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龄:“方正”碑不拆也罢
黑龙江方正县主要领导为当年日本开拓团侵略者亡灵立的碑,在五义士一番壮举和许多革命元勋以及抗日先烈后代和全国人民的口诛笔伐中,终于由该县政府于8月5日凌晨彻底拆毁了。我在这里放个马后炮:“方正”碑不拆也罢。
在我看来,当着五义士的那一桶红油漆泼到碑上后,这块碑就应该作为国家一级文物重点保护起来才行!要让它流荒(唐)百代!遗抽万年!
常见网上有某某是汉奸之说,可那些人都是言论。你说他是汉奸国贼,他说他是志士仁人;而且,他也可以说出一些不是汉奸国贼的理由;而且也会有许多人相信他的理由,并为他的理由捧场和辩护;而且事实上他又在为政府重用着。
譬如有人说主张将所有外汇买美国国债是汉奸言论,但辩护者认为这是迫不得已的投资方向,很多人也相信了这是迫不得已的投资方向。到底是不是汉奸言论?成了一件争不清楚扯不明白的事……
这块“方正”碑就大不一样了。自从舆论披露的那一刻起,为之愤慨的一片连声,为之辩护的几乎没有(不是绝对没有)。即使央视那位什么名嘴白岩松,心痒痒的非要发泄一通对“愤慨者”的愤慨,但也不敢明言碑不该砸,只好转弯抹角从砸碑者的“方法”不理智上做文章!结果还是将自己和碑绑到了一起,被许多网友连人带碑骂了个狗血淋头。
谁都知道这块碑该砸,包括方正县的始作俑者,还有方正县的警察!方正县的警察要不知道这碑该砸,五个砸碑的外地人能轻轻松松地走出方正县吗!始作俑者要不认为这碑该砸,他们会自己动手把碑拆掉吗!
只有这个白岩松,明知这碑该砸,却又不甘心这碑被砸,所以,非要逞他的“名嘴”势,说上一通惹众怒的话,活该他挨骂!
在某件事情上的全国舆论一边倒,近几十年来,“方正”碑事件也可以算是少有中的一件了。为什么会如此?因为这块碑是汉奸国贼为自己加工制作出来的一块标牌!什么叫汉奸?什么叫国贼?看一眼“方正”碑,你就一定会明白!
遗憾得很,这碑被拆了,不再存在了!
难道说真的应该把它保存下来吗?是的,依本人愚见,真的应该将它作为国家一级文物好好的保存下来。这样好的一个标示汉奸国贼的活证据,这样好的一个爱国主义教育的活教材,实在难得!
当然,保存也必须保存得法,保存的方法是有讲究的:
一是那一片红漆和砸痕必须一并保存,必须做到与碑同在。因为它们记录了一个真实的故事,记载了国人与汉奸国贼的一次针锋相对的较量和斗争。那红色的漆印,象征的是一滩永不干涸的鲜血!
二是必须在碑后补刻上立碑者的尊姓大名。如孝子某某率孝孙某某等,于某年某月某日敬立之类的字样。这个后续文章非写不可。因为凡提起此碑者,大抵都是说的“方正县立碑”。这就冤了方正县也冤了方正县的人民了。因为方正县花巨资立这个碑应该没有通过人大议决,即使人大议决了,这样的事,它也无权代表人民。谁倡的议,理应让它领衔做个孝子。谁举拳头附了议则推不脱必须做个孝孙,也是理所应当的事。
三是有必要立一块附碑,将五义士的名字及他们的砸碑壮举刻在碑上。
这样一来,方正县的这块碑就会将这个“碑剧”故事一代一代的传下去。像岳飞墓和墓前的秦桧跪像以及两人之间的故事一样,从古时传至现在一直传至永远。
惜哉,如今碑已去,唯故事犹存。有无补救之方?试说一二:
一是复制原碑。二是重塑一块真正的“方正碑”。复制原碑按上述三条即可,不再赘述。
重立新碑的事项如下:
一是碑名为方正碑。取方方正正的立身之意。
二是碑文内容要先述日本开拓团对我国的侵略性质及对我国和我国人民造成的伤害。再述方正县主要负责人为日本开拓团亡灵立碑之事。后述五义士砸碑之壮举。
三是将被砸后带“血”的原碑缩小图样嵌于碑上。
四是碑的两则撰联一副。联可征集。本人先奉一副:
友情要重,友彼后代,焉能友至彼先人
血债不亡,恶其先人,不必恶及其后代
谁来操办此事?愚意以为,最好还是方正县原立碑的这一帮人。
由他们作此举,一是显示了其有悔改认错之意,也算是向国人和后代作了个交待。二是完成了这个爱国主义教育工程,也算是将功赎罪,可免除其“碑上留名”。三是碑成之后。由于其附着的特殊政治内容,必将成为我国唯一、外国可能全无的一道圣景,极大地提升方正县的人气,促进方正县经济的活跃繁荣,所以,此举也是方正县地方官的应尽之责。
急盼方正县主要领导的积极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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