孰不可忍!!
-----也谈近日二代泼硫酸导致少女毁容事件
又残了一个,被二代用汽车撞死的女生尸骨未寒,就又出了二代泼硫酸事件,一个又一个,恶人何其多。即使相信“法律会有个公正的判决的”也仍然是不够的,更何况现实处理结果还未必绝对公正。
我们不能可怜到指望“恶人自有恶人磨”,因为那会成就一个魑魅魍魉的世界。这样不该发生的事件接连发生,如何从机制上制止这样的事情发生,我想应该有人给出一个说得过去的答案,而不是每回都找到一个“合理的解释”。
虽然有人想息事宁人,担心“总爆发”,但是国人还是自发地用各种方式表达了对此事的严重关注,国人没有在如此世俗的世风中变得麻木是可喜的。圣人说过“阿Q不死,大盗不止”。
有人“辟谣”说肇事人算不得二代,得某某级别以上或者资产几千万才能戴二代这个显赫的帽子,哦,是戴帽子干了坏事后嫌这个帽子太重了避之不及,俺们偏不跟着你的逻辑走,这个帽子休想摘掉!在如今的世风下,真是二代而敢于如此猖狂那么这事件属于恶性事件,不是二代而敢于如此猖狂那这事件就更值得大说特说了,那这都得算作超自然事件了,因为社会科学无法解释了。于是我想那些避讳“二代”这个词的写手们恐怕也不准备把这个事件引导成超自然事件罢。
本来事件性质已经一清二楚,就是二代仗势欺人,二代气焰极度嚣张的典型爆发,如此恶性事件本已经让人“出离愤怒”了,而事件发生后马上有“专家”出来掺浑水,说这是“家庭教育失败与是否二代无关”,这使我们不仅愤怒而且颤栗了!
国家法度规定杀人偿命而恶人胆敢公然杀人已经是很恐怖的事情了,那么恶人公然杀人后还能找“专家”来将此事解释为“一场小误会”“肇事人属于一时冲动情有可原”,这叫我们这些愚民情何以堪?!
啊,原来我们误会了,是我们太少见多怪了。如果这样的事都是“一场小误会”,那小民敢问“衙内们”还想怎样?
孔子云:“孰不可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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