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台湾高校入选名单【2010-03-24】
各院系:
根据学分绩、交换生成绩、个人陈述及学生志愿,台湾高校2010-2011学年交换项目入选名单附后。
1、请秋季交换的同学注意,近期将要开会填表,请关注教务处主页及百合教务处处长信箱,届时按时到相关地点开会。
2、所有入选的同学都必须递交院系同意参加该项目的书面证明(无固定格式,可自拟),上面必须有院系负责教学的院长、辅导员老师两人的签字及院系公章,否则一律取消该项目交换资格。开会时一并上交该材料。
3、若有问题,请发送电邮到[email protected],或致电83686433找施老师咨询。
教务处
2010-3-23
以上文件见于如下网址:http://jw.nju.edu.cn/page/news440.html
这个网页用百度可以查到,南京大学2012年与台湾地区的交流也仍然被视为【国际交流】,南大已经弱智到了与“台独”为伍。西方尚且讲究“政治正确”,南大的精英们却对国家最基本的政治原则毫不在乎。如果说教务处大意了,南大几万号人,都没有注意到吗?“小处不可随便”这个道理不需要我们来告诉南大精英吧!作为民国时代“中央大学”主体部分的南京大学,难道至今还想与李登辉式的主张“两国论”的国民党人在政治上保持一致吗?想想同在南京,同样作为“中央大学”传人的东南大学毕业生,当年面对把台湾称为国家的台资企业,愤而集体拒绝应聘的壮举,南大人不应该感到汗颜吗?
如果为了强调台湾地区是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辖境外的地区,对台交流可列为“对外交流”、“境外交流”或者“海外交流”之类。“海外”是个模糊概念,包括“国外”和“境外”。既然有这么多词可用,为什么非要用“国际”不可呢,难道南大官员的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低下贫乏到不会分类用词了吗?事实上,包括南大在内,为了把港澳台与“国际”区别开来,各大学在“国际交流处”的名称之外,都有一个“港澳台办公室”的名义。发布此类信息的时候,为什么不能加以区分呢?【国际交流】的标签是不能乱贴的。如果其他大学也存在这个问题,那同样不对。我今天是在百度中偶然发现南京大学这个网页的,并不是专门黑南大。
刚才又发现,与南京大学同样弱智的还有教育部社会科学司指导下建设的“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它把《春潮涌来两岸青——“台湾·南京大学周”亮相宝岛》和《两岸高校合作研究“敦煌学” 10余年间交往20余次》这类信息(网页上用的是台式词语“资讯”),同样放在“国际交流”的栏目下(网址是:http://www.sinoss.net/2011/0418/32134.html),这大概也是接受了台湾社会的“两国论”观念吧。不知道教育部社科司是如何指导这个网站建设的,是否尽到了责任?教育部是喜欢搞评估的,也不知道它是如何督率和评估属下社科司和南京大学工作的?以致“两国论”在大陆教育机构中屡屡出现,造成严重的政治影响。按照最新的问责制,社科司和南大的领导,甚至教育部的领导,都应当被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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