仝霄案处理考验反腐决心
呼吁公开其入狱后涉及公权力所有档案材料
刑期未满即被释放、之后又被提拔重用的山西运城市交通局运管处原副处长、驾校科科长仝霄,被运城市中院一审判处死缓,限制减刑。据悉,仝霄的父亲曾是运城市委副书记,正是在父亲包庇下,仝霄从罪犯变戏法般入党、升职,继而成为“五毒俱全”的犯罪团伙首领,其团伙有41名公职人员。(据新华社)
此案尽管还未结束,但也大快人心。但我还是有担忧,忧就忧在处理仅限于仝霄及其团伙,而忽视了后面的“保护伞”!这可绝不是杞人忧天,大家可以看到,“王亚丽造假骗官案”最关健人物,即时任石家庄市委副书记张振江仅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那好包庇他的父亲是不是也可以按此处理即可?!这还不知道会不会程维高那样“至死不服”呢?他们还可以大言不惭的归罪于“机制、体制”。
众所周知,减刑释放、入党提干、提拔重用程序很多,怎么就有这么多人如入无人之境,好像没有党纪法规的羁绊(好像这些针对没背景、没后台的)。他的材料不用查,一片叫好之声(当然也有看似优点的缺点),这一点上,我可以赌上我的人头。
因此为了一查到底,我呼吁,公开仝霄在入狱后涉及公权力的所有档案材料,看到底有什么人发挥了作用并予以严肃处理,以显示反腐之决心。
附两篇旧文
反对用人的不正之风不应该是叶公好龙
每一个贪官的背后都有一个为其歌功颂德的上级组织部
建议干部候任人选的表现材料宜公开
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因受贿、贪污、滥用职权,被一审判处死刑。而最令人不解的是,因其“钱多、房多、女人多”而被称为“许三多”,并非是在他东窗事发之后,而是在其任职期间,可是这仍挡不住他“边腐边升”,这又是谁考察他、提拔他的?
其实,这可从笔者了解的组织部考察材料可见一斑。因为工作关系,笔者对任用干部的程序也有所了解。在各级任命干部前,一般来说,组织人事部门要进行考察,并形成考察材料。考察材料一般包括拟任用者基本情况、简历、主要表现等内容。考察材料的重头戏是主要表现,这其中又包括政治立场、取得实绩、工作水平、廉政情况、不足之处等。主要表现中无一例外的对前面几方面进行连篇累牍的描述,表现出了拟任用者的“政治坚定、工作能力强、严守廉政规定、有民主作风”。而最后的不足之处则轻描淡写,最多一条(笔者从未见过有两条的)。这还让人琢磨不出是优点还是缺点,如“考虑问题过于细致”、“工作过于谨慎”、“批评人不注意方式方法”、“工作中有时有急躁情绪”等。看到这样的表现材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完人,该用,该提拔!
但随即,我又想到,那些身居高位的腐败分子的考察材料该是个什么样子,该不会也是完人吧?因为见不着,也只好妄自揣度。考察材料不给普通群众看的,对的是领导的口味就行了,运作起来还要保密,似乎不该管。可是在现实情况中,偏偏在这考察材料出具之前,有人就犯过错误(甚至是罪行),还轻松过关,给坏份子一个更大的犯错(或犯罪)平台,在许三多们面前出现“选择性失明”。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些人最终难逃法律和纪律的惩处(这话看来也不能太绝对)。拔除萝卜带出泥,以往犯的事同样给查了出来。这就不能不让人反思我们的考察制度的风险在哪里,谁该为失察负责?!由此可见,每一个贪官的背后都有一个为其歌功颂德的上级组织部。
选人用人,国之根本,中央提出了很多要求,时常能大快人心。要知道,雍正曾说过,天下事以用人为根本,其余皆枝叶耳。这道理很多人都懂,但对如何选人用人却拿不出有效的办法来。笔者以为,当务之急还是要提高透明度。要不然,快得我都要老觉得上面在叶公好龙。
现在,选人用人的透明度已大为太高,任用之前一般还要进行简略的公示。但笔者认为,这还很不够,应将对候任人选的表现材料公开,这不仅可以让老百姓享有知情权,真正地对他们进行监督,而且更重要的是对历史负责,让那些忠诚于党和人民的事业的人能够确实上得来。显然,强奸犯竟然能够变身粮食局长、某市法院腐败窝案大多数涉案官员仍居原位等诸如此类令人啼笑皆非的事决不会只是个例。
由于种种情况,我国现阶段在用人上离“公平、公正”还有距离。这其中的关键就是缺失一个公开的环境。“少数人选人”、“少数中人选人”导致在很多时候连人大都感到只是无奈地走了一个手续。人人去考察拟任用者,当然不现实,但把他的表现材料公布出来,接受普通群众的监督,可不可以?现在,公布的途径这么多,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及各种宣传栏。这可以逼着组织人事部门认认真真考察每一个拟任用者,最大限度在表现材料中客观的反映出来,不仅能够切实降低用人风险,少些尴尬事,而且能极大促进我国用人上的“公平、公正、公开”,极大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笔者窃以为,如果真能如此,最大限度的公开侯任人选的有关材料,则为国之大幸。
如果组织部站不住,谁能站住?!
干好事,如果针对的是贪官,那就是对人民的犯罪!
本人帖子《反对用人的不正之风不应该是叶公好龙每一个贪官的背后都有一个为其歌功颂德的上级组织部 建议干部候任人选的表现材料宜公开》在网上发表后,大多数网友表示好评,但也有人认为冤枉组织部了,因为“官员的晋升,取决于上级“一二把手”的提携或更高层级的大人物点将。组织部门的考察无非是程序上走走过场而巳,没有特别强的党性原则,哪个考察人敢违背领导旨意?!”。我与组织部一位干部交流此文(没说我是)时,他说,胡扯,组织部尽干好事,谁都喜欢被组织部考察。
我对这种意见表示坚决反对,这主要从组织部的主要职能说的。对照中央组织部职责,表述为“根据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意旨,研究和解决党的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提出实施党的组织路线的具体措施;考察、配备和调整省级领导机构,挑选和提拔党的干部;按照干部的“四化”要求,积极培养、选拔优秀的中青年干部;认真抓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指导各级组织部门,搞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发展与巩固党的队伍;总结和传播党的组织工作的经验;检查下级党委组织生活情况,负责干部审查、监督工作,组织落实干部和知识分子政策,帮助中央做好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掌管全国干部和党员统计以及中央管理干部档案。”(引自“百度百科”)。而对官员,不认真考察、考核,只会唱颂歌(包括边腐边升的贪官),显然违背其职责,难逃失职渎职之过。而说干好事,如果针对的是贪官,那就是对人民的犯罪!
何况,组织部有责任让基层党组织成为“战斗堡垒”,打铁还须自身硬。干好本职当然是其自身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党能不能“取信于民”的重要方面。假如组织部都在干部检查、考核、考核、任用等方面都站不住,那各级机关谁能站住?!否则,只能觉得上面在选人用人上是叶公好龙。
雍正曾说过,天下事以用人为根本,其余皆枝叶耳。这道理,封建帝王都懂,主管组织建设的部门还做不到?何况,组织部长还是异地任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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