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评:扫除固话月租等“霸王条款”需要社会合力
李力言
人民网 2012年01月31日11:26
龙年新春到来之际,曾经雷打不动的固定电话月租、按分钟计费方式,终于有了“破冰解冻”迹象。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传来消息,在该市工商局“叫停电信收费不合法规则”行动中,包括固话基础费、按分计费等侵害消费者利益的收费规则有望被叫停。
记得电信运营商们在回应充值卡设置有效期的质疑时,辩解说“几乎所有储值卡都有有效期,例如购物卡、电影卡,所以手机充值卡设置有效期很正常”,言下之意,“别人这么做,我也这么干”。在固话基础费问题上,不妨以这样的逻辑“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为什么同样是公共服务项目,住宅供电、自来水入户、煤气入户均不收取任何额外费用,偏偏电信部门要向消费者额外收取所谓的固话基础费,别人都不收,凭啥你要收?还收得这么高?
笔者以为,诸如月租费、按分钟计费、话费设有效期、话费余额不退等“霸王条款”,既在逻辑上漏洞百出,不值一驳,也有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电信运营法规等有关法律规定,不足为训。但“霸王条款”的霸道,不在不合理不合法,而在明知无理违法,依然我行我素、大行其道。比如近年来消费者对于固话月租费一直怨声载道,两会代表委员们有关取消、降低固话月租费的议案提案也没少提,但结果却雷声大、雨点小,往往不了了之。
现在,地处北国、冬意正浓的哈尔滨,率先传来了固话月租解冻的讯号,令人振奋,也需要引起更多地方的思考和行动,从而引发大规模清除电信“霸王条款”的骨牌效应。
哈尔滨为什么能撼动坚如磐石的固话月租等“霸王条款”?首先是职能部门切实负起监管责任来,倾听和尊重市民要求治理电信不合理收费的呼声,主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开展了“叫停电信收费不合法规则”行动,在监管和制度层面给了“霸王条款”一记重拳。当然,规范经营、合理收费只是第一步,如何引进竞争机制,怎样打破少数企业垄断局面,才是消除“霸王条款”、切实保障消费者利益的治本之策。
其次是当地市民积极行动起来捍卫自身权益,通过“12315”举报电话等渠道有序表达对电信“霸王条款”的不满意见,踊跃向政府部门提供线索,各类维权志愿团、律师团也挺身而出,支持消费者因为不合理收费向法院提起的诉讼,在民意和社会层面对“霸王条款”形成了强大压力。
有打有压,政府部门给力,法律制度发力,社会各界助力,向“霸王条款”宣战的合力正在凝聚。在此情势下,电信企业也应顺势而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积极主动地自己拿起扫帚,扫去“霸王条款”尘土,以优质服务、诚信为本为长远发展打牢基础。只要有关各方各履其责,各尽其力,不独电信“霸王条款”,餐饮、娱乐、电器销售、物业管理等领域存在的“霸王条款”,也终将被连根拔起,扫地出门。
哈尔滨有望叫停固话基础费
人民网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哈尔滨1月29日电(记者 梁冬)来自哈尔滨市工商部门的消息称,近日,哈尔滨市工商局正对该市的电话计费标准、固定电话基础费等电信服务中涉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启动“叫停电信收费不合法规则”行动,包括固话基础费等侵害消费者利益的现行收费方式有望被叫停。
一直以来,许多哈尔滨市民对固定电话基础收费持有异议,他们反映住宅供电、自来水入户、煤气入户均不收取任何额外费用,唯有电信部门却在话费之外向消费者额外收取所谓的固话基础费,因而认为固话基础费是垄断企业的霸王条款,应予以取消。
哈尔滨市工商局调查后认为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有获得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的权利,认定固定电话收取基础费侵害了消费者利益。此外,哈尔滨市工商部门还根据《全国数字移动电话(CSM)计费原则暂行规定》,认为哈尔滨市的电话以分钟为单位的计费方式也违反了公平交易原则,因为按现行的计费方式,即使只通话几秒钟,也要按1分钟收费,通话1分零1秒,则要按照两分钟收费,这明显违背了民事活动以及市场交易的基本原则,侵害了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和公平交易权。
据此,哈尔滨市工商局将叫停电信收费不合法规则,并向市民广泛征集线索,组织维权志愿团、律师团,支持消费者因为不合理收费向法院提起的诉讼。同时,工商部门将监督电信企业修改电话计费标准。
光明日报:整治“霸王”行规需要更多跟进者
光明网评论员
光明网2012年01月31日09:08
新华社的消息称,哈尔滨市工商局正在和电信垄断企业“掰腕子”,力图至少在该市范围内取消电信垄断企业的“霸王”行规。
最近,哈尔滨市工商局启动了“叫停电信收费不合法规则”行动,对哈尔滨市电信企业的电话计费标准、固定电话基础费等电信服务中涉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据说,在哈尔滨市,包括固定电话基础费等侵害消费者利益的现行收费方式有望被叫停。
整治电信服务行业以及其他垄断行业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按说是工商部门的“正差”。以往由消费者权益组织与垄断企业“单打独斗”,效果不是一点没有,但十分有限。这也难怪,一方是“半官半民”的消费者权益组织,另一方是国有大型行业性垄断企业,两者“身段”本就不在一个“数量级”上。如果垄断企业“良心发现”,那么,消费者权益组织“貌似”可以取得一点胜利;如果垄断企业懒得搭理维权组织,那么,消费者维权组织的“细胳膊”就丝毫撼动不了垄断企业的“大粗腿”。
就像哈尔滨市工商局要整治的电信企业“霸王”行规,消费者权益组织早已挑战多时,但进展有限。不仅如此,消费者维权组织的挑战,倒成了电信垄断企业把“霸王”行规合理化的“阵痛”。
迄今为止,电信垄断企业对消费者的“让步”十分有限,而且所谓“让步”还是权力机构过问下的不得已之举。早些年,每逢“两会”,尚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过问电话计费标准等问题。“过问”的结果,是政府相关部门把压力转至由其任免负责人的国有电信垄断企业,再由垄断企业对“权力”做出“回应”,由此平息来自权力机构的诘问。
当然,权力机构对电话计费标准、固定电话基础费“见怪不怪”的“默许”,也是电信垄断企业有“针对性”地“改进”服务的结果。媒体曾曝光过,有的地方的电信垄断企业针对某些权力机关开展了某些“特殊服务”,比如为某些特定电话号码拦截垃圾短信和提供更优惠价格的服务等。就这样,取消不合理的电话计费标准和固定电话基础费,就成了消费者的“非分之想”。
现在,哈尔滨市工商局率先对其辖下的电信垄断企业“开刀”,有理、有据、依法、依规地改变即使通话几秒钟也要按1分钟收费的现行计费方式;制止电信垄断企业向消费者额外收取固话基础费这种明显违背民事活动和市场交易基本原则的“霸王”行为,实是国家行政机关的履责之举。其他地方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理应跟进哈尔滨市工商局所为,切实履行起工商权力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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