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底,河南中牟县对优秀务工农民进行表彰时,现场悬挂的横标是“全县第二届优秀新型合同工人”,河南省委书记卢展工也呼吁社会慎用“农民工”这一称谓。
浙江平湖县也已将农民工改称为“新居民”。
在郑州打工的80后农民工小陶说,虽然自己在工厂里打工,但非常反感别人说自己是农民工,感觉低人一等。他也主张取消“农民工”称呼;他的这种想法是不是有一定的代表性呢,也许有吧。是不是正确的呢,当然不是。
我认为以上看法都未免过于形式、简单、偏执了。
一个人的个性化法定称谓,也就是“姓名”吧,不过是一个供于识别的“符号”而已,没有人较真其优劣,贵贱、更谈不上什么歧视。其他的称谓都是一种小范围群体,供互相区别的社会属性标识。比如:官员、知识分子、工人、医生、艺术家、演员、教师等等;单是知识分子,工人、艺术家就可以分别细化出几十上百种不同的社会身份或者职业来。网络时代更产生了一些新的称谓:志愿者、村官、达人、大腕 、富二代、官二代、“小三”。。。
这些不同称谓都带有一定的社会属性,是一种社会历史的产物,此其一。其二,这是更重要的,这些带有一定社会属性的称谓,是政治家、经济学家、法学家、社会学家、统计学家、人口学家、管理学家、文学艺术家都必然会去加以认知和研究的对象,会成为执政者制定政策法律的实证依据!
不知道,不了解什么是“走资派”“知识青年”“赤脚医生”“臭老九”“军代表”“文斗武斗”“保皇派”“造反派”“逍遥派”,“狗崽子”“黑五类”“红卫兵”“蹲牛棚”你就没有资格谈论“文革”的是与非!不知道,不了解什么是“房奴”“蜗居”“裸婚”“啃老族”你就不知道房价虚高的危害和为什么国家要千方百计平抑房价回归理性?
“农民工”比这些称谓好听多了!农民工,不就是“进城务工的农民”的简称吗?很正常,有什么呢?很有时代特色嘛!工人,就是“主要以从事体力劳动或简单技能工作”的人的简称,比农民工又能强到那里去呢?全世界都没有人质疑过这个称谓!如果追根溯源,传统的工人称谓与“农民工”没有任何区别。传统的“工人'”这个称谓 ,是工业革命的产物(珍妮机/蒸汽机),他们也一样都是从农村进城打工的农民。“工人”这个称谓至今已经光荣了差不多250年!“农民工”则是我国改革开放的产物,“歧视”何有之?。河南改称“新型合同工人”,浙江改称“新居民”,广东改称“民工”,说的不客气一点,只有傻子才会认为比“农民工”更好听,更光荣、更无歧视、更平等!“合同工”就是“合同工”,为什么戴上一顶“新型”的帽子?“居民”就是“居民”为什么是“新”的?“工人”就是“工人”为什么叫“民工”?这不是把原来简单的事搞得更复杂了吗!
每一个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出现的称谓,都是承载着一定政治的社会的经济的属性的总符号。没有必要钻牛角尖自寻烦恼。老百姓有这样那样的看法也就罢了;官员一定要有清醒的认知本领;如果官员跟风钻牛角尖,必然导致浪费许多行政成本去做一件无聊的事。
我主张顺其自然的继续使用“农民工”这个称谓,一直到它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自然消亡。“工人”这个词不是已经在80后的身上自然消亡了吗!“农民工”也是这样,当他们随着社会发展进步在政治上,经济上,社会保障方面都与传统的城市居民不分伯仲的时候,这个称谓会自然而然的悄悄地离开我们,不会带走任何一片云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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