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了一篇题为《关于贫富差距的我见》的网文,是喻建国。文章说:只要社会消费水平的底线在不断上升,我对贫富差距是不予关注的。相反,我还觉得我国富者的水平还不够高,如果世界首富前百名中我国能够占据五十名,那该多好。
文章又说:社会最低生活的底线水平与社会高层财产水平的差值,即社会贫富差距。在人类社会存在的情况下,这个差距是客观存在的,而且这个差距的存在,有时还是社会发展的一种动力。社会稳定若是依靠着缩小社会贫富差距,甚至把这个差距几乎缩小到零,这个社会肯定缺乏发展和进步的动力。
该文还说:当一个社会的高层财产水平与最低生活底线水平在不断扩大,而社会最低生活底线水平仍然有较快的提升时,如果社会这时出现了某些不稳定,对于这些不稳定因素是需要加强心理调适的。可以从心理学上这样地肯定,这些不稳定因素多来自人们的不成熟心态,由妒忌滋生的仇富在不成熟心态的土壤上发芽抽枝。这些不稳定的因素,如果掉以轻心会对社会发展和进步带来灾难。
对此,我部分予以同意。只要人类社会存在,贫富差距就会存在。在一定意义上说,差距的存在对社会发展有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是,该文的其他意见,我表示不同意。
我多次表示过,我不反对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但我反对让一部分人先穷下去。如果是以让一部分人先穷下去做代价换取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我认为是非正义的,是不合理的,甚至是罪恶的。
而且,我多次表示我从来没有指望要富起来,但我坚决维护公民享有完善社会保障的权利。我坚决反对砸烂部分百姓已经享有了的免费医疗、免费教育、免费住房、免费养老。凡危害免费医疗、免费教育、免费住房、免费养老的行为和政策,都是错误的,不得人心的,是背叛,是罪恶。我认为现在的当务之急不是炒作共同富裕,而是,第一,消除贫困,让仍然在贫困线上甚至在贫困线下挣扎的人摆脱贫困。第二,让所有的中国公民享有完善的社会保障。这不仅仅是我个人的主张,我知道有不少人与我怀有同样的主张。
我同意有一定的差距,但要有度,比如国际上公认的基尼系数不能超过0.4,超过了,就是超过国际公认的警戒线。就是错误的,发展到极致,就是邪恶的。是罪孽深重的。
我不仇富,我不仇穷。不管是富人还是穷人,都是我们的骨肉同胞,都是国家公民。所有公民都应该受到尊重,都有权力有尊严地生活。除非他做了损人利己的事,做了伤天害理的事。对那些好话说尽、坏事做绝的人,对那些炮制退休双轨制和形形色色双轨制的人,对那些鼓吹并实施医疗产业化、教育产业化、住房产业化、养老产业化的人,我怀有强烈的憎恨。他们是民族的败类,是混入党内的叛徒。我对败类和叛徒的仇恨不共戴天。这不是私仇,是公愤,因为他们伤害并得罪的不是个别人而是广大民众。
对于该文对嫉妒和仇富等等“不成熟心态”的蔑视和谴责,我不赞成。为了养生,为了长寿,你应该摒除嫉妒心理。但嫉妒和仇富等“不成熟心态”并不总是负面情绪。因为所谓的“不成熟心态”从本质上讲是一种不平之心,不平之气。而不平之心与不平之气也像该文所说,保持一定的贫富差距是社会发展的动力一样,也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动力。试想,在1921年,如果所有中国人都没有不平之心和不平之气,中国共产党就不会成立,新中国就不可能诞生。中国历史上早就有过关于“杀尽不平方太平”的主张。尽管有点偏激,有点极端,但究其实质,都是人类向往正义的表现。向往公平与正义,是人类的特有追求。只不过,公平正义有阶段性,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准则罢了。超越时代、超越客观条件提出不适当的公平与正义的主张,属于“过犹不及”,甚至会适得其反;但是,不追求公平正义,就不是人类社会了。为了养生,你要摒除嫉妒心理;为了人类进步,你必须要有正义之心。如果所有的人都不再怀有正义之心,社会就没有希望了。所以,不平之心和不平之气并不总是贬义词。不平则鸣,不平之心与保持一定的贫富差距一样,也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动力。
以上就是我对于贫富差距所持的态度。
2012年2月5日
原文链接:
http://blog.people.com.cn/open/articleFine.do?articleId=1328226437473&sT=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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