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默多克事件,探索新闻新秩序
现在世界上多数经济学家都认为,按照购买力平价计算,中国的GDP在10年之后将超过美国。我们中国话语体系的建设,也可以通过10年左右的努力,全面建立自己在政治、经济、社会、新闻、法律等领域内自信的话语体系。建立媒体新秩序应该是这种努力的一部分。西方最近爆出的默多克事件,可以为中国探索媒体新秩序提供一些反思和借鉴:
第一,绝对权力必然会导致绝对腐败,媒体也无例外。在西方各国尤其是美国,媒体被看成是行政、立法、司法之后的第四权力。默多克事件曝光后,人们发现媒体能监督别人,但别人很难监督它,事实上也成了一种绝对权力,正如阿克顿勋爵所说,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当然这里“腐败”是宽泛意义上的概念,指的是要做坏事。默多克的《世界新闻报》监听了四千多人,历任的英国首相都必须与其保持良好关系,否则就会遭到打击,甚至落选下台。我们要反思这个问题。媒体到了不受社会监控的地步也会给社会带来严重后果。在中国国内,我看这个问题两三年后恐怕也要提到议事日程。一种权力无限膨胀,就很难避免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的困局,最终的解决之道还是要找到权力之间的平衡。
第二,过分的商业利益驱动,使不少媒体迷失了方向。西方媒体的这个倾向是公开的,这在默多克事件中也有反映。默多克本人就主张用大幅降低格调来提高发行量。这个问题在国内也很严重,许多市场化导向的媒体,都无可避免地为商业利益所左右,为了提高发行量什么都可以做,如夸大负面新闻、以偏概全、煽动情绪,这些情况已经引起了一系列问题。
在中国的媒体新秩序中,需要确立中国人自己的理念,如强调媒体的教育功能和社会责任。教化是中国文化的核心之一,这是西方也承认的,中国民意也会高度支持,这是一个十分有利的格局。英国销量大的报纸中,《世界新闻报》格调不高,《太阳报》格调更低。中国销量最大的《参考消息》和《环球时报》质量比它们好得多,所以中国媒体人对超越西方媒体可以抱有信心。
第三,媒体需要有伦理底线。默多克一直以知情权为借口,但知情权也要有一个度。在英国,现在也有很多人认为知情权被滥用,造成了大量监听,侵犯了隐私权。在新的媒体秩序中,应该以法律为依归,如果滥用知情权到侵犯隐私的地步,就要通过法律等手段来纠正,达成权力之间的平衡。另外,媒体不能助恶,只是一条伦理底线。先前国内发生了针对儿童的凶杀案件,一些媒体就开始追究所谓的深刻社会原因,这种貌似高明的言论实质上是诱导社会容忍犯罪。9•11事件发生后,美国舆论一致主张打击恐怖主义,没有人追究深刻的社会原因,这就保持了最起码的底线和社会团结。这次英国政府出动大量警察平定骚乱,英国媒体也明确支持政府的决策,但如果类似事件是发生在中国,国内媒体会怎样反应呢?这说明我们一些媒体不再有伦理底线,愿意为各种恶性犯罪案件开脱。印度火车事故年年造成上万人伤亡,印度媒体不追究制度原因;金融危机导致美国家庭平均资产缩减四分之一,其间美国政府和监管部门的失职十分明显,但美国媒体不追究制度原因。而在中国发生任何问题,一些媒体最后都会上纲上线到要追究制度原因,这是不可思议的。
第四,媒体理念亟待更新。当今信息发达,新闻事件很多,报道出来的可能只有1%都不到,媒体的选择偏好就至关重要。现在国内一些媒体追随西方,认为只有负面报道才叫新闻,导致了“负面消息综合症”。新一代媒体秩序的理念应该就是中国人讲的“实事求是”,这才是真正的新闻自由:好的就是好的,坏的就是坏的,三七开就是三七开,七三开就是七三开。仅仅为了发行量点击量而无节制地渲染负面消息,给自己带来的是利润,给社会带来的却是创伤。一些媒体人愿意学习西方媒体“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报道风格;报道十分详实,但最后传递给读者的总体印象却是错的,这种所谓新闻的专业主义,实际上很肤浅的。
我们的新闻媒体一定要超越西方,建立自己独立的新闻话语体系。西方现在整体上陷入颓势,而中国崛起气势如虹。在经济上赶超西方之时,我们在制度和理念上也要更上一层楼,最终确立中国人自己的新闻观,推动形成新一代的媒体新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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