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公款喝茅台”依然酒香扑鼻
提要:禁止公款喝茅台的建议,从酒中来,到酒中去,酒香扑鼻。真正要回应百姓呼声,为善政府形象,干脆是还是公款消费禁酒为好。
最近有上海人大代表建议,“在公款消费中明确禁止喝茅台”。
据说,这个建议如神符,建议一出,“贵州茅台股价应声下跌5.98%”。这当然是神马浮云之说,仅供一笑。但,这建议确乎是与茅台入选“全球十大最值钱奢侈品牌榜”有点关系的。
尽管对于茅台成为奢侈品,相关部门还是相当自得的,中国终于有了自己民族品牌的奢侈品,为中国人长脸了啦!要知道,之前中国举世闻名的奢侈品消费群体追逐的尽是他国品牌。
但是对于茅台来说,此次新晋来得还真不是时候。千不该,万不该,茅台入选“全球十大最值钱奢侈品牌榜”的消息传来之时,偏偏是全国两会召开之前,地方两会召开之际,一些个委员代表正眼巴巴地找话题呢。更何况,茅台入选“全球十大最值钱奢侈品牌榜”这样的消息当然夺人眼球,也因此,禁止公款喝茅台这样的建议当然引人关注。
其实,价格不菲的茅台在中国早已是奢侈品了,不是活跃在豪门盛宴上,就是流连在公款消费的饭桌上。至于寻常百姓家,只有“常听涨声响,难闻茅台香”的份了。
因此,这个建议好像不在于茅台价格之高,而在于茅台突然成了享誉世界的奢侈品。
公款消费本来就为百姓所诟病,公款消费再加上用公款消费奢侈品就更加不得了。在这一点上,我们的人大代表还是有相当的政治敏感性的。上海的人大代表示,去年底,在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的《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要求政府各部门“不得采购奢侈品”。虽然目前条例对什么是“奢侈品”还没有细化的认定标准,但如果一瓶市价两千多元的茅台酒还不算“奢侈品”的话,那显然无法说服民众。在条例征求意见过程中,上海不妨以实际行动先带个头。
再进而品味一下这个建议,发现这个建议本身就酒香扑鼻。一则表明,公款可以是用来喝酒的,原来是可以消费茅台的;二则表明,除茅台这个奢侈品之外,其他没有列入奢侈品的高档酒公款还是可以消费的,因为价格不是问题,奢侈品才是“红线”。
所以,本人从这个建议中闻到只是酒香,以为这对于遏制百姓深恶痛绝的公款消费现象没有多大实际意义。再说,对于茅台这个奢侈品,我们的公款消费爱好者要扒掉有茅台的奢侈品皮,有的是轻而易举的千方百计。
很是纳闷的是,这个从酒中来还是回到了酒中去的建议,还堂皇地长着百姓呼声的翅膀。再很是纳闷的是,既然要回应百姓呼声,想改善政府形象,为什么就没有人大代表提公款消费禁酒的建议呢?
201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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