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沈阳铁路局通化地区大集体职工,多数放假在家,靠打工生活,(放假期间不开支,没有最低生活费,生活没有保障)。2010年5月发现09年退休工人的工资不对,开始调查发现社保有问题,找有关部门通化集经分处,分处说我们没有问题,你们找沈阳去。沈阳集经分处主管通化地区负责人说“没有义务解答你们提出的问题,有问题找通化集经分处”。2010年8月去长春省社保局两次进京上访,至今得不到解决。
社保存在的实际情况,在这里简要说几项:(有调取的材料)
截至09年末个人缴费金额共计24159元,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0年7月更新的数据查询个人缴费192个月--个人缴费本息5944元,2010年10月更新数据查询197个月--个人缴费本息5840元(越来越少)2010年7月27号养老保险对账单个人缴费本息4396元,实际个人缴费从87年到09年12月共缴费24159元,19763元不知去向。
企业划入统筹1987年--2006年账户为0,企业划入账户1987--1997年账户为0,2001年7月--2007年账户为0,1998年1月--2001年6月(共三年半)企业划入账户共计800元。
吉林省社会保险大厅触摸屏上的数据个人年账从2004年开始,每年只给上3-4个月的帐(一年12个月为什么只给上3-4个月的)社保负责人说帐要一步一步更新,这都2011年了,2004年的帐还没有更新,人都已经退休还要等到什么时候?更新有用吗 ?年帐少于月帐,共计2500元,为什么?年帐用来做什么?为什么要少做?省社保主管人说年账与我们没有关系,请问与谁有关?
大集体职工51岁退休,却领不到退休工资,要等到一年半到两年以后才能领取退休工资,为了生活08,09年退休人员粘贴小字报抗议与2010年5月领到了退休工资却一年比一年少,经调查发现社保的个人账户不对,退休审批有问题,按规定女职工到51岁可以退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批而后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并从下月起发放月基本养老金,而我们08,09退休职工却是社会保障厅与 09年4月5日 先行审批(不管职工是几月份退休)并盖有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前退休核准公章,而后2010年5月社会保险部门才审批,08,09年退休职工领取到退休金。全国退休工人2010年都涨工资了,铁路集体工人为说么不涨工资?
社会保险机构按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社会保障(国家标准GB11643-89)计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办法规定,要求企业划入个人账户,而沈阳铁路局通化集经分处按着沈阳铁路局协调办的文件(沈铁吉发{2001}1号)文件办理职工社保,我们认为这份文件只能作为企业内部的工作安排与跳动,不能代表国家的政策。
希望有关部门帮助我们解决问题,返还个人缴费金额与账户之间的差额19700元,给予我们应该得到应享受的待遇。
我们所说均是事实,有据可查!
沈阳铁路局通化地区铁路集体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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