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臣黄定彬用血写的青春
1949年,黄定彬经小舅鄢江成介绍进入陈书农( 1927年初,中共四川地下党领导朱德、刘伯承等发动泸州、顺庆起义。派陈毅去合川,任陈书农师政治部科长,策动驻军起义。四一二政变后,国民党密令扣留陈毅,陈书农则暗地资送陈毅出川,蒋介石为此一直对陈书农不满。1956年,陈书龙给陈毅写信。中央表示欢迎,被安排为四川省政协委员等,受到毛主席和周总理的亲切接见。)公馆帮人;1949年8月(黄定彬立功证:中国人民志愿军第十二军政治部之印确定入伍时间是一九四年八月),在公馆经人介绍黄定彬义无反顾参加了地下游击队,从此明白了只有认定一生跟党走前途才光明的道理。
在新旧中国的分水岭上,从游击队员成长为解放军战士的黄定彬参加过解放成都、新津、邛崃、达邑等战役,随即开赴重庆酉阳、秀山剿匪后,1950年5月住重庆担任警备任务,保卫新华日报社印刷厂。
1951年3月,来不及享受打败蒋家王朝胜利果实的黄定彬成为了中国人民志愿军中的一员,雄赳赳跨过鸭绿江。军人意味着流血和牺牲,黄定彬入朝参加“五次战役”、“金城防御战”、“六一八阵地阻击战”、“上甘岭战役”和“东海防御筑城”,曾数次立功受奖获“功臣”荣誉称号。
黄定彬血染沙场,他的腰部和头部都受过重伤,但他比战友们幸运,因为他盼来了抗美援朝的胜利等来了班师回国。
1954年4月随部队回国驻扎在浙江金华,1955年升任准尉副排长,1956年3月升任少尉排长、连的团支部书记。1957年11月28日,黄定彬以少尉司务长实职转业回乡。
属于干部身份又是功臣的黄定彬返回老家仁寿,生他养他的土地会实事求是善待这个英雄之子吗?
1962 年后再也没享受干部待遇的黄定彬
对于黄定彬这些从枪林弹雨中洗礼出来的军人返回家乡参加地方建设,如何做到马放南山呢?
当时,国防部明确规定:“凡退出现役交由国家机关分配工作,不论是分配在国家机关、学校、企业等部门工作的干部,均按转业处理。至于某些个别失去工作能力的,不能交由国家机关分配工作的,才按复员处理。”
1957年12月,黄定彬由组织安排在英头水库建设指挥部工作。1958年4月,高家乡党总支副书记李文秀把黄定彬从水库工地通知回乡,县武装部军事科长(兼文宫区武装部长)王洪庆同志宣布黄定彬任高家乡劳武部长。1958年10月,宝丰公社成立,他接受组织安排到了宝丰,继续担任公社劳武(武装)部长兼基干营营长、公社管委会委员、后任公社机关党支部书记、企业办主任。
离开部队的黄定彬当年并没有失去劳动能力,他也没有躺在功劳簿上坐享其成,为了响应党的号召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他所担任的工作属于干部性质。然而,由于黄定彬坚持党的原则,给当时的区委副书记和公社党委书记提了意见而惨遭打击报复,1962年4月从此失去干部身份和干部待遇。这就给黄定彬离开战场走上控告上访之路埋下了伏笔。
1957年7月,国务院下发专题文件,对军队转业干部及复员的副排级以上干部参加工作后工资待遇问题下发了通知:“被分配到乡一级机关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的工资待遇,在按照上述规定确定以后,其高于同职人员的工资的部分,不予降低。”
黄定彬离开部队前少尉正排级的工资标准是76元,回到地方后他应该升一级。
对党无限忠诚的的黄定彬认为党不会亏待自己,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却感觉到越来越不对劲:我不但没有享受到干部待遇,而且,政府每年组织对退伍军人的慰问,我居然被排除在外。 我在炮火硝烟中活着回来,我要求按照政策享受20级干部转业的待遇,这个要求和听党的话没有冲突吧?
去成都疗伤的功臣被戴上投机倒把的帽子
1961年,全国处于三年困难时期。一些干部经不起天灾人祸的考验,完全不顾百姓死活。在一次公社机关党支部会议上,黄定彬愤恨地提出了批评意见。
黄定彬光明磊落提意见,招来了汹涌澎湃的打击报复,被他点名批评的干部欲将其置于死地才痛快。
1961年冬,在朝鲜战争中的伤情复发,黄定彬不得不去成都治疗。对其虎视眈眈很久的别有用心者找到了借口,说他在成都治病是假,搞投机倒把是真!
当黄定彬治病回家后,他们私设监狱,由两个民兵连长武装关押其二十余天,最后查无实据。
虽然组织上给了黄定彬的清白,可这伙人还是不放过他,将他全家全部下放回农村去,断了全家的口粮,上有六十余岁的父亲卧病在床,下有没满月的孩子。
我是军人,我的冤屈是暂时的;我是军人,我更应该按照党员和军人的标准从严要求自己。这是黄定彬被下放之后给自己定下的死规矩。
正因为有坚定的信念,被迫害回农村的黄定彬反被曙光大队任命为民兵连长,他发动民兵抢收抢种,半夜三更偷活路干,没有要一点工分,文化大革命中没有一个民兵去串联。后来,他被任命为农机站站长、公社机关党支部书记。黄定彬还买来了发电机,结束了这个公社没有电的历史,之后办起了多家集体企业。
1979年,在拨乱反正的运动中,黄定彬所谓的投机倒把罪名被全部洗刷干净,仁寿县有关部门现根据有关政策精神复查认为,原处理不当,决定将黄定彬收回由社队企业局安排在高家农具社工作。
从时任公社武装部长到平反之后安排工作,黄定彬在几个无法左右的折腾中,活生生从干部变为了农具厂的工人,在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的各大战役中出生入死的革命功臣从少尉排长变为了工人,他开始想不通了!
革命功臣黄定彬找回档案又如何?
身为干部的黄定彬没有享受干部待遇,身为武装部长的黄定彬被打入投机倒把行列下放农村,平反之后的黄定彬却连干部身份也没有保住了。
1980年黄定彬带上随军妻子到县委找到落实政策办公室主任(爱妻向政策办公室主任说过此话:“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和县委组织部等领导反映。
成为农具厂工人的黄定彬等待党和政府主动给他恢复干部身份和给予干部待遇,可仁寿县有关部门似乎淡忘了人民功臣的所作所为,在1986年同意其以工人身份退休了。
以工人身份退休,黄定彬无奈接受这一现实也充满悲伤的味道。
“1986年,在战场上多次身负重伤的功臣黄定彬已经是58岁的老人了,各种病痛折磨着这个老人,第二个孩子的工作没有着落,他不得不递交了退休申请,被迫让接班的女儿来负责他的一切福利费用,国家不负担黄定彬的一切工资以及福利待遇。
人民功臣在斗转星移的新社会变成了没人负责的孤儿,退休之后身无分文的黄定彬才恍然大悟,不通过上访和控告,上级要恢复他的干部身份并落实相关待遇,是万万不可能的了。
黄定彬在带上随军妻子不得不自谋生路,爱妻在陪伴他途中遭遇车祸,高位截瘫一个月之后含恨告别了人世。尽管这样,身经百战的黄定彬还是不屈地走下去,他要通过查找档案证实自己是干部并非是工人身份。
黄定彬从1986年开始一直查找自己的档案到了2004年,有关部门几乎都是给予了其绝望的答案,黄定彬居然没有档案,也就没有任何材料证实其在部队是干部身份。
万般无奈的黄定彬寻找档案的路子只有从部队入手,他几乎天天朝武装部跑(也亲自到南京军区、十二集团军、三十四旅反反复复几趟),武装部领导多次联系黄定彬当年所在部队,档案仍然无影无踪!2004年的5月31日,武装部再次查找档案,就在这个标明了,《转业干部档案登记册》里面,黄定彬父子赫然发现了“黄定彬”三个字,按照编号414查出了黄定彬的转业干部档案,但是,干部履历书上的照片被人揭掉了。
在武装部“沉睡”了46年的档案被找到的当天,武装部副部长(一直坚持档案不让黄定彬复印)答复两天之后等政委回来将档案材料转到组织部门。然而当天下午就转到组织部,黄定彬的档案号在组织部由52992变成了50184,转业变成了复员,转业时间由1957年11月28日变为了1958年1月5日(二00四年六月一日由李志勇副部长提供的“复员”(存根)是歪的、伪造的,不信就找权威机关鉴定)。
转业依据:
一、2004年5月31日在仁寿县武装部档案室,黄定彬父子和工作人员刘干事在“转业干部登记册上”按编号414号找出黄定彬“转业干部档案的”;以前一直在复员、退伍军人里找所以一直找不到。
二、县公安局户口本上也记载是“转业”,国家配粮才有下放农村之说。二00七年四月二十日我在仁寿县档案局查出我当年原部队第十二军政治部组织处开的党员关系介绍信(此件复制于仁寿县委组织部档案167卷。仁寿县档案馆。2007.4.20)时间是一九五七年十。党费交至一九五七年十一月份止。我是一九五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转业。国家配粮户口落户时间是一九五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从浙江金华迁回仁寿县。
三、1957年12月时任高家乡信用社会计李启光在79平反的材料里说:“黄定彬57年转业回家时是个正排级。当他转业时,兵役局打电话给公社说要安排黄的工作。因当时未来得及安排,57年县里就在我们公社修英头水库,这时就通知黄暂时到水库上去当技术员。在这所工作中是国家按月付工资,粮食也是国家的。”
四、1972年10月1日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四川省仁寿县人民武装部换发的,把黄定彬的转业证换成了现在的证件,字第号52992号前面什么都没填,其他任何军人都填有什么地方、是干部还是其他职务、是转业、复员还是退伍。为什么没填黄定彬的转业证?因为当时黄定彬还在农村是农村户口,填转业又没在国家单位上班,又不是国家配粮户口;填复员,证件又是转业证又是干部;所以只有什么都不填。证据有:吉云秀同志、何成杰同志、王守安同志、刘昌明同志、卿光海同志、邱月杭同志等
总政玉泉路干休所兵团职离休干部罗洪标在写给仁寿县委书记的中说:黄定彬是参加过抗美援朝的志愿军原12军34师101团的战士、班长、伤残军人,曾被授予“功臣”称号。1954年,他随部队回国后,升任副排长,排长等职。1957转业回乡,曾任公社劳武部长,公社企业办公室主任。1961年他因伤病复发去成都治病,区长说,他是去搞投机倒把,被无辜关押了20多天,并宣布让他和爱人、孩子全部下放回农村。1979年,县革委会为他平反,但平反不彻底,把他安排做了三级重工……为此,我特致函给您,深望您在百忙之中亲自过问此事,责成有关同志及有关单位为他彻底平反,纠正对他的错误处理,按1961年前所享受的待遇,解决他的退休费问题,使他的生活得到改善。“
通过这个历史回顾大家不难发现,1957年底以前和1958年之后的军队干部转业政策是有细微变动的,至于黄定彬的转业时间被人为修改到1958年1月份是否跟这个政策变动有关不说大家就知道。
黄定彬在柳暗花明中找到了自己的档案,革命功臣找到了自己档案又如何?
“2006年3月10日,仁寿县委组织部的答复是: 1958年1月,你经部队批准复员回乡,系部队干部复员而不是转业。1979年12月,仁寿县对你受到的错误处理和身份进行了复查和甄别,并按照政策由社队企业局安排你在原所在单位高家农具社工作,身份仍为工人,而不是国家干部。县落实政策办公室对你的问题处理是正确的。由此,你本人及子女提出的‘确认干部身份、落实离休干部待遇、补偿几十年的经济损失和医疗费6万元’等要求不符合政策规定,不能予以解决。”
无奈之下,黄定彬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法律保护,仁寿县法院对其起诉武装部不予以立案。黄定彬向成都军区军事法院提起诉讼,军事法院没有受理黄定彬的诉讼请求。
功臣黄定彬要在网络上拍卖自己的冤屈
黄定彬在解放战争中成长,在抗美援朝中多次立功受奖,在你死我活的战场上多次受伤。
黄定彬是具有党龄将近60年的老党员了,他对党的热爱难以言表,而他仅仅是要求根据他在部队的排长身份解决其干部身份,落实其干部待遇。
因为是时过境迁的缘故,黄定彬理所当然被遗忘。
仁寿县负责处理黄定彬问题的有关人员没有上过战场,他们当然在漠不关心中坚持当年的处理决定。
也因为黄定彬的请求得到落实,仁寿县要为其蒙冤数十年的冤屈买单,落实黄定彬这么多年的离休干部身份以及补发几十年的干部薪水,有人眼红有人嫉妒,当然,等等诸多原因就没有人肯站在黄定彬立场支持公道了。
今天的黄定彬被搞成了疯子,精神病和偏执狂;今天的黄定彬还是仁寿县的上访老户【在疯人院2008年10月1日在黄勇的恳求下,黄定彬向党写了“保证书”保证今后不再上访,同时在10月17日家人(强迫黄勇签字)向当时的县委组织部领导、文林镇党委副书记李明安等签协议:黄定彬是精神病,不然不会被放出来。】黄定彬一上访,有关领导就头疼,在炮火连天中走过来的黄定彬是人民功臣,人民功臣黄定彬在仁寿县却是远近闻名的上访老户,仁寿县应该为此尴尬。
新中国成立60多年了,改革开放过去了30年。打下红色江山的老红军屈指可数了,参加解放战争的军人一个个离开我们,开赴朝鲜保家卫国的志愿军人也成为了重点照顾对象。仁寿县应该为有黄定彬如此功臣感到骄傲,要创造条件让黄定彬生活(基本生活现在有保障)得更好。
但是,黄定彬要诉清冤屈却不得不通过网络拍卖自己的冤屈(包括由邓小平、贺龙签发的革命军人优待证明书等相关原始证件及资料和功勋章,所得善款作为黄定彬“冤屈基金”用以帮助更多冤屈之人),称自己的冤屈是中国共产党第一冤。他说他的档案还在,指挥他战斗的领导还在,关于他是不是应该落实为干部并享受相关待遇的文件还在,在鲜血染红的军功章面前,为什么还不能还他清白之身呢?落实离休干部待遇和补发49年(明年就是50年)劳武(武装)部长工资;同时申请追究原仁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局局长李志勇责任和把我关入“疯人院”文林镇党委副书记李明安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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