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人连穷人的生育权也觊觎
提要:全国人大代表、志高集团控股董事局主席李兴浩允许穷人有条件向富人转赠二胎指标。让人感到,中国的富人正是无边的贪婪,连穷人的生育权也觊觎。
昨日,全国人大代表、志高集团控股董事局主席李兴浩在搜狐微博上“晒”出自己的三个建议,其一是建议调整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允许公民有条件转赠二胎指标。
李兴浩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之所以提出这样的建议,是因为他在日常生活中发现,一部分有合法二胎指标的家庭由于家庭贫困、无条件抚养等原因,如果生育第二胎会更加重其贫困程度,而一部分富裕家庭却怀有强烈生育二胎的愿望但没有指标。他认为这是一种现实存在的矛盾,“计划生育政策也应该与时俱进。”于是他提出大胆设想,由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牵头,建立国家计划生育指标转赠平台,允许有第二胎合法生育指标的公民自愿通过国家设立的这一平台转赠第二胎生育指标,高学历者、富裕阶层、公务员等可从平台中申请第二胎生育指标。他认为,高学历者、富裕阶层、公务员人群在当今社会普遍有着较高的社会地位和较好的经济条件,这些可以保证新生人口具备基本的教育条件和良好的成长环境。
他建议,转赠平台通过摇号方式让申请指标者(即受转赠人)与转赠指标者建立一对一的帮扶,国家转赠平台必须确保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其中,申请指标者须为转赠指标夫妇购买社保、医保、人身意外保险等国家现行规定的所有基本保险,并提供最低生活保障至终老。与此同时,还须资助转赠指标夫妇的子女完成大学学业。李兴浩还提出,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转赠指标农民夫妇如果愿意到城市落户,则需为其在申请指标者所在城市购买35平方米的保障房,但转赠指标夫妇在农村的所有土地的使用权则归申请指标者,国家如果征收转赠指标者的农村土地,应无条件同意,相关补偿收入归申请指标者所有。
对于李兴浩的建议,广东省计生委主任张枫昨日明确表态:“无论一胎,还是二胎,人的生育权是绝对不能转赠的。”张枫解释,根据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七条,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第十八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这些政策都表明夫妻双方享有的生育权,是要按照法律来办的。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但生育权不是说转赠就能转赠的东西。一旦转赠生育权,不但不符合法律规定,还会萌生道德问题,如涉及买卖,对此合法的二胎生育权,是绝对不能转赠的。
点评:敝开国家政策法规因素,面对这么一个让人哭笑不得的建议,让我首先感到,全国“两会”上富人声音太大了,为富人谋利的话也太多了。
其二,中国的富人是无边的贪婪,连穷人的生育权也觊觎。
其三,全国“两会”中富人代表太有钱了。据彭博社报道,中国全 国人 民代 表 大 会70名最富有代 表 2011年财富净值为5658亿人民币(898亿美元),同比增115亿美元,同期美国行政、立法、司法 系统共 660名高 官财富净值仅增长75亿美元。而 2010年中国人均年收入才0.2425万美元,美国则达到了3.8美元。中国的贫富差距已经超悬殊,再加上这么强大的富人阵营虎踞全国“两会”,穷人要找一点活路就得等天下掉馅饼了。
其四,尽管广东省计生委主任张枫明确表态转赠二胎指标不符合国家政策,但是我还是坚信,就像中国富人超常的暴富,转赠二胎指标迟早会成为可能,因为在中国富人的词典里,只有没想到,没有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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