级党政组织都予以高度重视,并且纳入工作范畴。就是县级政府还专门成立了招商局,把引进外资作为考核机关干部业绩的一项内容。 鲁迅 先生有个“拿来主义”,那是不需要偿还的。我们把外资拿“引”来就是借债,那是要偿还的,而且是要加息的。如果是咱们确实资金不够用,并且是急需而非举债不可的,也可以理解。但是这种办法只是权宜之计不能久用。现在改革开放已经过去30多年了,我们的GDP连续“保8”以上多少年了,我国持有美国债券竟达1.16万亿美元了,怎么还继续引进外资呢?原来的引进外资是咱们中国人自己用于发展咱们自己的企业,如果按老话说就是“买办”。可是,这次让外国人购买咱们国家的企业,不就成了“卖办”了吗?有人赞美清末买办大臣李鸿章,就是说明“改开”之后的买办做法的正确,那么怎么又从“买办”发展成“卖办”了呢?“造船不如买船,买船不如租船”,就是一个“买”字,自己能造的也买,自己能造的大飞机下马了也买。至于老百姓需用的物品也多进口,把本国的生产企业都顶垮了。过去还有“抵制日货”的说法和口号,“改开”之后就是崇尚外国货、洋货。中国成了国际大市场,把外国资本家请进来在中国办国际工厂、承办中国工程。列强们早就想这么干而当时的政府不答应,于是才有了军事进攻;而“改开”之后,对“列强们”不是拒之门外而是拍手欢迎了,自然人家也就没必要军事进攻了。于是,我们有了“和平环境”可以安心搞建设了。于是,我们自我感觉良好了!然而,其中埋下了什么隐患、将造成什么样的后患却不考虑了。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这是人所共知的,可是,毛主席那不能以眼前利益牺牲长远利益的告诫早被当权人扔在脑后了。我就担心所有咱们引进的外资,人家债权人一旦同时索债或撤走,咱们的经济会是什么样子?我不止一次地宣传我的观点:这种“拉帮套”的持家发家路子不是办法!
“拉帮套”文雅的称谓叫“帮婚”。我小时候就知道农村(东北)有的人家过不上溜了,或因为男人患病、或因为家招灾祸无力独立支撑门户,就把光棍男人请家来帮助维持。时间长了,家境是有所改变,可是,家业自然有人家一份了。等再过十几年人家要分儿子了。等这个儿子长大成人,这个家的主要劳力就发生了大变化。等这个儿子成家了继承家业后,这个家就要改姓了。所以,我说借债养家只能是暂时的,不可持续下去。所以,我深深理解毛主席的“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发展经济的主张。
看了国务院办公厅这个通知后我更担心了,我真不明白咱们的国务院想干什么?这是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务院所为吗?我们不能及时有效地收回美国债券,为什么不用那些债券去购买外国企业,或者偿还外资,或收购外国人在境内开办的企业和股份?穷时借债富时还,这是正常的。那么穷时借债富时不还,而且继续借债,并且还把钱借给不想偿还的人,这是正常的吗?
“改开”的巨大“成果”就是我们国家的GDP进展到世界第2位了,我们已经跻身于富国之列了,怎么还要把我们的企业卖给外国人呢?因此,我不能不画几个问号?“改开”到今天我国的经济是发展繁荣了,还是搞不下去了?被有的人说成“国民经济到了濒临崩溃”的“浩劫”之时也没变卖国家企业啊!那么,在繁荣昌盛、歌舞升平的今天怎么还要外卖境内的企业呢?只要允许外国人购买我们的企业,就都是不安全的,用不着审查。
前不久央视有套节目就报道了一些外国游客,以考察、游历、研究为名就去了他们不该去的地方,窃取了我国的军事机密,并且绘制了地图。这可不是开放当初说的“打开窗子不免进来几个苍蝇”的问题了!我就担心奥运会那么大的举动和场面就不会跟进来间谍和特务?每年召开“两会”时我们都采取严厉的防范措施,为什么不在涉及国家经济独立和国家主权的问题上慎重考虑、严加防范泥?
如果说单纯地借债,按时偿还,尽管不该提倡,权当不得已而为之;那么把自己能开办下去的企业卖给外国人就内有另因了。我希望国务院办公厅说个清楚,向全国人民做个交代:你们发这个通知的时候请示温总没有?国务院召开国务会议没有?
现在我可以断言,倘若国家真地这么干的话,那就在招拉帮套的。倘若允许外国资本家并购境内企业,那就是卖国!卖国和买办不同,卖国是要治罪的!对此,我将拭目以待!
我真地希望有个官方人士在电视上说,这个国办发〔2011〕6号文件是假的,这个通知根本不存在的。
2011年3月4日 22:38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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