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人不以一己治天下,而以天下治天下。”《关尹子·三极》
“天下非一人之天下,天下之天下也。”《吕氏春秋·贵公》
说法不一,其理无二,旨在强调天下是人民共有的天下,不是哪一个人或哪一伙人的天下。天下大治只有集天下人民之力方可实现,而不是靠一人或一伙人来完成的。故中央再三申明“以人为本”。
《孝经·圣治》曰:“天生万物,唯人为贵。”是以一切政策和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其目的都是为了造福百姓,惠及苍生,舍此不管如何夸夸其谈、娓娓动听,皆为悖道。悖道而为,致大治者未之有也。管子曰:“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管子·牧民》
而今政治的兴废,绝非在下一介草民敢妄加评论的。但有些地方官行政时系顺乎民心抑或逆乎民心,固有公论。
2010年10月12日 《新世纪周刊》刊登了江西宜黄县一位署名慧昌的官员撰文谈拆迁自焚:没强拆就没新中国。
文章称:“从某种程度上说,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的城市化,没有城市化就没有一个个‘崭新的新中国’,是不是可以这么说,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
一番崇议宏论,令笔者吃惊不小!
其一:在下鄙陋,中国的城市化非恃强拆则不能实现,此策出于何门?
其二:没有城市化就没有一个个“崭新的新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浴血奋战,建立起一个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新中国,哪里还有什么“一个个崭新的新中国”?没听说过。
不是奇谈怪论吗?即使宜黄在强拆之下,旧貌换新颜,也只能说是城市化的新面貌而已,焉能自诩为新中国?岂非搞独立王国的自供。
慧昌先生为宜黄强拆引发轰动全国乃至中央的自焚事件辩解大放厥词非此一端,不妨先看看事实,而后容笔者慢慢道来。
《钟家蒙难记》红网(长沙)2010年9月11日在接受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采访时说:
…… 9月10日 上午9点多,警察、城管大概40多人来到他们家,说有人举报钟家有汽油,要进屋检查汽油。当时钟家在家的人有:钟如翠和妹妹钟如琴,母亲罗志凤(59岁),父亲的结义兄弟叶忠诚(他们管他叫大伯,79岁)。钟如翠在门外与警察城管吵了起来,其他家人就把门给锁上了。几分钟后,警察把门打开,冲了进去。钟如翠也跟着一起往楼上跑,试图阻止他们。但她被人拖回一楼。根据记者得到的现场照片拍摄显示的数据来看,罗志凤和叶忠诚上了楼顶,约一分钟后两人身上就着了火。钟如翠说,当时她被摁在地上,也不知道火是怎么着的。从其他照片数据看,两分钟后,二楼的钟如琴像个火球一样从楼上跳了下来。钟如琴跳楼后,钟如翠和闻讯赶回来的哥哥钟如奎一起用沙子将钟如琴身上的火扑灭。钟如翠听到其母亲罗志凤在屋顶上叫着“女儿啊,救我!”根据照片时间,起火后6分钟,钟如奎跑上房顶。起火后14分钟,罗志凤和叶忠诚被救下楼,送上了救护车。……
几天后,大伯死了,钟家人万般无奈之下,在自己家里设立了灵堂,门口是一副白纸黑字的对联:“晴天霹雳天上掉大祸,阴曹地府阎王也想哭”,横批是“天怒人怨”。这幅对联并非出自钟家人手笔,而是集市上一位卖字老人听说他家的遭遇后,挥笔而就的。
这就是民声民意啊!“夫夺其食,不得不怒;竭其力,不得不怨。人之乱也,由夺其食;人之危也,由竭其力。”(元·邓牧《伯牙琴·吏道》)
大凡黎民百姓无一不乐业安生,蝼蚁尚且偷生,何况人乎!若非被逼无奈,谁愿如此惨烈的寻死呢?从报道中可以看出,四十多名警察和城管没有一个援手施救的,充分表明此来目的就是要将钟家人置于死地而后快。潜台词是:“不服就灭了你!”难怪卖字老人满腔悲愤地怒吼:“天怒人怨”。此情此景,具有良知的每一位国人,谁不为之心如火灼汤煮潸然泪下呢!在此不禁要问慧昌这位官老爷:你们就想以此凶残手段来实现城市化吗?你们就想用这血的代价来体现所谓的“一个个崭新的新中国”吗?
“民者,国之根也,诚宜重其食,爱其命。”《三国志·吴书,陆凯传》
地方官酷虐残暴,视百姓生命如草芥。愚以为,不管什么人,都无权以种种理由和借口剥夺无辜良民的生命。正如鲁迅所说:“墨写的谎言,决掩不住血写的事实。”
慧昌先生又在文章中说:“政府公信力的降低也是负面事件迅速发酵的因素,人们宁肯相信弱势一方的种种说法,哪怕是这种说法可能漏洞百出,而不相信政府一方的说法,哪怕是这种说法合情合理。”
说得好,笔者不禁要问:政府公信力为什么会降低?“重暖莫如重裘,止谤莫如自修。”公信力的降低难道不是你们这帮官老爷们滥作为造成的吗?“钟家蒙冤记”是事实吧!这样行政苛刻暴戾能增加公信力吗?人们侧目切齿、口诛笔伐不亦宜乎?
“负面事件迅速发酵。”那么你们为什么不学学焦裕禄的正面事件传颂天下呢?凶恶无忌、恣肆横行还期望人民为你们歌功颂德树碑立传吗?纯粹是痴人说梦!
事实是清楚的,历史是公正的,一切奸恶残虐、窃弄威权都不会与时俱逝,它将被载入《酷吏传》的史册,警示子孙后代,这也许是对人类、对历史的一大贡献吧!
宜黄政府官员慧昌在文章中说:“当大家在对强拆政策口诛笔伐的时候,似乎大家都罔顾了这样一个基本事实,那就是每一个人其实都是强拆政策的受益者,君不见当你安住在宽敞舒适房子里,当你走在宽阔明亮的大街上,当记者住在高级宾馆挥笔写就痛斥政策文章的时候,你是否想过,你脚下的土地就是政府用强拆手段征来的。”
奇文共赏,典型的是非颠倒。首先必须澄清强拆政策的概念,强拆并非政策,口诛笔伐的是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强拆手段,旨在维护政策。慧昌先生杜撰出一个“强拆政策”,可谓用心良苦,无非是拉政策当虎皮借以吓唬人罢了。强拆本身就是违背政策,甚至是违法。“钟家蒙难”不是某些官员在犯罪吗?然而一旦这种违法犯罪冠以“政策”二字,那就会将蒙难者置于违反政策的罪无可赦之境,小小百姓谁敢与之抗衡?
又云:“似乎大家都罔顾了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每一个人其实都是强拆政策的受益者,…… ”如此说来,慧昌先生是很尊重事实的啦!钟家祸从天降,79岁的叶忠诚在烈火中一命呜呼!这也叫受益吗?说什么“安住在宽敞舒适的房子里”,请问是谁安住在宽敞舒适的房子里?当然是你们这些官老爷们。在《三联生活周刊》对“江西宜黄拆迁自焚事件”报道中:
“钟家对面的区域,本来是县轻工综合厂的地块,2007年被政府拆迁,住在那里的13户职工家的房子也被推倒,当年的会计黄春英现在街上的一家餐馆洗盘子。她说自己上访已经3年多了,就是愤恨于自己家的100多平方米的房子被强拆,被安置到了一个40平方米的小房。因为控诉自己的遭遇已经很多回了,黄春英在对我们叙述时,很平静。只有到了那间简陋的安置房,头发已经花白的她才悲从中来。安置房和从前的房子只有几公里距离。我们跟随黄春英走在山路上,才意识到,这几公里在狭窄的宜黄县意味着什么,从前的地块现在是宜黄的商品房新区,每平方米能卖到2600元左右的价格。而安置房则要翻山而过,位于山对面一片小坡地上,12家联成一排的平房,简陋的灰砖,不少人家新搭建了厕所,越发零乱。一个典型的新贫民窟。…… ”
慧昌先生,这典型的新贫民窟就是你所说的“安住在宽敞舒适的房子里”吗?强拆人家寸土寸金的黄金地块100多平方米的房子,逼迫人家蜗居在山沟里40平米的陋室之中,也叫合情合理吗?
“地者,政之本也,故地可以正政也。地不平均调和,则政不可正也。政不正,则事不可理也。”《管子·乘马》
土地开发也好,城市化建设也罢,从眼前和长远利益出发都是为人民造福,你口口声声说政府,是代表人民的政府吗?黄春英和钟家灾难迭起,引起天下谤议,别无他故,唯缘你们这些打着政府的旗号,扯着政策的幌子,逞凶肆虐,误国害民。殊不知败坏党的形象是你们。给政府抹黑的是你们,喊着行政口号,破坏政策的又是你们。不承认吗?为什么事件轰动举国上下之后,于9月17日引发宜黄当地政坛地震,相关人员免职的免职、查处的查处,足以证明你们的所作所为是与中央政策背道而驰的。
“羊质而虎皮,见草而悦,见豺而战,忘其皮之虎也。”(汉·杨雄《法言·吾子》)
慧昌先生,你太狂妄,太荒唐了。一个县级官员竟能说出:“依法行政是必须的,但一切机械照搬法律,同样会犯本本主义的错误。法律并非一用就灵…… 过去,我们在讨论三农问题时,常有这样的感叹:幸亏中国的法律没有完全执行,否则农村就要被搞死了!…… ”
无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则是行政的规矩,故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既然是准绳,则无随意更改灵活运用的余地,否则还能称为准绳吗?法不二门,此之谓也。
城市化建设是中央制定的重大决策,它是放眼未来的百年大计,全国都在执行,为何单单在宜黄造成轰动全国自焚事件?不恰恰证明你们远离了依法行政的准绳吗?别忘了,该事件之所以得以平息,也是中央依法行政的结果,知之否?
说什么“幸亏中国的法律没有完全执行,否则农村就要被搞死了!”此言差矣!差得太离谱。诚然,法律随着时代的进步需要有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人无完人,金无足赤。”何况法律呢?但就现行的法律而言足以适应和保障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问题恰恰出在你们这些无视法律、不守法、不依法、专门违法的官老爷们身上,宜黄自焚事件则是明证。
至于说:“幸亏中国的法律没有完全执行,否则农村就要被搞死了!”更是无稽之谈。若宜黄那样违法强拆,将人都逼死了,结果是赤地千里,荒无人烟,那才真是把农村搞死了呢!多年来,地方政府与百姓之间的矛盾不断加剧,种种古往今来罕见的恶性事件频频发生,症结安在?归根结底,不在民而在官,人民相信中央,理解和拥护中央的各项政策。矛盾之所以产生和激化,是地方官打着地方发展战略的幌子,干一些即违背中央又损害人民根本利益的所谓“地方政策”的勾当。这个“地方政策”老百姓与中央政策相对照,结论是完全相悖,百姓岂能买账?于是乎地方政府在县官不如现管的错误思想支配下各自为政、各行其是。强权在老子手里,你服也得服,不服也得服,由是又产生了地方和中央的矛盾,此乃是最最危险的弊政!
“枝大于本,腓大于股,不折必披。”《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引谚语》
中央正确的政策不能得到如实地贯彻执行,“地方政策”又不得民心,岂能不乱?
宜黄政府官员慧昌在文章中说:“实现地方发展战略,强拆便在所难免,或者说不得已而为之,否则一切发展免谈。”
如此言之凿凿地肯定一切发展必须依靠强拆,否则免谈,这是公然地向中央叫板向百姓挑战,同时也为宜黄日后制造强拆自焚事件埋下了伏笔,对全国城市化建设,从负面起到了煽风点火的作用。
城市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艰巨工程,绝不是慧昌先生所说的“如火如荼的运动”。只能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稳步实现,揠苗助长只能适得其反。一方面是城区高楼林立,另一方面是新贫民窟的涌现,这绝不是中央城市化建设的本意。
诸多事实表明:中央出台的每一项决策,地方官不是遵照执行,而是利用。比如说:要发展经济,必须出卖土地;要实现城市化,必致百姓倾家。国人尽知,土地开发是贪腐频发的温床。据新加坡《海峡时报》在报道安徽望江县这一案例时称,“有分析人士说,官员们从开发商那里拿的回扣通常是总工程款的15%”。这才是导致强拆逼迫百姓自焚的根本所在,非如此15%的回扣岂不是煮熟的鸭子飞了吗?有些官员一夜之间暴发骤富的奥秘都在这里。
国父孙中山说过:“少数人有钱是假富,要多数人有钱才是真富。”《孙中山全集》
我国赤贫人口高达1.28亿,这就是地方官所炫耀的政绩吗?从上至下,均应正视人口剧增土地锐减的严峻现实。土地是有限的,它不像人口可以不断繁衍,用去一分耕地则少一分。唐朝聂夷中写过一首《伤田家》,诗曰:“二月卖新丝,五月粜新谷。医得眼前疮,剜却心头肉。”地方官吃得脑满肠肥大腹便便,不过是喝子孙肉羹养肥了自己而已。如此下去,若干年之后,历史会作证,无数农民因失去土地而沦为赤贫,子孙后代因失去土地而饱受饥饿之苦,就连那些自以为得计的官老爷们也只好枯坐在高楼大厦里品尝饥肠辘辘的滋味。
古亦有言:“救饥园寸之珠不及菽粟。”发展经济、城市化建设都没有错,但不能以破坏和丧失良田草菅人命为代价,如此则是以隋侯之珠弹千仞之雀,得不偿失也。
“凡事皆须务本。国以人为本,人以衣食为本。”《贞观政要》
有人对后周太祖皇帝郭威说:“营田有土地肥沃,产量丰富的,不如把它卖掉,可以获得数十万缗钱用来资助国家。”太祖郭威说:“财利在人民那里就等于在国家,朕要这些钱干什么?”《资治通鉴·第二百九十一卷,后周纪二》
孔子弟子有若答鲁哀公曰:“百姓足,君孰与(怎么会)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论语·颜渊》
由此可见,一切治政行政的出发点和宗旨皆应以保护耕地爱惜生命为根本,此乃民富国强造福于千秋万代之大计。为此,辩奸纠枉,政通令行方系确保大局稳定,持续发展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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