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网报导,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分组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吴晓灵建议将退休年龄延长到65岁的,并引起与会代表“共鸣”。有列席会议的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元龙表示,“我们国家的平均退休年龄是53岁,男性是55岁,女性是50岁,机关可能会延长一些。现在中国人的平均寿命越来越长,算一算,一个人参加工作,要缴纳养老保险30年,退休之后可能还要用养老金养30年。”也就是说,53岁退休后每人还要社会养活他30年,至83岁才正寝。
委员的寿命平均83岁不稀奇,人们看到过很多讣告,某委员终年99岁是常见的事情。中国人平均寿命72岁,从中减去这一部分高寿者,再减去衣食无忧、保养得体、医疗不愁的人群,大约剩下也就65岁左右了。而终日生活在日晒雨淋、毒气熏蒸、粉尘弥漫、机器轰鸣环境下的工人能活到65岁就不算夭折。由于工人“寿终正寝”一般不在媒体上发讣告,人们无从知道中国工人的平均寿命。
去年,由于人保部门试探性的“延迟退休”言论遭到灌水,又恰逢法国工人为延迟退休问题持续大罢工,专家们暂时收回口水。时隔不久人大委员、代表又纷纷出马,将延迟退休再次提到议事日程上来,真不知所为何来?
“未富先老”不知与延迟退休到底有什么逻辑关系,干到65岁就“未老先富”吗?即便让劳动者永不退休又会让谁“先富”?个中真实的原因其实人们心里很清楚,社保基金不足才是劳动部门希望延迟退休的唯一考量。
日益捉衿见肘的社保基金并非因为人们退休后“吃”得太久出现不足,从建立社保基金那一天算起,充其量不到20年。不足正是由于“先天”因素造成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前,职工为社会创造的财富,一部分作为“利润”上缴了国家财政,一部分凝聚在企业财产中。由于历史原因,应该作为职工养老金的部分并没有“归并”到基金中来。具体说来,养老保险制度中的“老人”概念,就是退休前没有缴纳过养老保险,退休后本应在财政口享受公务员一样的“计划经济”待遇,可是他们都吃上了由后人缴纳的“市场经济”性质的社保基金;养老保险制度中的“中人”概念,便是后一部分工龄实额缴费,前一部分工龄为“视同缴费”。所谓“视同”,就是那一部分“缴费”同“老人”一样放在财政,并没有划入社保基金。于是,这一部分本来属于社保基金的财富被政府财政一直占有,而老、中、新人却挤在一起分切主要由新人制作的蛋糕。“上隔壁打工、回自家吃饭”,这是基金“缺口”的主要原因。
对上述情况,除了文化太低的工人外,没有谁不心知肚明的。将财政的欠账退回社保基金中来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正确途径,为何没有人理直气壮地代表人民说话?
人们常常再翻延迟退休的老账,还有没有深层次原因?因为公务员不在社保基金“体制内”,事业单位养老基金可能另起炉灶,起码十年内也不属于这个体制,我们不好妄断。借“未富先老”将所有人笼而统之延迟退休,恐怕是甜酸苦辣千般味,各有哀乐在心头。
假如一部分人非要延迟退休不可,其实办法不是没有。
首先,政府将改制售卖国企和出卖破产国企土地的收入的一部分退回养老基金,还清对老、中人的欠账,“羊毛还回羊身上”,让新中国第一、二代建设者们以及他们的后继者们慢慢细分那块不大的蛋糕。
其次,由“有关部门”认真统计一下一线工人的实际平均寿命,给每人5~10年的“安享”时间。可以说,体力劳动者在55岁以后,身上并没有太多的“劳动价值”可取。这些人很可怜,他们不再指望“未老先富”,也不怕“未富先老”,怕的倒是“干到死”。他们是人,也应该有“天伦”。
然后,委员们再下工厂去听听企业老板们的意见,法律规定干到65岁,企业让谁去搬砖、抡大锤?
最后,根据专家学者、委员、官员的实际寿命另外制定一个高寿人群退休年限,这比笼而统之代表人民容易得多。高寿者也是人民的一部分,完全可以堂而皇之代表他们。相反,工人们在这个问题上还真是难代表,强行代表的路子是行不通的。
反正退休双轨制实行多年了,既然养老金可以双轨制,年龄也可以嘛,各得其所,井水不犯河水,既能省去一些人的折腾,也能让其他人少受折腾,两全其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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