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黄奇帆是一位颇有经济学理论功底的高官,而重庆是中国唯一鲜明地以社会主义共富为发展目标的城市,因此,黄奇帆市长是如何把经济学理论融合到实现社会主义共富目标的政策设计中的?这个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地关注。房地产调控是当前中国经济的一个核心问题,黄奇帆市长对房地产调控的看法和做法尤其引人关注。我们不无欣喜地看到重庆在公租房建设和机制设计上所取得的成功和重庆率先进行了房产税改革的试验,而公租房和房产税都间接地有利于重庆共富目标的实现。
但黄奇帆市长对商品房限购的看法似乎与实现共富不那么一致。如他最近在全国市长论坛上说:“只要采取金融调控政策,运用好首付比这个金融杠杆,将按揭比例固定下来,目前采取的限贷、限价、限购等五花八门的调控措施其实都是可以取消的。”就是说,黄奇帆市长似乎像中国的某些经济高官、经济学家和房地产集团代言人一样,对限购政策持“取消”论的看法。我们知道,商品房限购能有效地防止富裕家庭进一步通过投资投机买房掠占商品房资源,保障普通家庭利用商品房市场改善自己的居住条件和分享中国的商品房资源。商品房限购无疑是有利于实现共富的。因此,黄奇帆市长“轻视限购”的态度与重庆的“共富论”之间就出现了裂痕。因为按“共富论”,黄奇帆市长不会也不应该如此“轻视限购”政策的。
难怪他此言一出,立马被许多媒体尤其房地产媒体抓住并冠以“黄奇帆:……取消限购”的标题进行大肆宣扬,其结果已演变为“黄奇帆也反对限购”了。对此,黄奇帆市长近日做了解释,他说:“我讲了50多分钟,近1万字,媒体就只把里边的一句话挑出来写,好像黄奇帆反对限购,其实认真读完整篇文章,没有这个意思。”是的,说黄奇帆市长“反对限购”是过分的,但黄奇帆市长把“限购”看做可以取消的“五花八门的调控措施”之一,确是事实,它说明黄奇帆市长对有利于共富的限购政策确是不那么重视的。在全国大城市中,重庆的限购政策出台较晚,也可作为一个佐证。
那末,为什么黄奇帆市长对有利于实现共富的限购政策不那么重视呢?窃以为,是黄奇帆市长的经济学理论指导他这么做的。黄奇帆市长近日在与京沪知名学者和全国著名博主版主座谈时,讲过他的房地产经济理论。他说:“房地产是支柱产业,是民生产业,也是涉及老百姓财富的产业,对房地产的调控,任何政治家任何国家都高度重视。房地产是消费品,是不动产,是资本品,是金融产品,是民生产品。根据这5个产品的属性,相应就要从5个环节进行调控。消费品属性有关供求关系,不动产属性有关土地价格,资本品属性有关税收调控,金融品属性有关杠杆比,民生产品属性有关房地产配置。”
这里,黄奇帆市长对房地产住房下了5个定义:“消费品”、“不动产”、“资本品”、“金融产品”和“民生产品”。其中,“民生产品”属于“消费品”,而“不动产”和“金融产品”可以归入“资本品”,因此,5个定义实际上是2个定义:“消费品”和“资本品”。而这就是西方经济学对房地产住房产品的定义:房地产住房既是消费品又是资本品,具有双重属性。就是说,按西方经济学的理论,黄奇帆对房地产住房的定义是没有错的,是经典的。而且由此黄奇帆市长对房地产(住房)产业功能属性的认定也是没有错的:“是民生产业,也是涉及老百姓财富的产业”。
可见,基于西方经济学理论,黄奇帆市长认为中国的房地产住房,既可以用来解决和改善老百姓的民生居住问题,也可以像西方国家一样用来为老百姓的投资生财服务。就是说,基于西方经济学理论,黄奇帆市长应该是不反对中国老百姓用商品住房进行投资生财的,其中包括投资出租和投资炒房的,虽然黄奇帆市长不会这么直白地说。而目前的商品房限购2套的政策,恰恰是限制老百姓用商品住房进行投资生财的政策,因此黄奇帆市长不那么重视和支持商品房限购政策的原因,就迎刃而解了:赞成或不反对用商品房来为老百姓投资生财服务,自然不会怎么赞成限制用商品房进行投资生财的限购政策。所以,黄奇帆市长不那么重视限购政策,是有其理论背景的。
但问题就在于:西方经济学关于“房地产住房具有消费品和资本品双重属性”的理论是否适用于中国?如果适用,黄奇帆市长轻视和将来取消限购政策自然就没错,我等也不用在此嚼舌。如果不适用,黄奇帆市长轻视和将来要取消限购政策,就可能有错。而笔者要证明的是:房地产住房具有“消费品和资本品双重属性”的理论并不适用于中国。
西方经济学之所以认为“房地产住房具有消费品和资本品双重属性”,一个最根本的原因是西方的房地产经济都是建立在土地私有制基础上的。因为房屋土地是私有的,所以,无论把房屋用作自住消费品,还是把房屋用作生财的资本品,都是私人所有者纯粹的个人行为。私人所有者完全有权决定自己买房的目的是用来自住还是用来投资。从财产角度看,私人买的房是消费品还是投资品是无关紧要,反正决策买房的得益和风险都归私人。因此,土地私有制是将“消费品”住房和“资本品”住房统一起来的基础或根本。就是说,“房地产住房具有消费品和资本品双重属性”的理论,只适用于土地私有制社会。这点可能是黄奇帆市长没有考虑到的。
也因此,在宪法规定“土地实行公有制”的中国,“房地产住房具有消费品和资本品双重属性”的理论,是不适用的。根据《宪法》和《土地管理法》,在土地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中国,城市房地产住房土地是全民所有的。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这个所谓“全民所有”,是指房地产住房土地的产品属性而言的,即,当房地产住房土地用作资本品即生产资料产品时,必须实行全民所有,不能为个人所有。根据社会主义的经典理论,社会主义条件下能为个人所有的,只能是生活资料或消费品。就是说,在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条件下,房地产住房土地,只能作为消费品在市场进行买卖和为个人所有(如自住商品房土地自动续期的个人产权),而不能作为资本品在市场进行买卖和为个人所有。也就是说,中国城市居民买卖的房屋土地,只能作为消费品,而不能作为资本品。中国的房地产住房土地只具有消费品属性,而不具有资本品属性。这完全是由《宪法》规定的中国城市土地的公有制所决定的。在修宪和改变中国的土地公有制之前,这一点是不能改变的。
由此可见,由于土地公有制,西方经济学有关“房地产住房(包括住房土地)具有消费品和资本品双重属性”的理论,从根本上说,并不适用于中国(内地)。因此,黄奇帆市长基于西方经济学的房地产经济理论及调控思想,是可以质疑和商榷的。尤其是黄奇帆市长对限购政策的态度是值得进一步探讨的。笔者总感觉限购政策就是一面镜子,从一个人对限购政策的态度,就能大致看出这个人对中国经济制度的基本看法:是倾向于公有制和共同富裕,还是倾向于私有化和少数人先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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