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英仅仅31岁就走到生死关头,对个人对家庭对社会都是一个悲剧。
吴英是原浙江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2007年3月16日被逮捕,
一审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无论是非法吸收公共存款还是集资诈骗都会牵涉大量的人,其中有的人是知法犯法,有的人是为了高额
利息铤而走险,只要有利可图就会有人不择手段,只要有利可图就有黑社会抢夺蚕食。重庆有黑社会,
浙江没有黑社会吗?吴英案绝不是偶然,如果浙江早唱红打黑,吴英或许不会走到这一步。
(一)吴英本人天资精明,但吴英受教育较少,她所处的环境是一个追求财富的社会,她的梦想就是发财享受。为了快速致富不择手段,到后来私欲膨胀不能自拔,如果吴英从小多接受一些理想教育也不至于贪财如此。
(二)给吴英集资的人都是冲着高利息来的,他们脑子里是不劳而获,薄书记说:一些企业家挣了钱,后来开始挣黑心钱了。如果不是想挣黑心钱,当然不会把钱这样轻易交给一个女孩。
(三)吴英经营过程处处有黑社会身影,2006年吴英就被绑架8天,在绑架期间被搜身、猥亵,并强迫签署空白文件三十余份,现金支票330万、银行卡数张洗劫一空。吴英家人报案,司法公安迟迟不管。难道这不是赤裸的黑社会?这能保证黑社会没有保护伞?在一个黑社会控制的商业环境,就算吴英想合法经营有能怎么样,结果不是被黑掉就是去涉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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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u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