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受害者”
昆明发改委一官员曝出“集体艳照门”后,后续更是精彩。先是要求删帖,接着,昆明发改委矢口否认成某的存在。继而,虽承认成某的存在,但表示“成某已被调离原工作岗位”;不过,昆明发改委很快又表示“成建军在另外的办公室上班,没有调到其他工作岗位,仍是收费管理处副处长”。 什么“照片都是PS的”啦,总之,一会儿东,一会儿西。目前,昆明市公安局又给出“成某被人色诱敲诈勒索”、“也是受害者”的说法。
没错, 成某参与聚众淫乱,他可能也是“受害者”,可这是他自找的。成年人的“趴蹄”,还以为他是三两岁的小孩啊?!
撇开此事,记者突然发现,“也是受害者”并非孤例,它早已成了一个常用语。
婚外情酿“杯具”,面对手铐时,“小三”忏悔说:其实我也是受害者!
百度一下,《华商报》 2009年12月的一则报道,西安交大一附院,一女子假扮护士混入医院偷走刚出生婴儿,家属向医院索赔11万。医院称:我们也是受害者!
ESPN当家花旦、《花花公子》评为美国最性感女主播的艾琳-安德鲁斯在一家酒店开房,被人偷偷录下了性爱视频。艾琳的律师说,艾琳是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被偷拍,侵犯个人隐私的,她也是受害者。
“艳照门”事件中,陈冠希、张柏芝的经纪人不约而同地说:他、她也是受害者。那么谁是加害者呢?原来他们怪罪人们不该公开、更不该围观、偷窥别人的“隐私”。
方正县为日本开拓团立碑,他们“宽宏”地说:开拓团民既是日本侵略者的一部分,同时也是受害者!……
够了!找借口吧、开脱吧,结果呢,“也是受害者”,都成了一个习惯用语,成了偷梁换柱、鱼目混珠、李代桃僵之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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