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军转干部,转业回到地方工作,本来属于正常的岗位调动轮换!他们的国家干部身份和相应的待遇受国家法律保护!为什么转业到地方企业后就被以改革为借口,非法剥夺了国家干部身份和待遇呀?他们是否更应该在一年后按原身份和待遇标准按排工作岗位呀?官员被免职是因为(犯罪)有错在先,被免职罪有应得!企业军转干部转业回地方去企业工作是正常的工作调动!他们在充军期间,把自己的全部青春和热血无私的奉献给党国家和人民!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已经不适应部队的工作环境;为了国家国防利益着想,为了把岗位让给年富力强的年轻人,他们无怨无悔,响应党的号召,服从组织安排,像一颗螺丝钉一样,被党拧在企业的岗位上,他们对党国家和人民有功!他们不亏为新时代最可爱的人!有关部门非法剥夺他们的国家干部身份和相应的待遇,是违法、违背中央政策、蔑视中央领导人的大义不道的行为,太失公正公平!
同为下岗,下岗职工是无辜的!企业军转干部是冤枉的!被免职官员是罪有应得!如此厚此薄彼有失公正公平!从法制角度讲属于犯罪有理!守法有罪!奖罚不公!违法行政!
如此下去,我们的国家会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吗?我们的党还会代表工人阶级最根本利益吗?还会保住执政地位吗?我们的规章制度究竟是为保护强势集团的利益而建立,还是为保护国家党和人民利益而建立的呢?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希望有关部门在制定政策.规章制度时还是要以党.国家利益大局为重!不要利用人民赋予自己手里的公权力,为自己和小集团谋取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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