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为了缩小贫富悬殊,今年有些地区要把公务员的工资下降,并取消公务员公费医疗,减少并改为与企业职工一样的社保模式和标准。这到是公务员收入向企业职工靠拢,改变反仆为主的可喜之举。可是欣喜之余,不免让人有些悲凉:企业职工为什么就不能往公务员方面的标准靠,增加工资和福利呢?难道企业职工不贫了,公务员暴富了?
现在中国谁是贫的阶层?无疑是企业职工和农民。改革开放以来,全国人民生活水平虽然有所提高,但企业职工和农民最多也只能说解决了个温饱问题。福利基本没有,工资与老板们比简直天上地下。即使在经济发达地区,大多数人职工月收入也就两、三千元左右,家庭只能维持日常生计。有下岗工人和缺少劳动力的家庭收入就更少,可以说挣扎在贫困线上。与小康的美称,实不相符。政府不去提高和扩大他们的社会福利和工资标准,而是把公务员收入和福利减少,向他们的标准拉平。这是推进共同富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吗?
不错,公务员收入现在是比企业职工高出一些。除了保留部分公费医疗和住房补贴福利外,在经济发达地区大多数月收入有四、五千元,但其实也就只能算小康水平。近年来,公务员和企业职工,工资都没有增加,而物价成倍上涨。他们的这点收入,不像那些富人可以投资,钱上生钱,而是和工农群众一样完全用于生计,扣除物价上涨部分,实际生活水平还在大幅下降。按照小康的标准,公务员收入其实并不高。应当巩固才对。然而,这些地区,现在却采用减少公务员多数的这点“小康”收入,向企业职工靠拢,来缩小社会贫富差距。这是在缩小贫富差距吗?分明是把公务员也拉贫,扩大贫穷阶层,推进贫富悬殊。
当地政府可能要诉苦了:没钱啊!这就奇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已经成为世界第二经济强国,与此前“经济到了崩溃边缘”时相比,总该是天壤之别吧。然而,那时还能解决企业职工医疗、住房、子女入学免费等福利,现在不但他们基本没有了,连公务员缩小了的仅有福利都保不住了。这钱到底到哪里去了?政府你就不知道,跑到极少数富人那里去了吗?那些企业家、影视歌星球星、腐败高官、垄断行业从业者、非法地下经济暴发户,占有着全国多少财富啊。所中国人民大学校长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期间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到2009年,中国10%的富人占有80%的资源,富裕家庭和贫困家庭收入相差近40倍。”综合各类居民收入,基尼系数越过警戒线已是不争的事实,大大跨过了国际警戒线0.4的标准。既然这样,为什么就不能从富人身上增加税收,扩大财政收入,来扩大和提高企业职工和广大农民的福利呢?非要顺了有些人对公务员的眼红,降低公务员收入,来搞实际上的共同贫穷?公务员确有极少数腐败暴富者,给予限制和惩办,我完全赞成。但是,把广大廉洁、普通和下层公务员的“小康”收入,往下拉到和工农群众一样,那是永远不可能消除少数人富裕而多数人贫穷的。
缩小贫富悬殊,实现共同富裕,首先只能先富带后富。现在先富的不是广大廉洁、普通和下层公务员,而是那些企业家、影视歌星球星、腐败高官等。只有增加他们的税收,才能实现共同富裕。我不是眼红富人,主张平均主义。多劳多得,理所当然。但是那些先富起来的人,真的都是劳动所得吗?不是。在大量存在雇佣劳动的市场经济今天,除了少数属于自己的劳动价值外,其余都是剥削了广大劳动人民的剩余劳动价值。尤其是部分坑蒙拐骗、官商勾结和偷税漏税者,严重侵害了劳动者和消费者的利益。多收一点他们的税,是理所应当的。社会主义就是要消灭剥削。剥削是最大的不公。富人们属于劳动多得的应该当让他们多得,但剥削来的必须最大限度地上交国家和集体,用于全民的社会福利和公共事业。资本主义国家还通过税收调节,实行福利制度呢,我们以消灭剥削、实现共同富裕为根本目标的社会主义国家,难道不应比它们更好吗?我们共产党的政府难道不懂?不会吧。有些地方政府恐怕是对富人得罪不起,有的领导甚至被富人收买了,便只能在不得不听话的公务员身上动脑筋。对于这样的领导,还是劝你尽快悬崖勒马,当心被党纪国法所不容,被广大人民所唾弃。对于唯富人马首是瞻的领导,请你不要忘记,发展经济是,为了惠及民生。
还有,近年来国家收的税也并不是太少吧。据2011年统计,国家财政收入超10万亿元,占GDP的近23%。这些钱哪里去了?用得连保证和增加福利的钱都没有,也未免太奢侈浪费了!当然,解决贫富悬殊、仅仅发挥税收作用还不够,还必须与政府其他宏观经济政策一起共同发挥作用。但是,不是没有办法,非要落到减少公务员收入,去向企业职工现有收入靠拢的可怜境地。
进一步发展经济,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在财政上增收和节支,不断提高广大工农群众的收入和福利,才是缩小贫富差距、推进共同富裕、全面建设小康的积极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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