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钱”是罪根,“缺德”为祸源》
最近我在报纸上看到一组消息,报道了六起“在逃犯”的前因后果,让我思绪起伏、感慨万千。觉得人生一世,真是“好人难当,坏事易逞”。从六起犯罪的起因来看,主要是为了一个“钱”字,而其恶果却是缺了一个“德”字。由此看出,“钱”对人生的危害,“德”对人生的珍贵。下面我对这六起罪犯的因果作一简介:
1、徐某1973年生,江西九江县籍人,初中文化。1994年为去海南“淘金”,临行前,为报初中时被同学“踢一脚”之仇,合伙杀害被害人及其妻子,重伤其幼子,尔后逃亡17年,2011年11月28日被捕归案。其间,他剃度为僧,潜心学习法理三年,并取得浙江大学成人本科学历,土木建筑工程师二级证书,法位至“住持”,多次被邀任当地政协委员遭他拒绝。“一失足成千古恨”。
2、李梅,女,四川籍。80年代20多岁时曾有“超妹”之称,2000年,骗取熟人10万多元外逃,隐藏深山当“居士”,在一偏僻农村安家。2011年11月30日被抓归案。10万元买断了一个人的终身。
3、郑秀梅“姐妹”三人,黑龙江阿城籍人。1993年春节,郑秀梅“姐妹”仨乘长途公交车,见人持刀“抢劫”被吓蒙。次日乘回程车又遇“抢劫”事,“姐妹”三人便一反常态,参与“配合”抢劫。事发“姐妹”三三外逃,隐姓埋名嫁夫安身。后“姐妹”三人流落到上海,郑秀梅成为一家酒店经理,买了房子。逃亡19年后的2011年12月11日,郑秀梅笑答一句:“你们(警察)终于来了”而归案。一次行为断送了仨人终身幸福。
4、张真(化名),湖南省攸县籍人。1996年2月1日与同村张某共同做生意,因挣钱后分配出现分歧,一怒之下用匕首将张某捅死,潜逃16年后于2011年12月8日被捕。张真外逃后,以一雷姓假身份证立身,开始在杭州一家制衣厂当搬运工,最后成为年薪20万元的副总经理。16年来全家改假名,女儿从6个月到如今上了大学,还不知自己的真实姓名,一怒毁一家,哀哉!
5、陈小东(化名),四川籍,初三学生。2010年春节前后,15岁的陈小东,从2月7日至3月7 日,纠结他人参与抢劫作案7次,数次动刀伤人,共得手机1部、现金121元。被警方拘留,后在公诉中外逃。更改身份远逃江西南昌市,入一名校读初三,成绩优异,当上班长,2011年11月2日抓捕判刑,进少管所服刑。少先队成了少年犯,祖国的花朵成了社会的渣滓。
6、张某,河南许昌市籍人。1986年至1987年以集体经济为掩护,从事投机倒把获利12万余元。有钱之后,以钱物为诱饵,先后诱奸少女14人。1990年张某因强奸罪被判死刑,后改死缓,1995年1月保外就医脱逃。脱逃后,改名换姓,10余年间,靠房地产和广告业,成为个人资产达数亿元的大亨,17年后又身陷牢笼。真是“男人有钱就变坏”。
人们看了以上六起犯罪事实,不得不有所反思,有所警示。但是,又反思什么?警示什么呢?我觉得关键是要让人们明白人生的目的和人生的价值是什么,人的一生要做到“重德轻财”、“崇善抑恶”。
首先,我们应当承认,以上罪犯都是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的人,我想他们的童年肯定都带过“红领巾”,有过美好的愿望。最后为何走上犯罪的道路?其主要原因是在他们的思想里“缺德少法”。一个人一旦缺德,什么伤天害理的事都能干出来;一个人如果不懂法、不畏法,就难以抑制个人的感情充动,就难以约束个人的行为,一念之差就让好人变成罪犯。
其次,社会导向是人们犯罪的诱因。社会是一个大染缸,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什么样的社会导向,就会引发人们什么样的心态。新中国曾有过这样的历史,在共产党政策的感召下,在雷锋精神的鼓舞下,旧社会的流氓、阿飞变成了“规矩人”,妓女改良从善,赌徒“金盆洗手”,“烟鬼”烟消云散,战犯化解为朋友,封建皇帝都可改造成自食其力的新人,这叫“厚德化心“。近30多年来,有人为了证实“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的论断,提出了“发展是硬道理”的理论,并且喊出了“让少数人先富起来”的口号,这无疑是诱导人们发财致富的决定因素。共产党的路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政府各级官员以“GDP”为唯一奋斗目标,人们自然也就以“钱”为人生最终追求。于是,一些知书达理的社会精英,变成了坏事做绝的恶棍;以诚信为本的买卖人,成了惟利是图的奸商;就连堂堂正正的共产党员,也出现了无恶不作的魔鬼,而且,发展到了无事不有、无处不在的地步。在现代社会里,“钱”是人们“万灵之宝”,有了“钱”就有了人的尊严,就有了人的社会地位,就有了人生的一切。然而“钱”又是“万恶之源”,“金钱”能让人产生贪欲,“富贵”能让人精神颓废,“不义之财”能 让人走向灭亡。以上事例,就是人们为了一个“钱”字,搞得身败名劣,这叫“失德坏心”。
三、攀比心态是产生犯罪的动因。人们生活在同一社会、在同样环境里,多数人能够做到安分守己,犯罪分子总是少数,这是因为人们攀比心态不同所致。我们可以看到,以上六起犯罪人物,人人都是聪明能干之材。16岁的陈小东,学习门门优异;徐某初中文化,逃亡17年,取得本科学历、工程师二级证书、“住持”法位,可见其过人之处;张某更是“经济天才”, 逃亡10余年间,成为亿元的大亨,那绝对是当代中国社会的“杰出精英”。他们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就是他们的“好胜心”太强,他们是“君子好财,取之邪道”。结果是“君子”成了“小人”,好人变为罪犯。
四、社会不公是社会出现犯罪现象的根源。中国有句俗语叫“衣食足,知荣辱”,人生在世“吃住”二字,国泰民则安。一个社会如果没有贫富悬殊现象,没有尊卑、贵贱的差异,人人都能安居乐业,我想社会犯罪现象是完全可以根绝的,这已为当年的苏联社会和五十年代到六十年代初的中国社会历史所证实。这是因为那个年代的人们吃的、住的差别不大,上到国家主席,下到掏粪工人,只有工作分工不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政治上一律平等,都以同志相称,人们既无攀比之心,也无生活之虑,谁还冒险去当罪犯?
五、育人缺位是人们犯罪的根本。中国有句老话,叫做“人看小时,马看四蹄”。意思是讲一匹是不是“千里马”,主要是看它的四条腿长得好不好。看一个人是否有作为,主要看他小时候所受教育与影响的好坏。因此,要根治犯罪现象就得从“娃娃”抓起,只有让人在“娃娃”的时候,就明白什么算好人,什么是坏人;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从小就树立起正确的道德观、是非观和法制观,人们才能做到“贫贱不移”、“威武不屈”、“富贵不淫”,人们的思想才能高尚,社会才能和谐, 国家才能昌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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