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2月6日)在北京举行了一个非官方的研讨会,以“论吴英是非生死 谈民间金融环境”为主题,会上几乎囊括京城所有自由派学者。右翼精英倾巢出动,目的只有一个:为“集资诈骗”判死的浙江富姐吴英“翻案”。印象中上一次如此大阵仗“捞人”还是近十年前,当时这班“精英”们曾为农民企业家孙大午集资案成功游说。
吴英二审维持死刑判决引起公众争议,褒贬不一,围绕社会公平、民间资本、金融垄断等连串问题的讨论随之展开。前天的研讨会由“经济学家”茅于轼领衔,法学界则有中国政法大学前校长陈光中、声称中国没有汉奸的政法大学教授何兵、“金牌大状”田文昌及美国“保护人”学者许志永(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那个专栏,发文称颂蔡英文,日前和台湾“立委”高金素梅姐弟恋)等人出面,他们一致的呼声是:刀下留人。笔者的疑虑是,他们真的对得起自己的良知或良能吗?
八十三岁的茅于轼在会上致开幕词,他为了替吴英“扛罪”不惜“投案自首”:“我本人就是一个非法集资的人,我是向公众吸收存款的,这是最典型的‘犯法’,我已经做了好多年了。”指的是一项他推行多年的小额贷款扶贫项目。未演先轰动,茅某脸皮厚,还无愧于心?
“后来我就吸收存款,在当地农村向村民吸收贷款,然后把钱作为小额贷款放出去。这个事情得到各方面的支持,山西省的省长写了条,非常好,要发展、要保持,银监会的领导去看了也说支持,而且他们这些领导都出钱捐赠给我这个基金会。在这个情况下你能把我抓起来吗?”有道是,老贼气焰嚣张至极。把前山西省长曝光拖下水,让那已退休者情何以堪?
会议上,经济学者评估了吴英案所牵涉的民间借贷的公共利益,预测了最终判决对中国民营经济的影响、与改革进退的连带关系与风险。法界学者则重点讨论在金融垄断背景下,吴英案死刑判决的正当性与宪政依据。年届九旬的张思之亦致信最高法院,针对吴英案重点表达了两点,其一,吴英集资大多流入当地实体领域,属合法经营范畴;其二,纵观金融市场呈现的复杂现状,解决之道在于开放市场,建立自由、合理的金融制度,不可用死刑维系金融垄断。张先生所言差矣,见木不见林,他所订出的两条,不过是倚靠独木支撑的危楼,经不起实践与科学的检验。
几乎与此同时,官方新华社亦发稿呼吁,“为制度改良留条生路”。随着吴英案成为今年开门头等重大的公共事件,吴英的命运已露出一线“生”机。在此烦请新华社解释一下,什么是“分配正义”?
吴英该杀与否,宜交由司法定夺,不是笔者特别关注和探讨的,亦不在本文讨论之列。在此只关注两点,一、茅于轼这些人,是吴英的同类犯,茅某们“项庄舞剑,意在沛公”,他们真正关心,并非是吴英个人的死活,而是借此案为自己洗白白,或正名,或翻案。二、大家切莫以为那些法学界“精英”是什么正人君子。从很多现实生活,包括聘用律师的百姓揭发,那些“精英”是两头通吃,“吃被告,也吃原告”,发人难财,无需笔者一一列举了。三、依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学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三十多年搞资本主义,尤其是利益集团极权资本主义,已掌握话语权。什么国企改制,国企上市,股票、保险业畸形成长,虚拟经济都是他们敛财的载体和工具,吴英是身体力行实践者,资改派能不拯救吗?吴英的悲剧在于,她太年轻,不会学李薇当“公共情妇”,不会给“一号首长”、“二号首长”送钱送色,行走官场破财挡灾。广东亿安集团公众集资数亿的罗成,老奸巨猾,东窗事发前已逃往美国洛杉矶当寓公,免了牢狱之灾,何以与吴英命运如此不同?受骗的众多广东百姓,欲哭无泪,十年来奔走呼号无门。
茅于轼、何兵等人,你们若真为合法吸取存款的“大款”请命,何不救救洛杉矶的罗成,他妻女仍滞留天津,足堪不太人道啊?救罗成,也是救吴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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