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重庆打黑行动开展的风风火火,成效被全国老百姓津津乐道的时候,相当一批自诩为精英专家的律师、法学家、甚至被粉饰为大师的人物,却狂躁不已,大肆反对、辱骂,似乎整个中华民族和全国人民的自由幸福都要被打黑毁灭掉一样。在他们看来,打黑就是打击人民、就是毁灭人权,就是威胁老百姓的安全。可惜的是,这种无耻的观点,连三岁的小孩都能认识其荒谬。一群井底之蛙在充满豪情的描述天空的大小,无论其怎样热烈、澎湃,却只引来大众的耻笑。
之所以相当多的律师和法学家飞蛾扑火般加入到唱红打黑的行列,起因却相当可笑,因为一个叫李庄的可恶律师,因伙同黑恶势力伪造证据、妨害作证、毁灭罪证而被刑事追究了。这些人看到同行沦落,自然生起兔死狐悲之心。
一个普通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毁灭罪证被追究责任,自然不会引起这些律师法学家的注意,因为违法受追究是天经地义的。但李庄违法被追究为什么就让他们这么大的反应呢?!原因我们可以推理:其一,在他们看来,律师是可以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的,律师有这个特权,要不怎么捍卫罪大恶极之人的人权呢,要不律师怎么发家致富呢,所以应该捍卫李庄毁灭罪证的特权;其二,他们很心虚,可能自身也有和李庄同样的行径。
但让人疑惑的是,为什么他们要反对打黑呢?司法机关追究其他犯罪的时候,追究普通穷百姓、穷孩子犯罪的时候,为什么没见他们出来呐喊呢。为什么每有大的黑恶势力被追究、大的贪官污吏被追究、大的富二代撞人捅人的时候,这些专家们就出来大声呐喊,摆出一副以天下人人权为己任的丑恶嘴脸,说出“70码”、“捅死人好像弹钢琴”这样贻笑千古的论调,好像这些人都是可怜人、都是不应被追究或至少应减轻或免除罪责的可怜人,他们的犯罪都是一种意外和偶然,原本都是极度善良、从幼儿园开始都无比优秀、好得不得了的一等公民。
说到底,还是利益在作怪。吃着美国基金的饭,当然做美狗,拿着日本人的工资,当然做汉奸。普通百姓哪里给得起他们名车、豪宅,哪里有钱资助他们搞所谓的科研,哪里可能付给他们高额的代理费、好处费?所以,当黑社会疯狂猖獗,为非作歹,当文强横行重庆,无数市民遭殃、百姓深受其害的时候,没见这些律师专家来奋笔疾书,因为,百姓利益与之无甚相干,而黑社会、为富不仁者却是他们的衣食父母。所以,当民众欢欣的看到黑社会垮台的时候,这些法治家们当然如丧考妣了。
这些专家们还有一个共性,就是对政府和中国法制充满意见,生他养他的中国一切都不好,西方的一切都美妙至极、令人神往。不过,这倒并不奇怪,蛆虫爱粪狗爱屎,方肘子爱转基因,淫河美女爱乱伦,汉奸自有汉奸的信仰。但令人不解的是,这些人批评中国法制抨击中国现状时不遗余力,可一转身,马上就向苍蝇扑屎一样,毅然投入到中国法制的不足当中,充分利用现有法制的漏洞和不足,充当权奴、钱奴,做权势钱势阶层的走狗,来最大限度的为自己谋福利。骂法制他们骂的最凶,钻法制空子他们又最最在行,整个中国现状不足所导致的恶果,他们受益最大。这倒是中国很奇怪的现象。
这些人当中当然也不乏真正追求法治、不为名利所动的知名学者。他们内心充满了法治理想,恨不得为了中国法治而英勇献身。但让人可惜的是,他们所呼所喊、所书所写,几乎全是西方原文的翻版,除了哗众取宠之外,既没有结合外国实际的透彻理解,也没有对中国实际进行认真研究分析,更没有结合中国本土实情提出的可行性建议。外国的都好,应全盘引进,中国的都不好,应全部改版,这与其说是他们的观点,不如说是他们的信仰,因为无论外国的,还是中国的,他们并不了解,更没尽全力去研究,因此不能说是观点,观点需要逻辑支撑,所以只能说是他们的信仰、狂热的信仰,信仰不需要理由,也不需要逻辑,只要需迷恋、卑躬屈膝。所以,中国每有进步的时候,无论是嫦娥奔天、还是奥运世博,他们内心都比死了爹还难受,憋着一肚子窝囊气不敢出,巴不得天下大乱,巴不得中华沉沦,才能出一口气,以证实自己“崇高”理想的正确。中国每有不足的时候,他们就快乐似神仙,把八辈子以前的知识都用来批评国情,以小见大、无中生有、小题大做,似乎中华已无希望,换天就在今日。
与5毛一样,西狗、美狗和汉奸都是可悲之极可怜之极的人。为了自己的物质利益或所谓“精神追求”,全身心的投入到被奴役、被收买的麻醉状态,口口声声都是为了幸福、自由、人权,殚精竭虑都不退缩,却不肯用丝毫的精力和行动,去了解这960万平方公里中的老百姓究竟最需要什么、究竟最渴盼什么,什么才能让他们更加幸福、更加安稳、更少劳累、更少痛楚。这些人当中,无谁敢说,我是无我无私的奉献于人民,不计个人得失,不求个人利益,不畏于强权、不淫于富贵,只为大同,只为华夏振兴和万众福祉。每个人都应扪心自问,自己的头脑是否清醒,自己的身心是否纯净,自己的理想是否崇高,自己的言行是否洁白,自己的一切是否无愧于心?
漫漫历史长河,青史永存,因为宇宙自然的真理不变,千万年来,无论古今中外,真正无私崇高的人性始终闪耀光芒。它超越时间、超越国界、超越物种,更重要的是,超越自己的观念和身心。一个连自己都无法超越的人,永远无法超越历史、无法超越国界、更无法超越束缚和局限。不能超越自我,永远都是奴隶。
人很容易迷信、很容易臣服一种思想、一种潮流,无论是经济理念、还是西方的法治民主人权。却很少有人超越自我,始终如一的忠诚于国土与民族,忘我的为这篇热土鞠躬尽瘁、死不顾惜。但后者,正是民族的骄傲、人类的脊梁。自古以来的伟大人文者,绝不是畏惧强权、臣服政治的人,更不是崇洋媚外、迷信他国文化的人。相反,都是立足本民族实际与特质,探索适合本民族特性的文化的人。所以,我们无比惋惜、无比伤感的看到,激情咆哮、张牙舞爪、情绪难以抑制的人很多,但默默无闻、有独立思想、结合中国特殊传统而研究出的独立思想的人却寥寥无几。
我们应该放眼大地,关于打黑,最应该去询问重庆的民众。在这里,对这些法学家,我只想说:民众的幸福比法治更重要,法治永远都是一种迈向幸福的手段,也必须以正义和自由为归宿。当所谓的法治用来捍卫专制、霸权、对黑社会的纵容的时候,当法治成为一种自我麻醉和对西方文化的迷信的时候,这种法治就毫无价值。
还有人说,程序正义和实质正义同等重要。而实际上,他们只是注重了所谓的“程序正义”,而对实质正义视而不见。他们看起来丧心病狂的痴迷程序正义,其实他们清醒得很,不过是用“程序正义”来限制实质正义,不过是协助贪赃之徒来毁灭实质正义、不过是动用花花肠子为公敌民贼开脱,不过是甘心的作实质邪恶的代言人和守护者,不过是在保护和捍卫实质非正义。
已过的事实,现有证据无法完全还原,却可以完全歪曲。这正是法治的根本局限、最大冲突和矛盾。时过境迁,往事不再现。程序再正义,显微镜再清晰,勘查鉴定再科学,就一定符合过去的事实吗?人类的科学再发达,就一定完全掌握和认识了自然?宋慈没有洗冤,那许多原有案情难道就一定没有证据、没有程序?那许多原有冤情岂不永沉海底?程序正义不过是一种手段,一种工具,永远不是最终的理想和信念,否则就是本末倒置、黑白不分。
自由正义至上,为理想、为目标,法治只是一条路。没有理想和目标,道路再宽阔再豪华,终归无用。(201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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