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栽赃村民、践踏法规暴征土地、成了掠夺财路之源
冬英 李扬(继续报导)
平和县文峰乡文美村下学村民组村民,通过新闻媒介,《漳州小鱼儿网》《网易》《人民网》《网》《毛泽东旗帜网》揭露平和县文峰乡文美村村霸张天河和原文峰镇驻点文美村乡人大主席周目标腐败行为。报道平和县文峰乡政府从国庆节以来,违反国务院《紧急通知》连续对村民强征和非法暴征的情况,一方面向腐败官员揭露其强征暴征的真相。另一方面也用书面文字向省地市各级政府、司法机关,要求平和县政府不能继续默许文峰乡政府继续强征强砍,违反国务院《紧急通知》规定和中纪委、公安部党委也制定下发《2011年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明令禁止各地公安不能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长的讲话,强调检察机关在办理8类民生案件的时候重点要查办非法强征案件的通知精神。但平和县政府、平和县警方、包括市政府的官员,没有一个站出来为村民说一名公道话,没有一位政府的官员出来制止他们的违法行为。反而变本加利,利用政府的公权力,我行我素,继续栽赃村民、践踏法规。从2011年9月30日起至2011年10月30日已经连续四次对文美村下学村民进行强征强砍。平和文峰乡政府、警方对自身违反法规非但不作出反省,反而继续乱用警力栽赃村民、抓捕村民的严重违法行为,继续非法暴征强砍。贪官们已经是“死猪不怕开水烫”。10月30日,在没有任何的经济补尝的情况下,又在平和县文峰乡党委书记赖耿生的策划下,文峰镇党委副书记黄金龙亲自带领镇各机关干部、干警及文美村村霸张天河、工程队近120多人,出动6台挖土机和平12台的电动锯,分别到文美村三个不同的山地,对文美村新民组黄艺华、周益智、林水金、张明坤、张中南、张明兴等十多农户的果园、林地进行非法暴力强征,挖掉和锯掉村民的经营多年种植的蜜柚和桉树,一天之内摧毁、林地果园近二百多亩。(蜜柚是平和县人民经济来源的支柱产业,也是村民的经济生活主要来源)
原本沈海高速漳诏公路复线的文美村民被征果园、林地、耕地,很容易就可以解决,广大的村民都会支持国家的经济建设,平和县政府又有出台具体的征地文件,只要平和县政府官员站出主持公道,按平和县的征地文件的具体规定,依文件规定给村民做经济补尝,文美村民会一百一万个支持和拥护。因为相邻被征的山格乡宝丰村都可按平和县文件办,就唯独文峰乡文美村不能按文件执行。原因是什么?答案就一个,就是村霸张天河与原文峰镇驻点文美村乡人大主席周目标共同策划好了,想盘剥沈海高速漳诏公路复线村民的征地资金,不按平和县的征地文件办,只答应每亩林地、果园给村民5000元做补尝,其他16000元都截留在村委用,2010年就从沈海高速漳诏公路复线的征地资金中,拿出310万元的人民币,将座落在文美村下庵公路边的上峰林场旧场址购买起来。(文美村有合同、有事实为据)。一块不足3亩地的林场旧场地,而且地处平和县文峰山区,每亩地价格就以100万元的人民币买下来。当时村里有的党员就置疑说:“那个林场旧址,怎么能跟厦门市区地价一样高啊?一亩地就值100万元吗?”。村霸张天河表白地说“这是为了给文美村置产”。这种腐败行为,就是小学生都能看得出。应当给被征的村民经济补尝的,他不给村民补尝到位,(按平和县文件规定;林地、果园每亩补尝21000元)。张天河非要从中截留16000元,先拿出310万元去购买上峰林场旧场址呢?文美村民的土地,被村霸张天河卖掉还少吗?初略做了统计,几年来在他的手上,已经被卖掉850多亩,一大部分已经被卖掉,建起“闽能电子公司”;盖起五、六幢大厂房,只有用一座,其他的五座占地关蚊子。使全村已有四个生产组村民失山失地:他拿村民的征地资金310万元要置什么“村产”呢?连全村每个劳动力每年必须捐助100元,连续捐款四年,而建起来的“文美希望小学校”,都被张天河霸占给妹夫张文龙做猪皮加工厂。村霸说“置产”,不如说是“继续霸占村民财产”。
平和县政府、县委不仅对腐败的村霸张天河既不立案查办,对文美村民反映的腐败热点,视而不见,反而与村霸张天河同流合污,公开支持和暗地默许村霸张天河胡作非为,强征强砍。平和县警方也公然违反中纪委、公安部党委也制定下发的《2011年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明令禁止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的规定,平和县警方参与和配合原文峰镇驻点文美村乡人大主席周目标和村霸张天河,持续四次非法暴征,造成被抓两位女村民至今两只手臂依然红肿未消。将被政女村民推倒在山场,致将村民林丽珍昏迷不醒送往平和县医院抡救。他们不仅参与强征强砍,并且栽赃陷害村民张文琦,张文琦上告无门,林地又被强征,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想以自焚抗争,他身带一瓶汽油,一到山场就被文峰乡的强征周目标等人抡去,在还没有实施点火,在现场就根本没有任何焚烧的痕迹和任何纵火的事实。平和公安竟以放火罪刑事拘留(拘押平和县看守所)。做为平和县检察院是法律的监督机关,又以放火罪在2011年10月28日批准逮捕。根据我国刑法,对构成犯罪的四要素的规定,我们倒要讨教检察机关,你们认定张文琦为放火罪的法理依据是什么?公安机关说放火罪,你们就认定放火罪,你们的法律监督到哪里去?你们认定放火罪的要素是什么?我们假设,那一天张文琦身上带得不是汽油,而是一把刀子呢,在张文琦还没有拔刀实施杀人时,乡政府干部发现张文琦身上的刀子,就去将张文琦刀子抡了下来。你平和警方能认定张文琦的是故意杀人罪吗?2011年10月28日以放火罪把张文琦同志转为逮捕,在逮捕的家属通知书上,连办案人员都不敢在《逮捕通知书》签上自已的名字。这还称国家专政机关吗?张文琦同志被关进平和县公安看守所(至今已有40多天)。一个国家专政机关,怎能拿村民的生命当儿戏,怎能这样政治栽赃一个平民百姓呢?怎能这样草奸人命呢?以权代法,以政代法,滥用职权,只有在特色私有制黑社会才能干得出来。
在媒体和网络的无情揭露下,平和县文峰乡政府逼于各种社会压力,做贼心虚,在2011年11月3日,平和县文峰乡党委做出平文委[2011]综31号文。《关于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全力以赴,推动信访问题“案结事了”的通知》。在“反映主要内容”一拦里,写着“对其丈夫张文琦因暴力阻碍高速公路执行公务被刑拘不服”。更是无中生有对张文琦进行恶毒的人生诽谤和攻击。其一、张文琦同志为维护文美村被征地的村民合法权利,要求村民的征地赔偿要按平和县政府出台的文件执行,从2010年初就往还你文峰乡政府不少于10次的访谈,乡政府置若罔闻,置之不理,不支持平和县文件,反而支持村霸张天河的盘剥行为。后来他又多次跑到平和信访办、漳州市政府信访办找政府解决,终因村霸张天河的腐败面牵涉广无果而归,事隔一年之后,文峰乡政府逼于各种社会压力,做贼心虚,才于2011年11月3日做出平文委[2011]综31号文,究竟有何作用?分明这是当今官僚腐败的工作作风,制此文件用于搪塞和应承上级机关检查的吧。其二、张文琦是“因暴力阻碍高速公执行公务被刑拘不服”的吗?张文琦看到文峰乡政府支持村霸张天河腐败,不解决经济补尝就强征,想自焚以死抗争,他自带一瓶汽油,一到山场就被文峰乡的强征周目标等人发现抡去,在还没有实施点火,在现场就根本没有任何焚烧的痕迹和任何放火的事实的情况下。乡公安干警就将汽油抡下,并以放火罪刑事拘留了他。根本不存在任何暴力阻碍公务被拘留。做为乡一级政府的文件,这样不实事求是,赤裸裸地捏造一个“暴力阻碍公务”,无中生有的事,都可以写进其党委的文件上,对张文琦进行政治栽赃和陷害。这跟哪些黑社会的帮头们有多少的区别?
政令出不了中南海和民意进不了中南海,已经是这个特色私有社会的病症,其主要的根源就是强征土地,已经成了平和县贪官共同掠夺村民的财路之源。腐败群体象黑社会的群体一样,无恶不作,但对强行非法暴征土地、欺压村民、掠夺民财这一点是一致的。国务院《紧急通知》有何用?中纪委、公安部党委近制定下发《2011年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明令禁止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能否立竿见影?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长的讲话,说检察机关在办理8类民生案件的时候重点要查办非法强征案件的通知。能否得到落实?
平和县文美村的下学村民的正当的、合理的、合法的诉求都听不到各级政府支持的声音,都得不到政府的解决,都找不到政府的依靠的影子,那他们只好听天由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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